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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兵部會簽直隸活大清國主活動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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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1.另外請參加者投稿在別處開帖者不計算。
2.請遵守兩版法規 若有問題也請在此帖發問。


煩請解釋第一條 意思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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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條款乃說明投稿者必須在祟文門或天津發文,於其他版塊中發文一律不作參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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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參加者投稿在祟文門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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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點不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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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修改為「投稿者必須在祟文門或天津發文,於其他版塊中發文一律不作參加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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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清·少興三年二月十日(春)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大人私下給我的解釋為"一定要在他的帖子內回覆不然不算參加"
這點可能請直隸總督跟李大人商量一下 到底這活動要怎樣算 不然我想參加者會很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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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人,一切議案皆需公開才為定案,私下協議皆作無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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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清·少興三年二月十日(春)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寧靜雪 於 2008-3-9 21:35 發表
白大人,一切議案皆需公開才為定案,私下協議皆作無效論。


這就要問他了
因為李大人認為他所打的意思是這樣
寧大人跟我都認為他的意思不是這樣
我想其他人看到的意思都不是他自己所想的那樣
那麼可能真的要請他改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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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問題,本官已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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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清·少興三年二月十二日(春)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白少展 於 2008-3-9 21:29 發表
李大人私下給我的解釋為"一定要在他的帖子內回覆不然不算參加"
這點可能請直隸總督跟李大人商量一下 到底這活動要怎樣算 不然我想參加者會很混亂



意思確實是這樣沒錯"一定要在他的帖子內回覆不然不算參加"
我之前打的意思是這樣
統一發在同一個主題裡
一點都不會亂
要不然分散發會亂
李鴻章字少荃,進士出身,從曾國籓游,講求經世之學,封一等肅毅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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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清·少興三年二月十二日(春)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李鴻章 於 2008-3-11 20:20 發表



意思確實是這樣沒錯"一定要在他的帖子內回覆不然不算參加"
我之前打的意思是這樣
統一發在同一個主題裡
一點都不會亂
要不然分散發會亂


兵部認為
兩位大人協商下 到底要如何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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