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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清史新編-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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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保衛祖國邊疆
一 西北邊疆危機

19世紀60年代後,伴隨世界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的過渡,俄國與英國在我國新疆展開激烈爭奪。1864年俄國割占我國西部44萬平方公里領土之後,又力圖染指新疆、侵佔帕米爾地區。因為新疆是中國的西大門,帕米爾是西部邊疆的天然屏障,又是溝通中亞與印度南亞次大陸的捷徑,佔領新疆和帕米爾地區,既可為侵略西藏打開方便之門,而且能夠增強同企圖從印度北上西藏的英國爭奪亞洲霸權地位的實力。

在陝甘回民起義的影響下,新疆各地回民紛紛響應,起義軍佔據漢城(今疏勒)。1864年9月,南疆的封建主司迪克伯克及回族頭目金相印久攻漢城不下,竟向中亞的浩罕汗國(今烏茲別克斯坦境內)求援。次年初,浩罕汗王在英國支持下,派軍事頭目帕夏阿古柏率軍侵入新疆,並將逃亡浩罕的前和卓張格爾之子布素魯克遣回復仇。阿古柏借機以殘暴手段相繼攻滅南疆的一些地方勢力,“盡有南路八城”。(曾毓瑜:《西征紀略》,載《回民起義》資料叢刊第3冊,第44頁)取金相印而代之。1867年,阿古柏又自稱“畢條勒特汗”(意為“幸福人之汗”),公然建立“哲德莎爾汗國”(即“七城汗國”);1870年,又先後攻佔烏魯木齊和吐魯番盆地,在天山南北建立起一個入侵者的封建專制政權。

新疆的動亂和阿古柏入侵,給俄英爭奪新疆提供了機會。俄國為阻止英國勢力北上,英國為防止俄國勢力南下插手印度,都主動支持阿古柏,通過爭相控制阿古柏政權來遏制對方,並將其侵略勢力伸入新疆。

早在1866年,阿古柏在天山南北擴大侵略時,俄國便主動同阿古柏達成“互不干涉”的協定。隨後在1871年打著“維持邊境安寧”的旗號,搶在阿古柏之前強行佔領伊犁。

英國侵略者看到俄國勢力進入南疆對己不利,於1867年前後,多次派人到南疆活動,將商品和軍火輸入阿古柏佔領的新疆地區。次年底,英印政府派人三次會見阿古柏,這是英國與阿古柏相互勾結的開端。同年,英俄為了協調各自的利益,在彼得堡秘商後確定雙方在中亞的勢力界線,陰謀劃分雙方在新疆南北的勢力範圍。1870年,英國派正式使團到達喀什噶爾,給阿古柏提供軍事教官和大量武器。1872年俄國與阿古柏簽訂商約後,英國不甘落後,於次年通過土耳其蘇丹封阿古柏為“艾米爾”(統治者),並派出300人組成的特派使團,攜英國女王的親筆信到達喀什噶爾,1874年2月同阿古柏簽訂通商條約。英國正式承認阿古柏政權,阿古柏同意英國在其佔領區享有通商、駐使、租地等特權。這樣,阿古柏非法政權成為俄、英侵略和分裂中國領土新疆的罪惡工具。

19世紀40年代,清政府的注意力主要在東南海疆,而對西北邊疆危機的嚴重性認識不足,甚至對阿古柏入侵新疆一無所知。直到1871年7月俄國強佔伊犁,詭稱“代為收復,權宜派兵駐守”(《新疆圖志》,第54卷,交涉志2,第2頁)後才任命景廉為欽差大臣,加強新疆軍務。正當俄英勾結阿古柏企圖分裂我國新疆領土而使西北“塞防”吃緊的時候,中國東南“海防”由於日本武力侵台也同時告急。1874年,清政府統治階級內部引發了“海防”與“塞防”孰輕孰重的爭議。爭議的各方都主張要加強邊防,但在如何加強防務上有根本分歧。爭議的焦點,實質是要收復新疆還是放棄新疆。以陝甘總督左宗棠、湖南巡撫王文韶為代表的一方力主收復新疆,認為首要之務在於注重“塞防”,因為“但使俄人不能逞志於西北,則各國必不致構釁于東南”。(《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99)而執掌實權的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正在籌建北洋水師,從維護本集團的利益出發,藉口財餉困窘,胡說“新疆不復,於肢體之元氣無傷;海疆不防,則心腹之大患愈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第19頁)而左宗棠則認為海防與塞防同等重要,但是當務之急是以武力驅除侵略者,規複新疆。他特別強調俄國居心叵測,若中國不圖規複烏魯木齊,則俄人得寸進尺,不僅新疆堪虞,且蒙古、陝、甘、山西各邊“防不勝防,即直北關山,亦將無晏眠之日”。

在英國竭力慫恿下,李鴻章為了反對清軍西征阿古柏,竭力散佈“移西餉以助海防”的論調。左宗棠明知萬里征途諸多艱險,前有天山戈壁,後有朝中權奸,加之糧餉尚無著落,但他在邊疆危機的關鍵時刻,不計個人得失,不顧年高體衰,挺身而出,勇於承擔維護民族尊嚴、收復新疆、保衛國家領土完整的重任。他上奏清廷說:自己“年已六十有五,正苦日暮途長,乃不自忖量,妄引邊荒艱巨為己任,雖至愚極陋,亦不出此!而事顧有萬不容己者,烏魯木齊各城不克,……而伊犁為俄人所踞,喀什噶爾為安集延所踞……若此時即便置之不理不問,似後患環生,不免日蹙百里之慮。區區愚忱,竊有不放不盡者”。(《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46,第36~38頁)其一腔愛國熱情,獲得朝野內外大多數人的支持。

清政府在對俄交涉中,也逐漸認識到俄國“一味狡展,斷非空言所能有濟”,(《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88卷,第38頁)經權衡利弊,接受了左宗棠等人的主張,決定先平定阿古柏,再解決收回伊犁的問題。1875年5月,清政府任命左宗棠為欽差大臣,仍任陝甘總督兼督辦新疆軍務。

二 左宗棠收復新疆

左宗棠受命後,坐鎮蘭州,籌辦糧餉,整編軍隊,制定西征戰略,同時,派先頭部隊開赴哈密等地。聽到左宗棠準備西征的消息,俄國十分驚恐,於1875年秋天,派“科學貿易考察隊”到蘭州,刺探軍事情報,並以出售500萬斤糧食為誘餌,企圖達到控制、阻止左宗棠進兵新疆的目的。1876年1月,出關大軍調集涼州(今武威市),而實解協餉不及常年之半,各省對清廷的嚴切限催卻“漠不關懷”。左宗棠只得奏請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楨代借洋款1000萬兩白銀。沈葆楨不但以“耗息甚多”為藉口加以反對,而且提出“請朝廷……以內庫為之倡”。1876年3月16日左宗棠在移營肅州(今酒泉)的同時,上書清廷,逐條駁斥沈葆楨,再次提出若沈堅持反對,將改向上海華商籌借,則沈難辭代辦之責。清政府諭准左宗棠自行籌借洋款500萬兩,調撥“戶部庫存”200萬兩。籌餉難,籌糧、籌運更難。左宗棠苦心經營,利用俄英矛盾,向俄國購買了一批糧食,設法克服內地運輸的困難,保證了西征的順利進行。

1876年4月,左宗棠以湘軍劉錦棠部為先鋒,分三路進入新疆。他制定了先消滅阿古柏匪幫,後解決伊犁問題的戰略方針。在消滅阿古柏時,又確定了“先北後南,先打弱敵”的策略。根據新疆幅員廣闊、地形複雜、交通不便、餉運困難的實際情況,執行“緩進急戰”,“速決致勝”的戰略戰術原則。

1876年7月至9月,清軍採用聲東擊西戰術,在新疆各族人民自發起義的配合下,歷時三月,一舉收復古牧地(今米泉),殲敵千人。新疆各族人民主動獻糧獻馬,傳送消息,充當嚮導,清軍乘勝追擊,連克烏魯木齊、昌吉、呼圖璧,至11月6日,攻克瑪納斯,北疆阿古柏勢力掃蕩殆盡。西征軍第一個回合的節節勝利,使俄、英十分不安。英國為保護阿古柏政權以鞏固在新疆的既得利益,多方阻止清軍前進,在以外交手段脅迫清政府簽訂《煙臺條約》的同時,出面調停,代阿古柏向李鴻章提出做“乞降之國”的建議,條件是“作為屬國,只隸版圖,不必朝貢”。(《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6,第28頁)昏庸的清政府對英國的“調停”頗多幻想,令總理衙門將英方建議書轉交左宗棠討論。左宗棠在回書中指出:英人若要為阿古柏立國,“則割英地與之,或即割印度與之可也,仍乃索我腴地以市恩”,(《左文襄公全集·奏稿》第51卷,第18頁)提醒清廷不要對此抱有任何幻想,並表示徹底收復新疆的決心。虎視耽耽的俄國在給阿古柏打氣的同時,於1876年1月脅迫其簽訂《俄阿邊界條約》,趁機將中國西北部大片領土劃入俄國,欲俟日後迫使清政府承認既成事實。阿古柏調重兵于達阪城及吐魯番設立兩道防線,自己坐鎮喀喇沙爾(今焉耆)以作垂死掙扎。

