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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要逐步廢除死刑 妳們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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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23:01: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台灣社會多年來對廢除死刑有正反不同的意見。法務部今天指出,廢除死刑雖然已是世界潮流,但根據民意調查,仍有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法務部目前採取「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未來將凝聚共識及提出配套措施,逐步達成全面廢除死刑的理想。

法務部為求慎重,已函請司法院秘書長、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對廢除死刑的議題表達意見,共同研議逐步廢除死刑的意見與配套作法。

  法務部表示,死刑起源於應報主義,是以國家公權力剝奪罪犯生命權,使其永久與社會隔離,由於手段殘酷,不符刑罰也具教化的主張,許多民主先進國家已廢除死刑或有條件的廢除死刑。

  法務部指出,依據國際特赦組織今年五月的統計資料,全世界法律上及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家已達一百三十七個,仍保有死刑的國家有六十個,保有死刑國家中僅有二十四國執行死刑。另外,聯合國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已通過「停止執行死刑」決議,可見廢除死刑已是世界潮流。

  不過,根據法務部今年二月間公布的最新民意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八十的民眾仍反對廢除死刑,若提出配套措施,改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來取代死刑,則同意廢除死刑者為百分之五十六,仍有百分之四十三反對。

  法務部強調,鑑於台灣多數民意仍反對廢除死刑,法務部採取「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擬透過廣泛研究討論及提出相關配套措施等方式,凝聚多數民意廢除死刑的共識與支持,希望以階段化方式,逐步達成全面廢除死刑的理想。9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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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關天 是否放縱殺人犯 不顧被害者家屬的感受呢  不符刑罰也具教化的主張 這句話是說給誰聽阿 他們會得到教化嗎
不可能 告訴你 不把他們處死 才是不人道 因為他們要深受身心折磨  受不了可能會暴動 或許會逃獄 也有可能喔
然後廢除死刑 會造成 殺人不必死刑 只要我可以想殺誰就殺誰 反正我又不會判死那種心態  法務部妳們願意擔下這種責任嗎
反正你們覺得別人孩子死不完 關我何事阿 我只是順應潮流而己阿
請法務部實地考察 有死刑跟沒死刑差別在哪裡 犯罪率是否增加 及殺人犯是否得到教化呢 及社會成本會增加多少  總總的考慮 妳們有去考察了嗎 還是看表面就好了   殺人者死是一種對被害家屬的補償及彰顯社會公義及嚇阻殺人的意圖  一種報應主義
被害家屬若覺得說殺人沒判死刑 有可能會對嫌犯家屬不利 也許有可能喔  反正要死大家一起死那種想法也許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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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23:21:47 | 顯示全部樓層
但是
假若錯判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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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0:17:37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國仍然保留並正執行著死刑......

  其實我有也有都會想,刑法是否一種報仇的方式,用來滿足某些人的報仇心態,至於死刑,則是最極端的報仇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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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1:29:20 | 顯示全部樓層
以犯罪學角度來看
一個人在犯罪時,根本不知自己犯何罪有何刑責。
所以一般人才認為說一定要死刑。
但就因為有死刑,才造成滿多殺人犯會認為殺一人也死,那多殺幾人也一樣。
反之,誤判成死刑,則根本沒有補救的機會。
現在全世界有死刑的國家不多,大多數是癈死和不執行死刑國家最多。
刑責主要不是用死刑來最後一道線,而是要有效的讓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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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1:36:3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爭議很大耶
一方面需要考量到罪犯的心態
一方面也要考量到家屬的心態
爭議很大
我是覺得沒必要廢除
修改法律
盡量不要使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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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3:31:0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陳武帝 於 2008-8-10 01:29 發表
以犯罪學角度來看
一個人在犯罪時,根本不知自己犯何罪有何刑責。
所以一般人才認為說一定要死刑。
但就因為有死刑,才造成滿多殺人犯會認為殺一人也死,那多殺幾人也一樣。
反之,誤判成死刑,則根本沒有補救的 ...

哦~~說到犯罪學,本人打算明年可司法四等特考,最先看的書就是犯罪學,所以就犯罪學的角度,來幫陳大人補充一下。
犯罪學被當成社會學科研究,起源於十九世紀,當然也是因為社會學成形晚的緣故。
犯罪學發展自今莫約二百年的時間,其理論林林總總就有二、三十個之多
到現在都沒有定論,因為沒有任一種理論可以【完全解釋】犯罪行為\
而陳大人所說的:有人犯罪了還不知道,只是其中一個理論而已。

而死刑的存廢與否,就在這些【不完全的犯罪科學】中,產生了爭議性
因為犯罪學的解釋不完全,所以陷入了剪不斷,裏還亂的複雜困擾
所以贊成廢除死刑的,大多站在【人權】的角度,而非犯罪學,因為犯罪學理論並不完全
在人權角度之下,就變成了政府能否剝奪人民性命這樣的問題
無庸置疑,在這樣的限制之下,包含台灣在內的大多數人,會持反對意見
然而事情又沒那麼單純,因為會被執行死刑的,一定是經過司法程序的【犯罪人】
可是犯罪學理論又不完全啊,所以怎麼辦了!?只好一斤兩塊半,見仁見智啦

[ 本帖最後由 驍龍 於 2008-8-10 03: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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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4: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就這議題上,我比較支持衝突理論的復歸式正義。
理論部分我就不說明了,請自行上網查閱。
至於復歸式正義,我舉例來說明:
假設我被陳大人殺了,陳大人被判死刑,請問,這對我家人及社會,有何實質上的益處嗎!?
沒有啊!!我的家人只賺個"爽"字,這社會,一下損失了二個年輕、英俊、帥氣、又有生產能力的年輕人

為何不讓陳大人免除死刑,讓他用肉體(?)來賠償我家庭上的經濟損失!?
當然,社會(人民觀感上)也要能接受這個該死不死的殺人犯
讓他能投入社會生產,對被害者來說,能賠償家庭經濟損失
對社會來說,能多一人(反正此人原本該死)進行生產
以犯罪人來說,又可以不用死(下次再犯??那就兼職兼到死吧!!更痛苦)
這就是復歸式正義所謂的【三贏局面】(犯罪人、被害者、社會)
這樣,何樂不為呢!?幹麻一定要置人於死地??

