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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不是太欣賞兩個搞文學創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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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9 10:55: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其中之一 就是九把刀[攤手]



台灣拒菲勞買便當事件躍上菲國媒體後,因有3人在不同時間、地點,都稱目擊便當店老闆拒賣菲勞,遭網友質疑作假,高喊:「給真相,交出便當店!」其中轉貼第一個目擊者《立報》記者文章的《四方報》總編輯張正,昨凌晨在臉書發表《夜訪便當店老闆》訪談內容,保證「確有此事」。而作家九把刀則以買700個待用便當,誘第3個po文者董小姐所說的便當店出面「踹共」。

九把刀昨晚8時許在臉書po文質疑董小姐,「苦主竟然還甘願繼續等待一個小時的便當店,幹一定是超級好吃!這麼好吃!怎麼可以不讓很多人吃到呢幹!如果那間便當店站出來承認他就是便當姊指稱的那間便當店,我連續7天買100個待位(用)便當(共700個)給餓肚子的街友免費領去嗑!」不到1小時就逾9千人按讚。
《蘋果》昨也再訪張正,他說,前晚回覆《蘋果》記者採訪後,他立即聯繫《立報》目擊的記者,並相約到事發便當店,親自向老闆求證,「經實地探訪,這絕對是事實!」


台菲民間衝突事件
老闆後悔:我錯了
張正說,便當店老闆並不知道他的舉動造成這麼大的影響,是《立報》記者轉告國際報導與網友討論,他才知道做錯了。張正轉述老闆的說法,「那天跟老婆吵架,電視又一直播菲律賓的新聞,我不知道那兩位是菲律賓人,但旁邊有客人酸:『菲律賓的你也賣唷?這種錢你也賺唷?』才做出羞辱菲勞的事。」
張正說,便當店老闆事後非常後悔,不知道自己為何突然發飆,他老婆也罵:「你平常跟我吵架都沒那麼兇。」張正也說,目擊記者當初發文只是想凸顯菲勞在台窘境,並不想攻擊便當店老闆,所以不打算公布便當店資料,懇請網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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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19 11:15:34 | 顯示全部樓層
曾經我跟一個大學朋友討論它的論文 而他論文的內容就是研究
"名人發言對社群參予者之影響力"

那時候為了這個論文 我們聊了很久 同時他也做了問卷
也大概就是在這個溣文討論當中 我越來越覺得 沒必要太崇信所謂的"權威說"
而這個想法 套在九把刀身上 一樣有用
本身九把刀之所以會紅 還不就是寫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文學來的
於是對於該人的發言 往往我也認為 他根本搞不清楚現實以及幻想

而當他的書 從幻想文學到商業文學之時
這人的發言 更是從幻想 轉變到市儈

無論是上次國片事件 又或是今次的菲律賓事件
他這樣的發言 不但不是什麼有品的行文
甚至有利誘犯罪之嫌疑
這跟個市井鱉三對著一群人說 "誰能找出某某某 我就給誰多少多少"有什麼兩樣?
今日便當店最多也就是觸犯公然污辱罪 而且這條還是告訴乃論
我不明白一堆人口中的刀大 有什麼理由使用這種方式進行"懸賞"

其實之前新聞都已經拍攝到不賣菜給菲律賓幫傭的情況
便當事件根本也只是冰山一角的行為
追打便當姐痛斥其造假 以及想紅 會否無聊了點?
退一萬步來說 便當姐不過就是在自己的臉書上 發個自己的心得文
這樣就叫做想紅 那九把刀的發言算是什麼 想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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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0 13:56:2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本身習慣,我不會去看九把刀這些作者的書,或許是我本身的調調與他有別,但他能在創作界有一席之地,也不是我們抨擊就能有所動搖的,最少他懂得抓住年輕人的胃口,在天馬行空的世界裡,人往往不敢想像,而他願意去做構築,相當的就給這些年輕人一個大力的衝擊。
前世不知,今生錯愛,來日未了。用我三生煙火,換你一生迷離。為你塵埃落定,傾覆百年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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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0 22:58:00 | 顯示全部樓層
他的書我倒是覺得當消遣看沒啥問題 不過他的評論我就不敢恭維摟
另外我多少認為 又不一定是九把刀有多好 而是台灣創作人太少 尤其寫小說的
一堆也沒耐心吧[攤手]

我記得我唸書的時候 北二女好像也有個奇幻小說的寫手
是一個游啥地替她畫封面(忘了)
我們班同學還參予校稿 有沒有寫序我就忘了
但真的跟龍槍還是一個檔次的距離(作者都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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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1 19:23:17 | 顯示全部樓層
在這個事件上他沒做錯甚麼吧

