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 6380
爵位一等靖寧公
榮銜從一品少師
官職正二品資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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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群才 《尋根》 2005年第03期
試卷密封,古代稱作“糊名、彌封、封彌”,今稱爲“密封、彌封”,是防止考試作弊的重要舉措和有效方法。
考試糊名肇始於武則天。據《新唐書》卷十五《選舉下》載:武後“以吏部選人多不實,乃令試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第等”,“判之糊名,自此始也”。唐代筆記《隋唐嘉話》和宋代人高承的《事物紀原》在談到考試糊名的起源時也有類似的記載。
這段文字在記載了考試糊名肇始於武則天的同時,傳遞了三方面的資訊。
其一,之所以採取考試糊名之法,是由於“選人多不實”,也就是科舉考試出現了嚴重的徇私舞弊現象。唐初,科舉尚未形成詳備周密的制度,科舉以科目取士,採用“公卷”(即公開批閱試卷)的考試評卷方法。另外,科舉選士大多觀察與考慮一個人的聲望譽望,稱爲“公薦”,意思是公開地光明正大地爲國家薦舉人才。由於考試從報名、審查到應試、閱卷、錄取等均公開進行,考官與考生皆不回避,致使考試作弊作僞之風滋生蔓延,日益猖獗。權貴之門倚仗權勢,打通關節,幹預選舉。一般考生也以親情、故交、賄賂等私相請托。這樣,錄取物件與錄取名次往往在考試或評卷之前早就預定,使考試和閱卷流於形式。考試糊名之法正是針對這種猖獗的考試舞弊現象而出現的。
其二,考試糊名密封的實行與普及有一個過程。考試糊名之法最先試用於“吏部選人”,亦即最先試用於吏部考察官吏,尚未用於禮部選士即科舉考試,並且在唐代也只是武后時一度試行,不久即罷之。所以《文獻通考·選舉考》說:“武後初選人皆糊名,后以爲非委任之方,罷之。”又曰:“唐科目考校無糊名之法,故主司得以採取譽望。”密封制度的全面確立和實施是在北宋時期。宋初“貢士踵唐制,猶用公卷”。所以陸遊在《老學庵筆記》中說:“本朝進士,初亦如唐制,兼采譽望。”葉夢得《石林燕語》則說:“舊制,執政子弟多以嫌不敢舉進士。有過省而不敢就殿試者,蓋時未有糊名之法也。”至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兩次有貢士訴考試不公,宋太宗“始令糊名考校,第其優劣,以分等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十三)。“蘇易簡知貢舉,受詔即貢院,仍糊名考校,遂爲例”(《宋史·選舉志》)。但此時考試糊名還只用於殿試,尚未普及至禮部省試及各州府縣的科舉考試和學校考試。宋真宗于咸平二年(999年)下詔令進士科禮部省試採用密封制,又于景德四年(1007年)“詔開封府國子監別頭試,封彌、謄錄如禮部”,“自是不復有公卷”(《宋史·選舉志》)。試卷糊名密封乃成定制。由於密封制度在防止科場作弊方面有明顯的效果,宋真宗曾對宰相王旦說:“今歲舉人,頗以糊名考校爲懼,然有藝者皆喜於盡公。”試卷密封制自北宋確立後,後代因之,沿用至今。
其三,武則天雖首創了考試糊名之法,但只是讓考生“自糊其名”,既未設糊名密封的官吏與主管部門,也沒有糊名的具體規定與方法。至北宋,科舉考試的管理與條例日臻嚴密。宋真宗著意於科舉,不僅欽定《考校進士程式》、《親試進士條例》,詔令各府州縣考試均須密封,而且設立封印院與謄錄院,設封印官、編排官與謄錄官,專事掌管試卷的密封、謄錄和閱卷保密等事宜,“彌封之法有定制”。到了明代,“彌封、謄錄、對讀、受卷及搜檢懷挾,俱有定員,各執其事”,科舉考試形成了嚴密的密封保密制度。
至於密封的具體方法,自宋元已詳備,明清兩代並無大的不同,現據《宋史》和《元史》的選舉志將密封、謄錄、閱卷及評定名次的程式略陳如下:考生考試時須寫“家狀並試卷之首,署年及舉數、場第、鄉貫、場次”,也就是考生須在卷首寫上姓名、籍貫、場次等情況;省試一般三場,每日一場,“黃昏納卷,受卷送彌封所”,由彌封官親自將試卷裝於特製的卷匣內,並在卷匣外加封條印章。三場考試結束後,再由彌封官親開卷匣,密封試卷,密封的方法是“將家狀萆卷,腰封加印”(《元史·選舉志》),亦即將寫有考生姓名和鄉貫的卷首反轉折疊或卷起來,用紙釘釘牢固,外加關防印章。密封後的試卷交付給編排官,由編排官用字型大小分類編排試卷,每一考生各場試卷均用同一字型大小編排。字型大小的撰寫方法,宋代是“編號作三合字……上一字許同,下二字各異”,元代是“用三不成字爲號”,清代則用《千字文》編紅號。試卷編排後送謄錄所,由謄錄所差人用紅筆謄錄校勘,以防考官核查筆迹徇私舞弊。考生的試卷稱爲“墨卷”,謄錄後的試卷稱爲“朱卷”。“朱卷”送交考官閱卷評定名次,考官用墨筆批點名次後,“批點”被再次密封,由複考官再次評定名次。然後由編排官比較兩次批點的異同,若有不同須再次評定,直到考官和複考官所定名次相同,才在填寫榜文時由考官、同考官、監察禦史、彌封官等共同“調取墨卷,拆封檢視姓名,取鄉貫狀字型大小合之,即第其姓名合之”。如此之法,使閱卷過程環環相扣,可謂十分周密,即便是今天的考試與閱卷也達不到如此程式化與規範化的程度。至清末科舉廢除前,一直沿用。而密封之法不僅在中國使用至今,而且遠播海外,被歐美各國廣泛採用,成爲防止考試作弊的有效方法。
轉自:http://qkzz.net/magazine/1005-5258/2005/03/4276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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