1877年4月14日起,左宗棠以劉錦棠為主力,自烏魯木齊南下,令張曜、徐占彪部從哈密、木壘分路西進。劉部20日克復達阪;其餘二路連克鄯善、勝金口,26日克吐魯番;劉部亦於同日收復托克遜,半個月連克敵兩道防線,殲敵萬余,取得新疆之戰的決定勝利。5月底,阿古柏逃至庫爾勒,見大勢已去而服毒自殺(一說為部下擊殺,一說為僕人毒殺)英國侵略者急忙扶持其長子伯克胡裏代領餘眾,以阿克蘇為據點,作垂死掙扎。又再次向清廷施加壓力,玩弄“調停”手法。

1877年8月25日起,左宗棠指揮西征軍從托克遜、吐魯番出動,挺進南疆,以粉碎英國的“調停”陰謀。在各族農、牧民大力協助下,南進十分順利。英國于9月再次向總理衙門提出立喀什噶爾為中國“保護國”三條件,清廷交由左宗棠“酌核辦理”。左宗棠表示決不允許,並義正嚴辭地說:“英人以保護安集延為詞,科占我邊方(防)名城,直以喀什噶爾為帕夏固有之地,其意何居?”(《左文襄公全集·奏稿》第51卷)並表示他要與外國侵略者鬥爭到底。在他的影響下,清廷終於拒絕“調停”,諭令“督飭各軍轉戰而前,力圖規複,不得稍涉遲延”。西征軍士氣更盛,僅僅月余,連克喀喇沙爾、庫車、阿克蘇和烏什等“東四城”,收復失地兩千餘裏,取得西征以來的空前勝利。

1877年11月,西征軍渡過阿克蘇河,攻克喀什噶爾,伯克胡裏逃亡俄國。清軍連克葉爾羌、英吉沙爾,1878年1月攻下和田,處決金相印,南疆“西四城”遂全部收復。至此,除伊犁九城地區外,新疆領土已全部回歸祖國,英俄利用阿古柏侵略、分裂中國新疆的陰謀徹底破產。

左宗棠率軍收復新疆的鬥爭,受到全國人民,特別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熱烈歡迎和支持,他們因長期遭受阿古柏匪徒奴役、蹂躪……便毫不猶豫地協助清軍作戰,表現出邊疆各族人民的愛國傳統,也說明收復新疆反擊外來侵略的鬥爭,是完全符合我國各族人民利益的正義行動。左宗棠在這場鬥爭中,忠於國家和民族利益,依靠軍民團結,民族團結的力量,完成收復新疆的任務,為國家和民族建立了不朽的歷史功勳。

俄國在強佔伊犁一個多月後,估計到清政府根本無力收復新疆,遂假惺惺地向清政府表示:“只以回亂未清,代為收復,權宜派兵駐守,俟關內外肅清,烏魯木齊、瑪納斯各城克服之後,即當交還”。(《新疆圖志》第54卷,交涉志2,第2頁)清政府在意識到形勢的嚴重後,1871年9月曾令署伊犁將軍榮全與俄方談判,俄方百般推諉。次年雖派代表會談,卻避而不談交還伊犁問題,反而提出其他無理要求,致使談判毫無結果。鑒於榮全交涉失利,當年6月,奕直接照會俄國駐華公使,提出只要交還伊犁,欲商各事可從長計議,俄國公使不但拒絕中方要求,並聲稱若定要交還伊犁,必須修改中俄西方邊界,企圖侵佔更多中國領土。(《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87卷)

1876年,左宗棠率清軍進軍新疆後,俄國立即召開特別會議,決定在獲得向中國內地派出商隊的特權並割占特克斯河流域和穆紮爾特山口後,才交還伊犁。1878年初,阿古柏覆滅後,清政府派崇厚為出使俄國頭等欽差大臣,赴俄談判。俄國又提出在交還伊犁時,中方付俄1億金盧布為賠償費。左宗棠堅決主張清廷應乘戰勝之威,繼續進軍,從速收回伊犁。當年底,崇厚抵達彼得堡。左宗棠特致書崇厚,叮囑其應要求俄國交還“伊犁全境”,唯恐其陷入俄國圈套。(《清季外交史料》光緒朝,第16卷,第5頁)

中俄談判從1879年1月下旬開始,俄國對崇厚軟硬兼施,崇厚未經清政府允許,於10月2日在裏瓦幾亞擅自與俄國簽訂了《交收伊犁條約》及《璦琿專約》等約。條約的主要內容是:①俄國交還伊犁九城,中國割讓霍爾果斯河以西、特克斯河流域及穆紮爾特山口;在喀什噶爾及塔爾巴哈臺地區兩國邊界作有利於俄國的改動;②俄國在原四地外設領事,可在嘉峪關、哈密、吐魯番、烏魯木齊、古城、科布多、烏裏雅蘇台7處增設領事及貨棧,增辟由嘉峪關經蘭州、西安(或漢中)至漢口及由科布多經歸化至天津的新商道;俄商在新疆和蒙古全境免稅;③中國賠償俄方500萬銀盧布。

崇厚所訂條約(又稱《裏瓦幾亞條約》)是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消息傳出,舉國大嘩,群情激憤,“街談巷議,無不以一戰為快”。(《清季外交史料》光緒朝,第18卷,第10頁)左宗棠堅決反對這個條約。清政府也不滿意,要左宗棠詳細籌畫,“或約章必不可允,邊防一切如何佈置,始無患生肘腋之虞”。左宗棠審時度勢,提出“先之以議論,委婉而用機;次決之以戰陣,堅忍而求勝”的和戰並用方針。他一面令回籍徵兵的各將迅速結集入疆,一面增調馬步備隊於肅州,準備次年春出關。李鴻章則以“其曲在我”和“借俄懾倭”為由,主張承認《裏瓦幾亞條約》。

清政府在全國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將崇厚革職問罪,不久定為“斬監候”。2月19日,又嚴正聲明崇厚所議各約,“多有違訓越權之處”,“窒礙難行”,(《清季外交史料》光緒朝,第19卷,第3頁)不予批准。俄國聞訊氣急敗壞,向清廷提出“抗議”,並在我國西北邊境集結12000兵力,並派艦隊到遠東海面示威。面對氣勢洶洶的俄國,左宗棠認為“俄事非決戰不可”,清政府遂調兵遣將,在山海關、黑龍江、松花江佈防,並再次任命左宗棠為欽差大臣,赴新疆調兵備戰。又改派駐英公使曾紀澤出使俄國重新談判。左宗棠由肅州大營輿櫬出關,移營哈密,表示非將伊犁地區“收回不可”。(《左文襄公全集》書牘,第24卷,第75頁)

清政府在列強紛紛對不承認《裏瓦幾亞條約》和懲處崇厚提出“抗議”後,又強調兵端不可自我而開,英國顧慮俄國勢力在中國的進一步擴張,也積極出面斡旋,一面要求俄方接待曾紀澤,一面勸告清政府向俄國妥協。李鴻章乘機大肆活動,清政府遂於6月免除崇厚“斬監候”之罪,並令曾紀澤“知照俄國”。8月又將左宗棠調離新疆,將崇厚加恩開釋,以促成談判。曾紀澤在赴俄之前,認為此次談判如“障川流而挽即逝之波,探虎口而索已投之食”,(《曾惠敏公遺集》文集,第3卷,第13頁)表示要以酌允通商、增加賠償,力爭收回伊犁全境為方針。總理衙門訓令曾紀澤在對俄國作少量讓步的基礎上改定《裏瓦幾亞條約》,挽回部分主權。8月23日,曾紀澤向俄國提出修約6條要點:(1)交還伊犁全境;(2)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交界仍照舊址;(3)允俄商在嘉峪關通商,可在尼布楚、科布多增開商路;(4)只在嘉峪關一口增設領事;(5)俄商可在哈密、古城、巴里坤擇一處留貨;(6)俄在新疆貿易不能處處免稅。8月25日,俄國政府特別會議決定,堅持《裏瓦幾亞條約》基本原則,把歸還特克斯河流域作為割地、增加賠款的手段,並企圖改在北京進行談判。11月,俄國外交副大臣熱梅尼再次提出賠償“兵費”要求。1881年2月24日,在俄國政府脅迫下,終於簽訂了《中俄伊犁條約》和《改訂陸路通商章程》。條約的主要內容如下:(1)俄國歸還中國的伊犁地區,取消《裏瓦幾亞條約》中割讓特克斯河流域的條款;(2)中國賠償俄國900萬盧布;(3)俄商只能東到嘉峪關,取消原訂嘉峪關經西安至漢口一段商線;(4)改俄商在新疆貿易“均不納稅”為“暫不納稅”;(5)俄方只能在嘉峪關、吐魯番增設領事。《伊犁條約》同《裏瓦幾亞條約》相比,除賠款增加400萬盧布外,在界務和商務方面中國均收回部分主權,但仍是一個被迫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俄國根據《伊犁條約》規定中俄西北邊界重新“勘改”的條文,在1882年至1884年間先後迫使清政府簽訂五個勘界議定書,共割占新疆塔城東北和伊犁、喀爾噶什以西約7萬多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為此新疆各族人民奮起而反抗。1883年,霍爾果斯河西岸的索倫營右翼四旗人民,強烈要求收回其地,烏梁海左翼蒙古族“男女老幼,至死不肯分讓”。(《清季外交史料》第27卷,第36頁)