但其他地方我也是討厭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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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1 20:49:29 | 顯示全部樓層
白十三 發表於 2013-5-21 19:23
在這個事件上他沒做錯甚麼吧

但其他地方我也是討厭他的


人肉搜索本身就是一件錯誤的事情
就像我說的 有便當店 沒便當店
九把刀都無權人肉 他的舉動更利誘犯罪相同的

聽過釣魚辦案吧 那絕對不是"合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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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1 22:36:09 | 顯示全部樓層
白少展 發表於 2013-5-21 20:49
人肉搜索本身就是一件錯誤的事情
就像我說的 有便當店 沒便當店
九把刀都無權人肉 他的舉動更利誘犯罪相 ...

那難道事情就一直這樣嗎?

所以像這種問題,該如何使得真相出來、又不犯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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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2 13:31:4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做對的是 把事情做對
我認為遵守法律是基本中的基本
同時法律講求比例原則 很明顯九把刀只是假正義之名行網路霸凌之實

整件事情會持續延燒 九把刀的發言絕對也有一定的比例

以他的“身份”他可表明不信 但沒有必要聚眾起哄

今天也不要怪我用嚴苛的角度來看待他
但是不可否認 他已經是一個擁有一定社會地位以及威望的“人物”自然一言一行也要受到教高的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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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5-22 19:55:29 | 顯示全部樓層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我想說些什麼 我承認我的文字表達也不如許多人的好

還是用轉文來表達我想說的吧

便當店事件後我想說的話
張貼者: CHYNG ON 20130522
標籤: 人權, 媒體, 移民工, 迷宮




昨天寫了一些字,許多人來訊問能不能轉貼,一概拒絕,為了話沒有說清楚,有更多脈絡需要補足。我的思考,是從媒介的使用出發。它不複雜,始終還是那個新聞學最早的命題、一直存在我心裡的提醒:一棵樹倒下了,若沒有被報導,它是否倒下?

台灣漁工被殺了,五十多槍。多殘忍。這樣的畫面,只要是血肉之軀,都會有情緒。我們的情緒來自疑惑,疑惑是什麼天大的仇恨與衝突,讓這樣的悲劇發生?更精確地說,對心有良善的人而言,就算有天大的仇恨與衝突,這樣的事情也絕對不該發生。於是台灣漁船是否超界?雙方究竟為何衝突?這起事件是否為單一事件?有沒有結構面的問題將讓事件重複等問題,我們都不想先問。我們要懲凶,因為心痛。我們要道歉,因為認知了這樣的事情天理不容。

這是情,是人所以珍貴的原因。
但用這樣的眼睛望出去的世界,並不見得趨近良善。
真、善、美。我相信這樣的順序。
我相信,善必須建立在真實之上。

那正是媒體應該體現的責任的一環。媒體被交付的責任,並不是「共感」。對我來說,它所肩負的,是透過不斷地框定與再現,去拼湊真實的可能。並且透過拼湊的過程,引領公眾一起思考、對話、尋求解答。

在這起爭議中,已經不只是有人被殺這樣單一的問題。想想張娟芬書寫的那些對大眾來說渾沌不清的案例吧,即便沒有證據顯示某人不是罪犯,我們依然會為了情緒的落定,以「常理來說」,團結起來要求一個人伏法。台灣漁工被殺的問題所引發的情緒遠比這些複雜,那牽涉台灣在政治外交的弱勢,牽涉台灣長期以來對自我定義的不完整,牽涉我們所認知的良善與美好的形象,都不是東南亞國家那些髒黑廉價的臉孔。這些牽涉讓國族主義壯大。