[ 本帖最後由 驍龍 於 2008-8-10 04: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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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4:46:47 | 顯示全部樓層
犯罪學有許多版本
而我當初唸的犯罪學,主要探討黑人犯罪問題等等
其次還訪問過許多犯罪的人角度。
站在學法角度,支持癈除死刑。
站在受害者角度,不支持癈除死刑。
這就是角度不同,所看的看法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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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0 06:11: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陳武帝 於 2008-8-10 04:46 發表
犯罪學有許多版本
而我當初唸的犯罪學,主要探討黑人犯罪問題等等
其次還訪問過許多犯罪的人角度。
站在學法角度,支持癈除死刑。
站在受害者角度,不支持癈除死刑。
這就是角度不同,所看的看法都不相同。

就算犯罪學有不同版本,但一定會包含很多理論或學派
否則那就不是犯罪學,而是論文
我相信你當初讀的犯罪學,一定有很多理論分類,可能是你忘記而已

犯罪學其中一個理論:衝突理論,就已經闡明了法律的【不公平性】
法律都是有權者制定的,但有權者又怎能代表大多數!?
如果殺人者死代表了社會正義及人民期望,那發動戰爭的決策者為何可以置身事外!?
戰爭決策思維的"本質",跟犯罪人有不同嗎!?不是都認為他人該死,進而殺害
就是因為法律的不公平性,讓死刑犯的問題備受爭議
受害人家屬認為犯罪人該死,可是犯罪人家屬卻又有不同看法
法律又怎能完全代表雙方,所以只能很籠統的以【殺人者死】一言以蔽之
可是又不是每個殺人者或教唆者都要判刑,戰爭決策者及戰鬥人員就是例外
法律既然如此不公,又何來【法學角度】之理??

在用比較現實的角度來思考
如我引用復歸式正義所述:二人都死了到底對誰有好處!?
為何一定要拘泥於該不該死的問題上,而不思考對誰有利的現實上??

[ 本帖最後由 驍龍 於 2008-8-10 08: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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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8-10 10:52:51 | 顯示全部樓層
身背7條人命的「殺人魔」管鐘演,昨天因一件性侵案被高等法院判刑14年,因為他早已是死刑定讞人犯,承審法官雖依法判決,但慨嘆表示,「死刑犯遲不執行,判這一件有何意義?」

法官昨天宣判退庭後,雙手一攤,面露無奈,他說,前案早就判處管鐘演死刑確定了,他的同夥吳錦燦和劉漢屏也早都執行槍決了,犯行更嚴重的管鐘演,卻一直遲遲未執行;被告管鐘演昨天未出庭聆判,還可上訴。

管某與吳、劉等人合犯多起強盜案件和殺人案,犯案地點遍及台北縣市、台中市、高雄縣市等地,被告陸續落網後,吳、劉2人80年3月即伏法,迄今已17年,其餘同夥還有董恩典、陳進、王賢懿等3人被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獄多年後均已假釋出獄。

管鐘演逃亡多年,82年落網,案經最高法院6度發回更審,直到95年6月死刑定讞,剛好碰上我國「死刑零執行」時代,得以苟活至今。

依判決資料,管鐘演集團至少犯下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豐原楊春田一家3口命案和多起強盜案,另管某獨自犯下槍殺龍山寺口幫老大林復雄、理髮廳經理蔡銘洲等案,後兩案於去年11月被高院判刑20年,未上訴後確定。

昨天宣判的強劫、性侵害建設公司售屋小姐案,發生於77年6月3日中午,管鍾演與吳錦燦、劉漢屏、董恩典向台北市一家建設公司售屋小姐A、B騙稱要購屋,控制2女行動,搶走財物後再對A女性侵。

法務部目前可查到的紀錄,從75至94年共槍決492人,79年一舉槍決79人為最多,91年後每年槍決數降至個位數,95年後未再執行,現有29名死刑犯「該槍決而未槍決」,包括曾殺害女運匠入獄、利用返家探視機會再殺一名女司機的戴文慶,手段兇殘的台中縣龍井鄉女保險員分屍案被告陳金火、廣德強等。

迄今,我國已2年7個月未執行過死刑,最後一次執行是在94年底,槍決對象是殺害鄰居造成1死1傷的高雄市林盟凱、林信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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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利不利的問題 你看這則新聞 這種人可以教化嗎 這麼兇殘 他的屍體可以大愛需要的人 順便可當醫學用途  
況且 蘇建和一案不是拖了很久 也不會有誤判吧 意思是說可以再審阿
你以為有三贏的局面 不可能 那好支持廢除死刑 有相關配套嗎 保證不會脫逃嗎 若有脫逃誰負責
該死的人一定要死
更現實點好了 萬一他殺一個嬰兒 你覺得不該死嗎 嬰兒有犯到他 只因為他是仇人的孩子 就該死嗎

對大眾有利 因為不用擔心下一個是我被殺掉 很放心的工作 當年陳進興 造成社會大眾有多大的影響阿
言論是死的 思想是活的   別妄想犯罪者替受害者家屬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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