關注新疆邊防的兩江總督左宗棠向清政府再次提出新疆建省的奏議。1884年11月,清政府接受左宗棠建議在新疆建省,任命劉錦棠為首任巡撫。

三東南、西南邊疆危機

俄國對我國西北邊疆的大肆侵犯的同時,西南邊疆又遭到英國的入侵,東南海疆及鄰國朝鮮則是日美的聯合進攻。邊疆危機遂成為19世紀後30年中國民族危亡的重要標誌之一。

外國列強首先加緊對中國鄰邦的侵略,然後以此為跳板,把侵略矛頭直指中國邊疆地區。19世紀70至90年代,中國邊疆和鄰邦陷入被列強侵略的普遍危機之中。

臺灣包括澎湖列島及釣魚島等若干附屬島嶼在內,作為中國東南的屏障,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到了近代,由於戰略地位極為重要,臺灣成了西方殖民主義者企圖霸佔的重要地方。

美國對臺灣早有侵略野心,1847年和1849年先後兩次派艦到臺灣勘察。1854年,美國一名海軍副將率艦在基隆登陸調查後,認為臺灣處於“海軍及陸戰上的有利位置”,建議美國政府占駐臺灣為海軍基地和“商業的集散點”,(《近代史資料》第3期,第160頁,科學出版社1954年版)1856年,美駐華公使伯駕又向國務院提出一項由美、英、法聯合侵略中國,分別佔領臺灣、舟山和朝鮮的計畫,因美國內戰爆發和臺灣人民的反抗而未能得逞。1867年,美船“羅沸號”(即“海盜號”)在臺灣海面觸礁沉沒,失事人員上岸後被高山族人誤認為是海盜而擒殺。美國以此為藉口,派海軍上將貝爾率陸戰隊在台南琅(今恒春半島)登陸,被高山族人民奮勇打退,並擊斃其一副艦長,粉碎了美國企圖侵佔臺灣的陰謀。此後,美國改變策略,轉而慫恿和支持日本侵略臺灣。

日本對中國臺灣垂涎已久,特別是明治維新之後,走上軍國主義道路。1869年,明治天皇就宣佈要建立一個“八紘一宇”的大帝國,制訂了對外擴張的“大陸政策”。並鼓吹要“開拓萬里波濤”。1870年,日本軍方又鼓吹“征台”、“征韓”。但日本畢竟先天不足,向外擴張之始尚須別國扶持。

19世紀70年代後,美國遂與日本勾結,共同侵台。美國支持日本侵台,一是懼怕日本同中朝結盟,以助日侵台促使“日本政府與中國及朝鮮政府相疏隔,使它成為西方列強的一個同盟者”。二是美國怕侵台引起英國干涉,企圖借手日本,以試探英國及清政府的反應。三是美國認為可以控制日本為己服務。1872年,美駐日公使德朗向美國國務卿正式建議支持日本進行“為把臺灣和朝鮮的莊嚴的領土放在一個同情西方列強的國家的旗幟之下的戰爭”。(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1卷,第105頁,三聯書店1979年版)他把美國前駐廈門領事李仙得搜集的臺灣資料轉交日本政府並與之會談。

1873年5月,在美國的慫恿下,日本藉口兩年前琉球船民與臺灣高山族人民衝突事件,向清政府提出無理交涉。1874年4月,日本成立“臺灣蕃地事務局”,為侵略臺灣的專門機構。同年5月,在美國支持下,日軍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總指揮,率軍艦5艘,侵略軍2000餘人侵略臺灣。美國政府為日本提供武器、運輸工具、指揮官,派原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充當侵台日軍總顧問,為日軍提供與臺灣有關的詳細情報,還派美國軍艦隨行,為日軍壯膽。日本侵略軍在臺灣琅登陸後,遭到臺灣高山族人民的英勇抵抗。臺灣人民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利用有利地形,乘日軍不備,進行突然襲擊,重創日軍,打死打傷侵略者600余人。又加上天氣炎熱,疫病流行,日軍退至龜山、卑南,修堡築碉,設都督府,企圖長期霸佔。

清政府向日本提出抗議,同時要派沈葆楨為欽差辦理臺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調洋槍隊5000人增防臺灣。日本自量無力在短期內征服臺灣,戰爭若長期打下去又對日本不利。6月初,派公使柳原來華會談,轉而謀求外交解決,清政府雖增兵佈防,也希望於談判解決。7月底,柳原到京與總理衙門開始談判,總理衙門駁斥了日方所謂日占領土非中國領土的謬論。柳原無言以對,竟以最後通牒相威嚇。8月,日本改派大久保利通為特使來華談判,美、英、法等國紛紛出面“調停”,對清政府施加壓力。清政府雖據理力爭,但在列強的壓力下,很快對日本作出讓步。1874年10月底,文祥與大久保代表雙方政府簽定《北京條約》。規定中國給日本“撫恤”及“修房”費銀50萬兩,日本軍隊從臺灣撤出,並承認日本出兵臺灣是“保民義舉”,“中國不指以為不是”,暴露了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和軟弱可欺。這就為日本吞併琉球,強佔釣魚島埋下伏筆。

1875年,日本明知清政府曾兩次賜予琉球以“琉球國王之印”,但依恃《北京條約》,派官員進駐琉球,強行阻止其向清政府進貢,令琉球撤除在福州的領館。琉球國王派特使化妝潛至福州,向清廷求救。清政府中以李鴻章為代表的妥協派反對何如璋等人對日據理力爭的主張,認為琉球乃“彈丸”之地,得之無益,失之無害,不予支援。1879年3月8日,日本公然出兵吞併琉球,廢琉球國王,改為沖繩縣。琉球大臣多次派人入京請求清廷出兵救援,均被李鴻章敷衍推託,琉球遂歸入日本版圖。

日本吞併琉球後,又把釣魚島、赤尾嶼等島嶼列入其擴張範圍。當時的日內務卿山縣有朋秘密指令沖繩縣對這些島嶼進行調查,以便佔領。直到中日甲午戰爭前,日本軍國主義分子雖多次要求政府公開侵佔釣魚諸島,但日本政府在未能確定戰勝中國之前,將這一問題擱置。

1894年,日軍取得朝鮮、遼寧戰役勝利,將北洋艦隊包圍于威海衛後,日本政府認為時機成熟。12月14日,日本內閣會議批准內務省將釣魚諸島歸併沖繩的審議文。21日,內務省向沖繩縣發出指令:“關於設立標樁一事,准予照辦。”中國的釣魚島、赤尾嶼等就這樣被日本侵佔了。(《釣魚臺列嶼問題資料彙編》,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臺北,1971年)

1852年英國佔領緬甸後,嚴重危脅中國雲南邊疆的安全。英國為了實現侵佔中國西南地區的野心,力圖開闢一條由緬甸通往中國的捷徑,並先後提出探查由仰光通往雲南思茅或由八莫通往雲南內地的陸上通道。1868年,英國探路隊實地探測,從八莫到達騰越(今騰沖);1873年又探測從曼德勒北上到達中緬邊界的陸路交通,為正式進入雲南作準備。

1874年初,英國決定派遣一支大規模的綜合探路隊從緬甸前往雲南,開拓在中國西南邊疆的商業路線。7月16日,英駐華公使威妥瑪向總理衙門提出由印度總督派三四名官員由曼德勒進入中國探路的要求,並發給護照由英使館送往邊界接迎。英國借此組成由柏郎上校為首的近200人的探路隊,包括政治、商務、軍事官員,配備新式武裝的官兵,從緬甸向雲南進發。這支武裝侵略軍的成員供認:“我們派探路隊的目的……是勘查各個商業路線……儘量搜集旅途經過各地的情況、資源、歷史、地理和商務的情報”。(轉引自王繩祖《中關關係史論叢》,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6~87頁)

武裝探路隊組成後,英國即令駐華使館的馬嘉理為翻譯,由北京前往雲南迎接柏郎一行。馬嘉理南下途中遭到愛國民眾的襲擊,在清朝官員的保護下,才平安到達雲南。1875年2月12日清晨,馬嘉理一行“遽行入境”,進入騰越地區,在蠻允山寨與當地景頗族人民發生衝突。馬嘉理等開槍打死數名寨民,欲強行通過。景頗族人民群起圍擊,將馬嘉理及其隨員擊斃,將探路隊逐回緬甸。此即“馬嘉理事件”,也稱“滇案”。英國獲悉馬嘉理被殺後,立即電令威妥瑪與清政府交涉,同時調駐中國海面的海軍司令賴德率艦隊北上,企圖用武力威脅。3月19日,威妥瑪向總理衙門提出6項要求,清政府對“滇案”的發生十分驚異,鑒於臺灣和伊犁問題的教訓,故對此案處理較為慎重。清政府先令雲南當局立即調查事實經過,再令雲貴總督岑毓英查辦此案,對威妥瑪要求中的關於優待駐京公使、免除英商厘金及解決懸案等與“滇案”無關的問題,加以拒絕。於是,威妥瑪聯絡各國公使向清政府施壓。