其情可憫。我們認為自己的憤怒其情可憫。而媒體低俗地、薄弱誤用了新聞學裡「爭議性」這個框定的工具,僅僅再現情感的部分,然後,界線出現了、同理消失了。

不必出兵,戰爭早就開打。

首先是批踢踢充斥歧視的文字。書帆整理了一部分,而那些並不比五十多發子彈更不可怕。

推 tim1112:一命還一命啊 反正台灣又不缺菲律賓人 05/09 18:28
→ mattiswe098:以後要追捕逃跑菲傭拒捕的話就直接開槍 05/09 18:29
→ evic1224:把每個菲傭都幹大肚子再送回去 05/09 18:29
→ Mahoutsukai:組一個中壢義和團,到街上打阿勞仔,這樣有搞頭嗎? 05/09 18:30
→ tchialen:摳比菲勞 05/09 18:30
→ tim1112:全台灣的菲勞都是我們的人質 05/09 18:31
推 guhong:去中壢打菲勞,見一個打一個 05/09 18:33
→ lave2002:餐廳:狗跟菲勞 禁止進入 05/09 18:34
→ cccfboy:周末趕快到中壢火車站附近教訓賓妹 05/09 18:34
推 Sutai:組團上賓妹 05/09 18:34
推 tim1112:境內菲勞要扣住啦 不交出兇手就一天殺一個 05/09 18:36
推 sakaizawa:台灣人的命可不像賤畜中國人那麼賤!!!!!!!!!!!!!!!!!!!! 05/09 17:22
噓 grooving:幹你媽的菲律賓狗 426把菲狗殺光我就支持統一 幹 05/09 17:22
推 PHINEAR:可以開始發動狩獵菲勞嗎 05/09 17:20

這些文字,實質上可以引發肢體上的暴力(菲律賓移工被毆打),更糟糕的是,它們反過頭來侵蝕了憤怒的初心。柔軟不見了,就別談善良了。在這些文字出現之始,立報事件所引發的「抹黑台灣形象」的基礎早就被奠定。只是它們還不夠強大,還不夠被媒體框定,因為那樣的語言我們早就習以為常,並且一直以來,bbs或臉書等社群媒體是否為「媒體」的定義仍有模糊空間。

那個模糊的空間,得靠原本在傳媒世界裡就有真實面孔的人才得以清晰。立報、四方報(張正、雲章)之於移工、新移民的形象便是。

當鄭姓記者以聽來的故事發了臉書文,然後被圍剿、人肉搜索時,張正、雲章會介入,是很正常並且可以理解的。畢竟移工被歧視的問題,對某些長期關注的人包括我,根本不需要「求證」。只要曾經凝視她們的身影,就知道移工被不平等對待的事情一直存在。別說移工,新移民也是。看看報章媒體經常有的標題,回想那些新聞(拒絕移工進電影院、泰勞殺狗...。)更別說制度上的,仲介剝削、不當勞動、無法放假。但也因為移工的處境被凝視得並不夠,對於只顧及一方權益的行為(姑且就認為鄭姓記者是出於關懷移工的立場罷),在憤怒的氛圍下,都很容易被視為挑釁。

儘管如此,人肉搜索不是正義的表徵,於我,那是颶風式的暴力。當集體搜索(其實我比較喜歡注視這個詞)的行為啓動,行動本身就成為一個媒體;透過傳統媒體的加乘,力量會更巨大—那讓沒那麼良善的有了耶穌光,不那麼惡的也成了大魔王。然後,所有該被凝視的結構都被遺忘,比如陳樹菊。我們有她就好,是嗎?

夾處既是人、又是媒體人身份的張正與雲章,在當下選擇了「先是人,才是記者」的立場,但這正是歧義產生之處,因為他們踏入的是社群媒體這個模糊曖昧的空間。而不是回歸到公共媒體的角色。攻訐者不需要也不可能去定義社群媒體究竟是不是媒體、立報到底有沒有處理假新聞,他們的邏輯是:「你們是媒體人,就是媒體。」

張正在各篇文字裡皆不斷強調,立報沒有處理成新聞、只是臉書的訊息。揭示的正是「我們」都處於這樣模糊曖昧的空間。這個空間,在於媒體公共性的缺席與不當凝視,我們將社群媒體的集體言論當成「輿論」,問題是,如何真正量化?公共性能被量化?傳統媒體與社群媒體正在不斷地自我複製,在這樣互相複製的過程裡形塑建構了自以為的真實。

話如何可能說得清楚?

昨天沮喪的我寫下:

「當憤怒沒有被撫平,若有宣洩轉移的出現,也是非常能夠想像的,因為那很人性、很自然。台灣立報如果在這裡發揮功用就好了。我們如何制止憤怒、尋找和解的可能性?Lucie不是一再提醒:公共媒體必須提出解答?當名嘴、電視媒體不斷鼓吹戰爭、重複播放家屬的忿恨,立報如何提出化解仇恨的可能?退一步來說,漁工之死對家屬造成的影響,難道只有道歉這件事需要被重視?那難道不是張娟芬在死刑議題上的不斷叩問?」


我的沮喪,源自於立報一直以來的定位。源自於,我們可以有更多實質上能做的事與想像。

如果我們早就把界線踩得很清楚,如果我們不要只看見一方的憤怒。
如果,我們還記得媒體應該,也能夠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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