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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悅悅事件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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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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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3 23:48: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最近在廣東省爆發一宗小悅悅事件,帶來很大的轟動。
十月十三日,一個兩歲的小女孩,被車輾過後大哭,有路人路過也沒有出手相救,直至第二次被車輾過後,被一個拾荒者救起報警。
傳媒主要焦點是針對這沒有出手相救的十八個路人,稱為佛山十八途人。

十月二十一日零時,小悅悅傷重不治。

在輿論炮轟這十八個路人,大罵他們見死不救。而這十八個路人各有理由「以為她只是在哭」、「看不到」云云。
在星期五,我在收聽一個輿論節目時,聽到一個主持說「2006年南京彭宇案」。

他說這個例子,我找出這個例子來看看。
2006年南京有一個路人彭宇見到一個婆婆跌到在地,扶起婆婆,送到醫院。這個婆婆要換盤骨,但這個婆婆指彭宇是害她跌倒,要他付醫藥費

。結果大家鬥上法庭,法庭判彭宇應賠錢,結論如下:

「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他應該告訴老太太家人情況並讓老太太的家人把之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並沒有這樣做,但其行為與情理不同。」

「本案中,發生事故時,老太太在乘車過程中無法預見將與彭宇相撞;同時,彭宇在下車過程中因為視野受到限制,無法準確判斷車後門左右的情況,故對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過錯。」

「本案應根據公平原則合理分擔損失,本院酌定被告補償原告損失的40%較為適宜。被告彭宇在此判決生效的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幣45876元;1870元的訴訟費由老太太承擔1170元,彭宇承擔700元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10日內給付。」


結果,彭宇這樣說:「朋友們,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此案一出,輿論大嘩。於是在以後接連發生「無人救助」、「救助人被指肇事者」的事件,小悅悅事件就是「無人救助」。


香港人回廣東省做生意的時候,老一輩或有經驗者告訴我們,例如在高速公路見到有傷者,千萬不要下車,因為怕他們打劫,或索取金錢等。

為甚麼會這樣呢?

因為內地的治安是不好,你被人打劫,找警察也幫你不到,而且死了還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
歸根究底,其實是內地的道德崩潰所致。

有人問,香港不會發生嗎?香港的社會實在太小了,如果發生這些事,這些人就會變成香港的「人民公敵」。

單以彭宇案的徐婆婆,他的兒子其實是在當地當警察的,「在當時彭宇向派出所索要當時的筆錄時,派出所長稱當時筆錄丟失,但留有當時用手機拍攝的筆錄照片。當彭宇本人發現照片Exif信息顯示照片並非來自派出所所長本人的手機時,所長不得不承認其實照片是徐壽蘭當警察的兒子提供的。」

換言之,官官相衛的情況已經存在。

內地的道德崩潰,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自改革開放以來,人人都重視一個「錢」字,都向「錢」看。徐婆婆的兒子身為警察,竟然向一個出手幫助的路人勒索,這豈不是官方在鼓勵人民見死不救嗎?

有人說廣州提倡救傷扶危,但其中有一句很搞笑「首先你確定你是否懂得扶起這位弱者,會否扶得不正確」
我心想,是否不懂,不正確的時候是否要見死不救。

中央政府說甚麼「八榮八恥」也沒有用,因為內地的一些人們已經沒有道德了。重建道德價值觀才是重要。例如徐婆婆這宗案件,應該判彭宇不需賠錢才是正常。

在社會的理論上有所謂「正規社會控制」及「非正規社會控制」。「正規社會控制」一般是指法律,而「非正規社會控制」就是指道德價值觀等社會規範。而內地的官方,亦不希望「非正規社會控制」可以完善地運行。但「非正規社會控制」喪失了他應有的功用的時候,就會變成禮樂崩壞。

現在的內地社會就是這樣。

[ 本帖最後由 張立德 於 2011-10-23 23: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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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3 23:55:53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有先例一開
很難怪人要「自保」
怨就怨自己生在這個共剷政府的統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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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4 00:51: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救嗎?
對於這些事,在下心也是會動一動
不過辦法何在+:南無南無=+:
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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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銜從一品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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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納蘭靖瑤
發表於 2011-10-24 02:29:1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曾經在北市市民大道上班途中因為閃車發生車禍,後來倒在地上險些暈倒,路過的車子沒有任何一輛來幫助我過,最後也是隔了很久才有人替我打了119,但是之後他就迅速地離開現場了。

坦白說如果換作今天是我看到路人躺在地上,我也是至多替他打119而已,因為樓主上面所說的問題,在台灣也都是有的。

然而與其說那些不相干的路人冷血,我覺得司機方面才更有問題,因為當記者去訪問他時,他很明確的表達,如果她死了,他可以少賠一點,他之所以逃跑,是因為不想要坐牢。這種邏輯,就跟台灣大卡車司機撞到人到嚕輾到死是一樣的心態.......

於是要說最好華人社會如果出人命,都該比照日本的賠償方式,這樣死的就要賠得比活得多,或許司機都會有良心點。(日本賠償的方式印象中是按照撞死的人的年紀去X上一個基數,該基數會因死亡的當事人年紀、從事的工作等等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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