1876年4月,李鴻章將“滇案”調查情況奏報清廷,其中與威妥瑪的報告差別甚大,威妥瑪擔心前述談判成果要出意外,遂先發制人,以絕交相威脅。並以攻為守,於6月2日又提出八項無理要求。清政府鑒於這些非法要求難以答應,又懼怕談判破裂,竟請赫德出面調停。威妥瑪十分驕橫,又以將岑毓英提京重審和由慈禧太后致歉相威逼,致使談判破裂。威妥瑪通過赫德以英國將出兵干涉相威嚇,繼而提出在煙臺重開談判,清廷同意派李鴻章在煙臺與威妥瑪交涉。

1876年8月21日,中英煙臺談判正式開始。英國即派“飛遊艦隊”進駐大連,英、德、法、美四國軍艦齊集煙臺港內。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李鴻章基本同意了威妥瑪的絕大部分要求。9月13日,條約正式簽定。在所有各項條款中,除“昭雪”所謂的“滇案”,給英賠付“恤款”20萬兩和派使臣赴英“謝罪”外,還規定:⑴擴大領事裁判權。英人在上海設立會審公廨,以後凡有涉及英人生命財產等案件,中方在審理本國人犯時,英國可派員“觀審”。⑵增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商埠,英國可派駐領事。⑶沿長江大通、安慶、湖口、武穴、陸溪口、沙市等處,准許外輪停泊並上下客貨。⑷各國租界內免收洋貨厘金。條約中的“另議專條”中規定:英國如派探路隊從北京經甘肅、青海赴西藏,或經四川入藏,或由印度來藏,總理衙門應根據情況發給護照,或令西藏地方當局派員照料。通過《煙臺條約》,英國獲得入侵我國西南邊疆的條約權力,實現了它多年來擴大在華通商特權的野心。《煙臺條約》是英國侵略中國的一個重要步驟,也是中國邊疆危機加深的一個重要標誌,從此,中國西南的大門終被英國打開了。

英、俄都因其在亞洲的特殊利益而對西藏抱有野心。英國於18世紀中葉以後,曾兩次入侵不丹,借不丹為跳板向西藏伸展勢力。70年代後,英印總督又兩次派人潛入後藏,企圖通過班禪與西藏談判通商問題,分別遭到六世、七世班禪的拒絕。80年代後,英國又唆使廓爾喀兩次武裝入侵西藏,先後被清軍粉碎。鴉片戰爭後,英國通過單方面非法劃界,將中國西藏拉達克地區劃出中國界外,並再次唆使廓爾喀入侵西藏。1876年,又通過《中英煙臺條約》所附“專條”,取得入藏遊歷權利。從1885年起,英國連續組織入藏“考察團”,或派人以“朝聖”、“通商”為名潛入西藏,搜集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的情報,盜竊文物,歪曲西藏歷史,為分裂、割占西藏製造口實。

1888年3月19日,英國侵略軍1600餘人從劄魯隘口,向駐守隆吐的200多名藏軍發動猛攻,藏軍誓死抵抗。在火藥殆盡的情況下,藏軍拿起大刀、石頭、梭矛頑強抗擊敵人,“傷斃英軍約一百餘名”。(《清季籌藏奏牘》第一冊,《文碩奏牘》第6卷,第26頁)次日,英軍全力反撲,因寡不敵眾,藏軍退守納湯。24日,納湯失守。隆吐山等地失守後,西藏愛國軍民並未動搖保衛祖國領土的決心,他們莊嚴宣誓:“凡我藏眾男女,誓不與英人共天地”。(《西藏六十年大事記》,第52頁)西藏地方政府一面請求清廷出兵援藏,一面下令徵調前後藏及西康各地民兵萬餘人赴亞東前線增援。每批隊伍經過拉薩開往前線時,十三世達賴都親自為戰士們摸頂賜護身符,鼓勵他們捨身殺敵。清政府則不但拒絕派兵援藏,反將駐藏大臣文碩革職,任命升泰為駐藏幫辦大臣,阻止西藏軍民抗英,對英實行妥協求和政策。

5月22日,約3000名藏軍向盤踞納湯的英軍發動反攻,雙方互有傷亡。7月上旬,抵藏的升泰多方阻止,使已集結起14000多藏軍原定8月中下旬的兩次反擊行動未能實行,而英軍則從7月下旬始,兩次進攻藏軍駐地。

9月24日,經過休整、補給的英軍向駐守撚納的藏軍發動總攻,佔領則利拉、亞東等地。主張妥協投降的升泰只好親往仁進崗前線與英軍談判,並先令藏軍後撤,再要求英軍撤兵議和,英軍雖退回納湯,但不同意先議撤兵,並以允許英國對哲孟雄的統治權和在藏自由貿易等條件脅迫升泰同意,升泰與英方爭執不下,談判中斷。無能的清政府接受了赫德的建議,派赫德之弟赫政作為升泰助手,與英國重開談判。此時,英俄在中亞及帕米爾的爭奪趨於尖銳,英國擔心俄國會乘機插手,遂於1890年2月在印度加爾各答,由英印總督蘭士頓出面與中國代表升泰談判。3月17日,雙方簽訂《中英會議藏印條約》八款。主要內容是:劃定西藏地方同哲孟雄邊界,將隆吐、撚納至則利拉一帶領土劃歸英屬哲孟雄;清政府承認哲孟雄歸英國“保護”;其餘通商、遊歷等問題“容後再議”。隨後,中英雙方為解決條約遺留問題舉行進一步談判,於1893年12月在大吉嶺訂立《中英會議藏印續約》(即《藏印條款》)九款。該約規定:開亞東為商埠,准許英國派員駐紮;英商可在亞東隨意往來及租賃房屋;開關五年以內,藏印貿易互不收稅,印茶不得入藏。通過上述兩個不平等條約,英國侵佔了我國西藏部分領土,攫取了在中國西藏通商等特權。從此,英國打開了中國西藏的大門,為深入侵略中國西南準備了條件。俄國早在18世紀初期,彼得一世就給樞密院下過密令,要求逐漸佔領中國西部地區,設法通過達賴喇嘛建立與西藏的商務往來關係。在19世紀70年代以前,俄國通過各種途徑竊取有關西藏地區的情報。70年代後,又打著“遊歷”與“考察”的招牌,派各種間諜陸續侵入西藏地區。這些人中,隱蔽最巧妙的是在貝加爾湖出生的布裏雅特蒙古人德爾智。他自幼被沙皇政府著意培養,隨後派入西藏學習喇嘛教。他善於偽裝,又改藏名為洛桑姑馬,逐漸爬到十三世達賴的侍講地位。他在西藏上層人士中散佈親俄言論,把沙皇美化為宗喀巴的化身,慫恿誘惑達賴傾向俄國。1888年前後,正當西藏僧俗各界奮勇反擊英軍入侵時,德爾智乘機挑撥西藏地方與清朝中央政府的關係,並將俄國政府用以拉攏人心的金銀財寶和武器轉送達賴及三大寺。90年代,俄屬布裏雅特蒙古人巴德瑪耶夫提出了一個吞併中國西北及西藏地區的侵略計畫,即“巴德瑪耶夫計畫”。準備在蘭州組建一個蒙、藏、漢三族反清中心,藉以將蒙藏地區併入俄國。1899年以後,沙皇通過德爾智邀請達賴派人使俄,加緊對西藏的侵略。1900和1901年,在德爾智促使下,他終於以達賴代表和特使的身份兩次前往俄國,送交表示與俄“親善”的信件,沙皇先後兩次親自接見,並派外交及財政大臣與德爾智密談。只是由於中國政府一再交涉,加之英國對俄國插手西藏問題十分警惕,雙方的利益矛盾日趨尖銳,才使俄國企圖利用德爾智控制十三世達賴以分裂西藏的陰謀最終破產。

澳門是中國第一個由外國人經營的貿易港口。自1553年葡萄牙人騙取在澳門貿易和暫住權到鴉片戰爭以前,澳門是一個在中國管轄下由葡人經營的貿易港口。鴉片戰爭以後,葡萄牙借機向中國提出7條無理要求,企圖變澳門為其殖民地,遭到中國拒絕。1845年,葡萄牙女王悍然宣佈澳門為自由港,擅自任命亞馬勒上校為澳門總督。1847年亞馬勒對澳門強制實行城市管理,對澳門包括中國居民在內的居民徵稅。1849年又派兵驅趕中國海關官吏,封存海關財產。兩廣總督雖提出強烈抗議,卻未採取反擊行動,但澳門人民自發反抗,將亞馬勒襲殺並割去其頭顱。葡萄牙反借此拒繳澳門地租,從此澳門實際上淪于葡萄牙的完全控制之下。

1862年,葡萄牙強迫中國簽訂《和好貿易條約》,其中第九款規定:“仍由大清國大皇帝任憑設立官員駐紮澳門,辦理通商貿易事務,並稽查遵守章程。但此等官員應系或旗或漢的五品人員,其職任事權得以自由之處,均與法、英、美諸國領事等官駐紮澳門、香港等處各員辦理自己公務、懸掛本國旗號無異。”條約中規定兩年後由兩國君主批准並換約後始能生效,清政府醒悟到條約中中方代表的無原則讓步,在換約前提出必須修改第九條,而葡方堅持原約,因此該約被無限期擱置而成為廢紙。

1868年,清政府聽說葡萄牙發生財政危機,便委託離任的西班牙駐華公使瑪斯以130萬兩白銀與葡萄牙政府交涉。但瑪斯中途病故,使這一計畫流產。清政府對葡萄牙在澳門的強行統治一直進行抗議,拒絕承認。

在邊疆危機期間,特別是1880年~1883年中俄、中法關係緊張時,葡萄牙一直想逼使清政府簽約正式承認澳門歸葡所有,但都沒有成功,清政府為維護澳門主權的鬥爭一直堅持到1887年的中葡正式談判。

1885年簽訂的《中英煙臺條約續增專條》中曾規定:中英雙方應盡速“派員查禁香港至中國偷漏(鴉片)之事”。但是,香港英國當局提出必須以澳門同樣接受為前提,逼使清政府與葡萄牙進行談判,而英人赫德借機插手干預,從而給了葡萄牙訛詐中國的機會。赫德背著中國政府於1886年同澳門總督達成《擬議條約》協議,同意將澳門“允葡萄牙國永遠駐紮管理”,並讓清政府增派中國海關總稅務司駐倫敦辦事處的英國人金登幹代表自己去里斯本談判並簽署條約。當時中國政府堅持必須寫上“租憑”二字,葡萄牙則玩弄花招,加進“中國用‘租憑’字樣意圖只是想防止葡萄牙將澳門讓給第三個國家”及“與葡萄牙治理他處無異”等文,於1887年3月雙方在草約上簽字。隨後雙方在北京正式談判。中方因《草約》遭國內強烈反對,就澳門地位問題條款與葡方反復爭議。而赫德此次雖未被清政府委任參加談判,但卻積極為葡方出謀劃策,唆使葡方在中文本中讓步而在英文正約中下功夫。於是葡方同意在中文第2款刪除“屬澳之地”等句,卻在英文中加進葡“永居管理(亦可譯為佔領)澳門”等草約中全部內容,騙取中方代表于1887年12月1日與葡方正式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通過這個中葡關於澳門地位的第一個正規法律檔,葡萄牙迫使清政府正式承認葡萄牙佔領澳門的現實。雖然中國政府在1928年聲明中葡條約作廢,但它確實為清末民國時期中國要求收復澳門的交涉留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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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反教會鬥爭

一 教會與反教會

鴉片戰爭後,外國侵略者通過中美《望廈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取得在五口傳教的自由。1845年清政府頒佈弛禁天主教的諭令,1856~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西方國家又通過《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取得在內地傳教的自由。此後,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等外國傳教士紛至遝來,中國沿海、內地以至窮鄉僻壤都出現了傳教士的蹤跡。據成都將軍崇實在1862年的奏摺中說:在1860年之前,外國傳教士特別是天主教傳教士,私自潛入內地進行非法活動的,在全國各省均已“不乏其人,即以四川而論,傳教者來此已數十年,入教者已數千戶”,行為還稍知“斂戢”。(《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1卷,第25頁)1860年以後,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既有內地置產租房的“條約規定”,又有領事裁判權的庇護,一切可以為所欲為。於是,外國傳教士公然進入內地,任意索購民產,擅自建立教堂,大肆擴充教會的勢力。到1870年,在華的歐籍天主教教士已達250名,南至海南島,西到西藏,北至東三省,幾乎在全國各地都設有天主教堂。

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傳教”,不同於一般的宗教活動,正如美國傳教士狄考文所說:“基督教的工作目標……不單在儘量招收個別信徒,乃在於征服整個中國”。(《中國新教傳教士1877年大會記錄》,第173頁)他們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第一,充當謀士和間諜。一些傳教士為西方侵略者搜集各種情報,鼓吹對華戰爭,甚至直接參與軍事侵略活動。如《南京條約》的起草者就是英國牧師馬禮遜。美國牧師巴駕擔任顧盛的中文秘書參與《望廈條約》的簽訂,因侵略有“功”後任美國駐華公使。美國傳教士裨治文,法國傳教士孟振生、德拉瑪都參加了起草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所訂不平等條約活動。孟振生和德拉瑪竟在中法《北京條約》的中文本裏,擅自加上允許外國傳教士在中國“租買田地,建造自便”的內容。裨治文所擬定的中美《天津條約》條款,就連英軍統帥額爾金看了都為之吃驚,自歎不如。至於傳教士竊取情報,美國教士斯貝傑就曾供認:“在美國領事與美國傳教士之間,有一種具體的諒解存在,即後者受命把所在地的一切情況向領事彙報。”1887年,美國駐華公使田貝在向美國政府的報告中談及這一點時說:“這些先鋒隊所搜集有關(中國)民族、語言、地理、歷史、商業以至一般文化的情報,將其送回國內,對於美國的貢獻是很大的。”後來,田貝又供認:“中華帝國的總稅務司、外國的外交官和領事、商人和海軍,都做了不少工作。但是,開放整個中國的更大工作,是辛勤工作的傳教士之功”。(轉引自卿汝楫《美國侵華史》第2卷,第252~253頁,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第二,侵犯中國主權,包攬詞訟。洋教士以教堂為中心,形成許多的獨立王國,擅自徵稅,管理詞訟,自行其事,肆意欺壓人民。如:山東傳教士自稱巡撫,命令各官服從教堂的指示;四川、貴州的傳教士,因教案提出撤換懲辦地方官員。法國教士胡縛理在貴州曾保舉前道員多文等,請予重用。民教爭訟,若教民理屈,教會庇護教民,逼官另斷。“凡是奉教之人,理屈者不以為屈,殺人者亦不抵罪”,(《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82,第16頁)如宣化縣惡霸張天龍,犯罪後“奉了教”,就平安無事地回了家,官府亦無可奈何。教會甚至組織武裝,私設公堂。這樣,就造成了“直如一國之中,有無數自專自主之故國者”。(《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82,第16頁)凡此種種,連總理衙門都認為,“不但侵官吏權,甚且侵國家之權”。

第三,霸佔田產,掠奪財富。1860年《北京條約》規定退還以前沒收的天主教堂財產,並允許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外國傳教士據此到各省地方,抵還教堂,並以還堂名義霸佔田產。例如,法國教士彭若瑟在四川大足縣水龍鎮大量占買土地,僅在一個村子就占水田1200多畝。1882年,陝西靖邊小橋畔教堂已租占土地4735坰,他們看到哪間房屋好,就說過去是教堂的,要求退還,甚至“有強指紳士華麗房屋為昔年教堂,逼令民間退讓之事。甚至將有礙體制之地,及公所、會館、廟宇,為闔地紳民所最尊崇者,均任意索取抵給教堂”。(《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82卷,第24頁)對“紳士”的產業和公共建築尚且如此,至於普通百姓的田宅,自然就更加肆無忌憚。

第四,逞兇殘殺百姓。洋教士不少是無賴、流氓、暴徒,他們所到之處,勾結惡霸土豪以充實力,招納地痞流氓作為“教民”。“教士以莠民為羽翼”,“莠民以教會為逋逃藪”,(《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3頁)彼此狼狽為奸,欺壓平民,搶劫財物,強姦婦女,無惡不作。據記載,各地傳教士“強佔人之妻女、財產及人命重案,不可枚舉”。(《1871年總理衙門致各國公使書》,《清續文獻通考》外交卷14)

第五,對人民進行精神奴役。外國傳教士利用傳教,企圖用“十字架征服中國”。他們在各地以教會名義開辦育嬰堂、醫院、學校,並從事所謂“慈善事業”,用各種各樣的辦法,來誘騙中國人入教,藉以在精神上奴役中國人民。用外國侵略者自己的話來說,辦育嬰堂,是為了“大大地增加異端分子對我們的好感”。辦醫院為人治病,是為了“把基督教的真諦灌輸到病人的腦子裏去”。(轉引自卿汝楫《美國侵華史》第2卷,第280頁,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辦學校、出報刊的目的,正如英國傳教士韋廉臣所說,中國的青年“是我們的希望”,“如果我們忽略或是不把上帝的存在和屬性所顯示的神奇事實傳授給他們,感動他們的良知,淨化和提高他們的想像力,我們就將失去一切”。(顧長聲:《傳教士與近代中國》,第240頁)

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已成為列強各國軍事、政治、經濟侵略的重要工具。他們的活動引起中國人民的無比憤怒,“百姓言及天主教,則異口同聲,恨之入骨”。(《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2~33頁)中國人民為了擺脫外國教會的盤剝和奴役,維護國家的獨立主權,進行了反洋教鬥爭。19世紀中葉以來,所謂教案遍及全國。其中影響較大的有以下幾次:

1861年貴州教案、1862年南昌教案、1863年重慶教案、1865年四川酉陽教案、1866年貴州遵義教案、1868年河南南陽教案、1868年江蘇揚州教案、1868年臺灣教案、1869年四川酉陽教案、1870年天津教案、1874年四川黔江教案以及1876年皖南建平、宣城、甯國、廣德等地教案。

二 南方人民的反教會

19世紀60年代的南方人民的反洋教鬥爭,首先在偏僻的貴州掀起。貴州法國天主教主教胡縛理素行不法,欺壓紳民。1861年,胡縛理在貴陽以征服者的姿態公然違制乘坐紫呢大轎,雇用吹鼓手,盛設儀從,招搖過市,威脅地方官吏,欺壓貴陽紳民。“城廂居民,見其冠服怪異”,(《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2卷,第40頁)無不為之譁然驚駭。他還勾結流氓,恣意強佔平民田宅,公然違反中國法令,從而激起官紳的公憤。貴州巡撫何冠英、提督田興恕聯合向全省文武官吏發出公啟,號召驅逐外國教士:“不必直說系天主教,竟以外來匪人目之,不得容留。倘能藉故處之以法,尤為妥善”。(《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6卷,第44頁)在巡撫和提督的支持下,候補道員繆煥章編印《救劫寶訓》,宣傳“屏黠異端”;田興恕手下的官兵,在貴陽一帶展開了激烈的排斥洋教活動。1861年6月12日,團務道員趙畏三等率領團丁多人,焚毀貴陽青岩晁家關教會所設學堂,並處死作惡多端的教民4人。

1862年2月,法國教士文乃耳在開州唆使教民抗拒繳納春節賽會捐款,悍然破壞當地禮俗政令,開州知府戴鹿芝依法處死文乃耳及4名教民,並派團首周國章搜尋教徒。教案發生後,法國駐華代理公使哥士耆親至總理衙門交涉,其言“情詞背謬”,輒出“恫喝之詞”,意在“藉端要脅”,(《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1卷,第15~27頁)所提12項要求之中,包括將新任“貴州巡撫韓超應即行革職,永不敘用”;“田興恕、趙畏三、戴鹿芝三犯員,應即行拏問到京,押赴市曹處斬”;查辦此案的前兩廣總督勞崇光穿著禮服親向胡縛理道歉等。(《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1卷,第29~30頁)英、美公使也出面為法國代理公使哥士耆撐腰,力主“嚴辦官吏,以儆效尤”。在清朝統治階級中,對於貴州教案的處理,有兩種不同的意見。洋務派官吏大多主張妥協,以便保持同列強之間的“和局”。對洋教入侵感到不滿的一些官吏,則紛紛上折,竭力為田興恕等人辯護。例如,貴州巡撫韓超在奏摺中說:由於胡縛理飛揚跋扈,致使“眾情駭然,幾有不能相容之勢”,故而田興恕才“稍加威嚇,以定人心”。戴鹿芝將文乃耳等人正法,也是因為“眾怒難攖”,故而不能歸罪於田興恕和戴鹿芝等人。掌廣東道監察禦史華祝三在奏摺中也認為:“天主教滅倫傷化,本為中國大患,當內地未弛禁之先,習其教者猶知畏法。近因各省開禁,該教民倚仗外人勢力,橫行鄉里,挾持官長,士民無不痛恨。”“法國公使不候查辦,竟欲殺田興恕等以償命,聞著莫不寒心。”(《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2卷,第45頁)廣大人民基於對教會惡行的憤恨,也群起抗議對田興恕等人施加酷刑。負責查辦此案的粵督勞崇光,見情勢嚴重,遂向清政府指出:目前民間議論沸騰,如將田興恕等殺害,勢必激而生變。清政府有鑒於此,遂對法國公使表示:“只許賠償,不能抵罪。”(《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1卷,第28頁)所以此事交涉經年,一直遷延未決。直到1862年12月,清政府始在英、美等國的聯合壓力下允許以下列條件結案:新任貴州巡撫韓超交部議處,提督田興恕發配新疆,繆煥章永不敘用,提督公署撥充天主堂,並賠款12萬兩白銀。

1861年,法國傳教士羅安當到江西南昌索地傳教,江西巡撫像接待督撫一樣,升炮開中門迎接,羅安當得意忘形,群眾見此大為憤慨。1862年3月,南昌群眾自動聚集起來進行抵抗,將殘害兒童的“育嬰公會”搗毀,把教堂和羅安當的坐船也拆毀,羅安當乘夜逃走。是為“南昌教案”。當時江西紳民那種高昂情緒,使江西巡撫沈葆楨也受到影響。他曾表示,紳民的這種反教會鬥爭,是排斥異端邪教的“忠義”行動。但是,清廷在1862年4月25日的上諭中說:“外國天主教原屬異端,無如咸豐八年(1858年)以前早已弛禁,況此時既與該國換約,而上海等處複借其兵力以制‘逆匪’,不能不暫示羈縻。”(《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5卷,第29頁)在清政府的“訓導”之下,各地的官紳“只得於相形之下,害取其輕”,(《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2卷,第30頁)迅速退出反洋教運動的行列。最後,在列強的聯合威脅壓力下,向法國表示屈服。江西巡撫在接到法使要求賠款、建堂、禁止反對洋教以及督撫應以“賓禮”接見傳教士的照會後,也當即給官紳們共同閱看,然後明確表示:“各官紳深明事理,並無異議。”於是,南昌教案遂告結束。清政府雖然答應了法國的要求,並允許羅安當再於南昌興築教堂,但人民群眾的反教會鬥爭,並未因此而停止。巡撫“傳語甫經數日”,群眾便在南昌街頭遍貼《撲滅異端邪教公啟》,痛斥法國教士的種種罪行,號召全省士民同伸義憤。“倘該國教士膽敢來江,蠱惑我等居民,數十百萬,振臂一呼,同聲相應。鋤頭扁擔,盡作利兵;白叟黃童,悉成勁旅,務將該邪教斬除淨盡,不留遺孽。”“怨憤情詞,幾有不共戴天之勢。”(《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12卷,第27、35頁)1863年,法國教士羅安當再度乘船前往南昌,“方泊滕王閣下,見河岸豎一大旗,禁止法夷入城,隨有拋擊磚石,飛中其舟”。羅安當等見南昌人民鬥爭情緒激昂,不敢進城,只得解纜,逃往九江。

三 北方人民的反教會

1870年在中國北方爆發了“天津教案”。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天津人民曾經遭受英法聯軍的燒殺淫掠之害,對侵略者懷有深刻仇恨。《北京條約》訂立以後,天津開闢為通商口岸,法國天主教士在天津望海樓設立教堂,吸收惡棍入教,拐騙人口,強佔民地,橫行不法,更加深了天津人民對侵略者的憎惡和仇恨。1870年6月,法國天主教會所設立的育嬰堂,接連有嬰孩30多人死亡。與此同時,天津及其附近一帶又不斷發生迷拐幼孩的事件,而拐犯的供詞又都牽連教堂。於是“民情洶洶,閭閻浮動”,(《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2卷,第22頁)反教會的揭帖遍佈於街頭巷尾。6月21日上午,當天津道員周家勳等帶同拐犯前往望海樓法國天主堂查問時,憤怒的群眾聚集起來同教堂說理,並且舉行抗議示威。法國駐津領事豐大業知道後,氣勢洶洶地闖入三口通商大臣衙門,向通商大臣崇厚開槍,幸未命中,左右將他推開。豐大業複拔刀亂砍,搗毀衙署什物,咆哮不止,然後飛奔出門。出衙署後,又遇天津知縣劉傑,便對劉傑開槍,打死劉的侍役高升,並持槍向群眾衝殺,豐大業的暴行引起群眾公憤,人們立刻起來將這個暴徒當場毆斃。隨即居民又鳴鑼聚眾,燒毀教堂數所,擊斃外國傳教士、商人10余人。

“天津教案”發生後,各國列強紛紛調集軍艦在大沽口外進行示威,企圖以兵力迫使清政府血腥鎮壓天津愛國人民。清政府對於此案極為重視,事件發生後,便急派直隸總督曾國藩前往天津進行徹底“查辦”。法國代理公使威脅曾國藩說:“不將府縣及提督陳國瑞即行抵命,早晚該國水師提督到津,即令其便宜行事。”(《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3卷,第26頁)脅迫清政府接受法國的無理要求。

對於“天津教案”,在清政府內部有兩種不同的態度,一部分官吏主張強硬交涉,他們反復強調民心的重要,“民氣不可挫折”,表示不應向列強屈從。他們認為傳教士干涉官員的統治權,教民依仗洋人勢力,“橫行鄉曲,挾持官長”,乃是一種不能容忍的禍害,必須加以抵制。奕等既怕各地群眾“效尤”,“為謠言所惑,群起與洋人教民為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3卷,第29頁)又怕法國“遽行決裂”,“因此用兵”,各國“協以謀我”。(《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2卷,第30頁)所以,主張向侵略者妥協屈服。欽派辦理“天津教案”的曾國藩更是力主“嚴懲兇手,以懲煽亂之徒;強壓士民,以慰各國之意”。(《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2卷,第32頁)他擬定了一個“正法之犯二十人,軍徒各犯二十五人”的名單,一舉屠殺天津義民16人,殘酷壓制了天津人民的反侵略鬥爭。他明知津案系“田豐領事倉猝激變,非府縣之有意挑畔”,(《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8頁)但仍奏請將天津知府張光藻和天津知縣劉傑革職,交部治罪。曾國藩處理此案的態度是儘量“委曲遷就,冀以消弭釁端”,(《曾國藩未刊信稿》,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98頁)“但冀和局之速成,不顧情罪之當否”。(《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第76卷,第39頁)此外,清政府承允賠償法國銀49萬兩,派崇厚為欽差大臣往法國謝罪。經過“天津教案”的屈辱外交,全國人民對曾國藩的行為表示憤怒,群呼他為“賣國賊”,連他的湖南同鄉也羞與為伍,宣佈把他“削籍”,把他曾在湖南會館誇耀功名的匾額摘下來打碎並燒成灰燼,以表憎恨。他自己也感到“內疚神明,外慚清議”,終於在人們的唾駡聲中羞憤而死。

四反教會鬥爭的時代特徵

19世紀六七年代的反教會鬥爭具有很強的時代特徵:

首先,各地地方官紳都參加了反教會鬥爭並起了一定的倡導和組織作用。教會成為淩駕於清朝地方官府之上的權威,不但構成對中國國家主權的嚴重侵犯,同時也觸怒了尚不甘心屈從外來侵略勢力的封建官紳。教會要求他們拋棄中國的傳統禮俗,“不供君親牌位,不祀祖先父母”,使封建官紳擔心會因此引起“風俗人心”的大變,從而招致整個統治的動搖。這樣,外國教會的非法活動,遭到部分清朝地方政府的高級文武官吏,以及他們的親信僚屬和門豪抵制,即使是封建地主階級中的某些上層人物,也提出“排斥異端”、“保衛聖道”的口號,投入反教會的鬥爭行列。

其次,19世紀六七十年代反教會鬥爭的主要目標是天主教,耶穌教等的面目尚未完全暴露。

其三,當時的反教會鬥爭還不能形成全國性的規模。群眾的反洋教鬥爭,分散在全國各地,此起彼落,規模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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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中法戰爭

一 中國援越抗法

法國推行海外擴張政策後,在19世紀七八十年代便開始加緊對越南的進攻。

1873年,法國駐西貢總督陳述侵略越南北部的意義時說:越南的北部與中國毗連,並且是中國西南各省份的自然出口的地區,能否佔領這個地區,是法國將來在遠東的統治生死攸關的問題。1879年,法國駐越南海防的領事土爾克也大肆叫囂說:“法國必須佔領東京,因為它是一個理想的軍事基地;由於有了這個基地,一旦歐洲各國企圖瓜分中國時,我們將是一些最先在中國腹地的人。”19世紀60年代法國武力侵佔越南南部以後,很快就舉兵北犯。1873年11月,法軍在安鄴統率下攻陷河內、海陽、甯平、南定等地。越南政府邀請黑旗軍進援河內,共同抗法。

黑旗軍原是太平天國時期活動於兩廣邊境的一支由劉永福領導的天地會起義軍,因受清軍壓迫,於1866年輾轉進入越南國境。在接到越南政府邀請後,劉永福率部千餘人到河內助戰。1873年12月在河內城郊大敗法國侵略軍,擊斃法軍頭目安鄴。越南政府重視黑旗軍在抗法鬥爭中的貢獻,授予劉永福三宣副提督的職銜。1880年9月,茹費理出任法國內閣總理後,法國加強推行殖民擴張政策,增兵越南,並策劃侵略中國。1882年初,法國海軍上校李維業率領一支侵略軍進犯紅河三角洲地帶,攻佔河內,並擬以此為據點,繼續進行軍事侵略活動,用武力強行開通紅河。1883年,法國命李維業指揮法軍向北圻發動進攻,攻陷南定,海陽危急。黑旗軍再次應越南政府邀請,奮起抗擊法軍。同年5月,黑旗軍在河內城西二裏的紙橋與法軍激戰,擊斃李維業等法國軍官30多人,士兵200余名,大獲全勝。越南國王因此晉升劉永福為三宣提督。1883年8月,法軍一面加強北越的陸路兵力,展開同黑旗軍的作戰,一面又派艦隊進攻越南中部,直逼越南首都順化。黑旗軍的英勇抵抗,雖給敵人以重大打擊,但在越南中部的法軍卻取得了勝利。適因這時越南封建統治階級內部爭奪權位,不能合力禦侮,遂在強敵壓境之下,屈膝求降。1883年8月25日,法國迫使越南簽訂《順化條約》,條約明確規定:“越南承認並接受法國的保護權,法國管理越南政府對一切外國的關係,包括對中國的關係在內。”([英]馬士著:《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2卷,第387頁)越南政府的屈服,為法國進一步侵略中國打下基礎。在《順化條約》簽訂後,法國就把它的進攻目標,瞄準了守衛中越邊界的中國軍隊。這樣,就造成中法直接對峙的形勢。

二 中法戰爭爆發

越南淪為法國的殖民地,使得中國西南邊疆岌岌可危。在這種嚴重形勢下,廣大人民群眾,堅決要求援越抗法。面對越南緊張的局勢,清政府在如何對待法國侵略的重大問題上,出現了主戰與主和兩種意見。

主戰派的代表,前期有直隸總督張樹聲、廣西巡撫倪文蔚、駐法公使曾紀澤等,後期有兵部尚書彭玉麟、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等。主戰派認為,法國一旦吞併越南北部,中國西南地區的安全勢必受到威脅。他們主張對法強硬交涉,在廣西、雲南佈署重兵,暗中援助越南和黑旗軍力抗強寇。“一戰不勝,則謀再戰,再戰不勝,則謀屢戰。”(《倫敦複陳俊臣中丞》,《中法戰爭》第4冊,第263頁)並明確指出,法國“欲滅越南以自廣,此震鄰切膚之災也,此唇亡齒寒之患也”。(周德潤:《清保藩封以安中夏摺》,《中法戰爭》第5冊,第89頁)主和派竭力誇大法國的軍事力量,鼓吹“各省海防兵單餉匱,水師又未練成,未可與歐洲強國輕言戰爭”。(《論海防兵單未可輕言戰爭》,《中法戰爭》第4冊,第45頁)即便“一時戰勝,未必曆久不敗,一處戰勝,未必各口皆守”;“斷不可輕與言戰”而應“遇險而自退”,力保“和好大局”,(《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中法戰爭》第5冊,第158、257頁)以妥協求苟安。清政府雖舉棋不定,但1882年至1883年陸續從雲南、廣西抽調1萬多名士兵,駐紮在越南北部。清政府對駐越南的清軍三令五申,不得主動出擊,“致起釁端”,仍然幻想通過談判,與法國謀求妥協,以保全和局。

1882年11月至12月間和1883年6月到7月間,清政府先後授權李鴻章與法國駐華公使寶海及特使脫利古舉行會談。法國政府的目的,不是通過協商的辦法來解決越南問題,而是想強迫中國承認它對越南的殖民統治,撤回駐紮越南北部的軍隊,並答應開放雲南邊境等。脫利古用赤裸裸的強盜語言向李鴻章表示:“目下情形,只論力,不論理”,並且公然進行威脅說,如果清朝政府不答應法國的要求,“即與中國失和”,武力進行解決。(《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第14卷,第11~12頁)當時,主戰派的聲勢甚大,因此,談判毫無結果。法國在外交談判的掩飾下,調兵遣將,積極進行戰爭準備。1883年10月,法國政府任命孤拔為越南北部法軍總司令。同時,茹費裏在法國議會宣佈:法國已決定牢固地立足於紅河三角洲,佔領山西、興化、北寧等地。這些地方正是清政府設法保衛的主要城鎮,其中北甯完全由清政府正規軍駐紮。茹費裏的聲明,實際上就是對中國的公開挑戰。

清政府覺察到戰爭的威脅已經逼近,也在防務上做了一番部署,並公開對劉永福給予獎勵,命即由滇省藩庫支銀10萬兩,對黑旗軍的軍火器械也“多為籌撥”。(《清季外交史料》第35卷,第26頁)11月初,清政府又密令兩廣軍政當局說:“越之北圻,為滇粵遮罩,斷難聽其侵佔。”命其“督飭邊外各軍,嚴密防守,並激勵劉永福進規河內”。同時著重指出:“目前辦法,總以固守北圻為主,倘法人侵我軍駐紮之地,則釁自彼開,自不能不與接仗。”(《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第7卷,第18頁)11月17日,駐法公使曾紀澤正式照會法國政府,聲明:茹費裏宣稱要佔領的地區駐有中國軍隊,這些軍隊的任務是保護中國本身和越南的利益;如果法國挑起兩國軍隊之間的衝突,將引起嚴重後果。11月底,雲貴總督岑毓英奉命進駐北越,負責指揮當地軍事。防守在越南北部山西城的清軍還“張旗,著號衣,列隊三日”,(唐景崧:《請纓日記》,《中法戰爭》第2冊,第101頁)表示中國軍隊駐紮此地,犯必開仗。法國方面不顧清政府的一系列警告,於12月間悍然進攻中國山西駐軍防地,清軍被迫起而抵抗,中法戰爭就此爆發。

1883年12月14日,法軍統帥孤拔指揮法軍5000人,水陸並進,發動對山西的猛烈攻擊。經過三天激戰,清軍即從山西城內撤退。1884年2月,米樂為法軍統帥,兵力增加到1.6萬人。3月,法軍長驅直入,連陷北寧、太原等地,清軍節節敗退。4月中旬,法軍佔據興化,完成了佔領紅河三角洲的計畫,逼近中越邊界。消息傳入京城,慈禧太后為推卸戰敗的責任,下令撤換了滇、桂巡撫,並將在中央政府當權的恭親王奕罷黜,改以禮親王世鐸領導軍機處,慶親王奕劻主持總理衙門,而由光緒皇帝的生父醇親王總攝大權。慈禧太后表面上雖做出重振旗鼓、以示抵抗的姿態,實際上並沒有抵抗侵略的決心。法國也乘軍事上勝利之機,大肆進行誘和活動。早在北寧、太原失陷之後不久,法國海軍“伏爾他”號軍艦艦長福祿諾就在香港給李鴻章寫了一封密信,陶德籍海關稅務司德璀琳帶至天津。李鴻章接閱來信,經過斟酌,認為機會難得,條件尚可接受。他對總理衙門說:“與其兵連禍結,日久不解,待至中國餉源匱絕,兵心民心動搖,或更生他變,似不若隨機因應,早圖收束之有裨全局。”(《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第13卷,第22頁)於是,清政府接受李鴻章的建議,授命他和福祿諾在天津議和。為了表示求和的誠意,清政府下令撤換一貫對法持強硬態度的曾紀澤,以駐德公使李鳳苞兼代駐法公使。

1884年5月5日,福祿諾到達天津,並即開始同李鴻章舉行會談。5月11日,中、法雙方在天津簽訂《簡明條約》,其主要內容為:(1)法國應“保全助護”中國和北圻的邊界,中國“將所駐北圻各防營,即行調回邊界,並於法越所有已定與未定各條約,均置不理”。(2)法國不索賠款,中國允在雲南邊境通商。(3)法國在“現與越南議改條約之內,決不插入傷礙中國威望體面字樣,並將以前與越南所立各條約關涉東京者,盡行銷廢”。(《中外舊約章彙編》第1冊,第455頁)這個條約的簽訂,表明清政府已向法國侵略者屈服。中法天津《簡明條約》訂立後,法國總理茹費理稱讚李鴻章說:“我快樂地體驗了這位中國的政治家是用和我們自己相同的觀點去考慮兩國利益的。”(《法國黃皮書》,見《中法戰爭》第7冊,第216頁)李鴻章得知茹費理對自己如此讚揚,隨即發電給茹費理說:“為難隱衷,兩地心照。”(《李文忠公全書》電稿,第2卷,第14頁)活現出一副媚外的真面孔。條約簽訂後,中法休戰撤兵。

三馬尾敗局與鎮南關大捷

《天津簡明條約》簽訂後,法國侵略者迫不及待地要接管越南北部的清軍防地。依照條約規定,所訂各條須在該約畫押三個月之後由兩國全權大臣詳議細則,中國撤軍也應在3個月之後。可是,福祿諾在離津前向李鴻章提出,中國軍隊要於6月份即行撤退。李鴻章未置可否,既未報告朝廷,也未通知駐軍。所以,當法國單方擅行決定在1884年6月23日派軍前往北越觀音橋(即北黎)執行所謂“接防”計畫時,由於當地中國守軍沒有接到撤軍命令,不肯退去。法軍遂恃強逞橫,悍然發動攻擊,企圖奪占觀音橋。駐防清軍被迫還擊,打退侵略軍。此事被稱為“北黎衝突”,中法戰爭再起。

清政府發現李鴻章隱瞞實況,給予“傳旨申斥”。又任命張之洞為兩廣總督,以陳寶琛、張佩綸分別主持廣東、福建軍務,並令岑毓英、潘鼎新入越接濟劉永福。同時,又以兩江總督曾國荃為代表與法使巴德諾進行交涉。由於談判陷入僵局,法國即悍然決定進一步擴大侵華戰爭。8月4日,法國海軍少將利士比率艦4艘,進攻臺灣基隆,但被中國守軍擊退。21日,法國代辦謝滿祿下旗離開北京,同時中國駐法公使也從巴黎撤出,中法正式絕交。法國軍艦陸續進入馬尾港停泊,海戰如箭在弦。馬尾位於福州東南部20多公里的閩江下游,清政府在這裏設立馬尾造船廠和福建水師,法國對這個港口早已饞涎欲滴。1884年7月15日,法海軍中將孤拔率領一支擁有8艘軍艦,共1.4萬餘噸的艦隊駛抵閩江口,要求在馬尾軍港停泊。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和會辦福建海防大臣張佩倫等竟同意了這一無理要求,並給予“最友好的接待”,希望借此緩和局勢。但法艦進入馬尾以後,一反前言,日夜監視港內福建水師,不許其移動,聲言動則開炮。就這樣,駛入馬尾軍港的法國艦隊和中國艦隊同泊一處,長達40天之久。8月22日,孤拔在馬尾港接到了發動進攻的命令。23日,孤拔向何如璋和張佩綸發出最後通牒,限福建水師於當天下午撤出馬尾港。何、張以未做戰鬥準備為由,派人前往法艦要求改變開戰日期。孤拔不僅斷然拒絕,而且命令法艦提前開炮。福建水師失去戰機,倉促應戰,有的兵艦還未來得及起錨就被擊沉,或起火焚燒。何如璋和張佩綸棄師不顧,倉惶逃竄。而一部分愛國官兵在十分不利的條件下仍奮起抵抗。旗艦“揚武”號以尾炮擊中法旗艦“伏爾他”號艦橋後,被魚雷擊沉。“振威”號在首尾著火即將沉沒的一刹那,還發出最後一炮,重傷敵艦。其他如“福星”、“飛雲”號等也都與敵艦頑強激戰,直至沉沒。所有這些都表現出中國官兵臨危不懼的英雄氣慨。因倉促應戰,福建水師11艘軍艦、19艘運輸船幾乎全被擊沉擊毀,官兵傷亡達700多人。次日,法軍又轟毀了馬尾造船廠。馬尾海戰的失敗,完全是由清政府妥協投降政策造成的。

法軍突然襲擊基隆和馬尾的侵略暴行,激起中國人民的憤怒,於是在東南沿海一帶地區,人民群眾開展了自發的反法鬥爭。8月間,福州群眾火燒法國洋行;9月間,香港的船塢工人拒絕修理在侵華戰爭中被打壞的法國軍艦。搬運工人以至其他行業的工人也拒絕為法國侵略者服務。此外,廣東、福建、浙江等地的群眾,還開展了反對法國教會的鬥爭。

1884年8月26日,清政府宣佈對法國作戰,諭令陸路各軍迅速進兵,沿海各地嚴防法軍入侵。同日,清政府正式授予劉永福提督銜,歸岑毓英節制。9月下旬,孤拔率法國主力艦隊再次進犯臺灣,強佔基隆。劉銘傳退守淡水,認真佈防。10月初,兩次打退孤拔的進攻,打死法軍17人,打傷49人,法艦隊在封鎖臺灣的同時,竄擾鎮海,被鎮海守軍擊退,孤拔負傷,死於澎湖。

法國侵略軍在侵擾臺灣的同時,又在中越邊境發起進攻。在中越邊境的東線,1885年東線清軍主帥、廣西巡撫潘鼎新在李鴻章“敗固不佳,勝亦從此多事”(《廣東轉寄龍州潘鼎新來電》,《中法戰爭》第5冊,第380頁)失敗主義思想的影響下,戰勝不追,戰敗則退。侵略軍離諒山尚有35裏,潘即放棄諒山,狂奔入關,致使法軍於1885年2月23日佔領了中越邊境上的重鎮鎮南關。法軍得意地在關前插立木柱,竟用漢字寫上:“廣西的門戶已不再存在了!”鎮南關人民忍無可忍也在關前插立木柱,用同樣大字寫上:“我們將用法國人的頭顱重建我們的門戶!”(《在侵略東京時期》,《中法戰爭》第3冊,第530頁)鎮南關失守後,潘鼎新被革職。70歲老將幫辦廣西軍務馮子材趕到鎮南關附近,就任前敵主帥。馮子材(1818~1903年),任廣西提督時,曾應越南政府請求,三次奉命出關,平定反對越南政府的武裝勢力,在清軍中很有聲望。諒山危機時,清政府任命馮子材為關外軍務幫辦,率部與淮軍總兵王孝祺一起增援東路清軍。他們到達龍州後,王孝祺與各將領相約:“今無論湘、粵、淮軍,宜並受馮公節制。”(《清史稿》列傳246,《馮子材傳》)馮子材團結全體將士,將湘、粵、淮各軍統一編制,準備收復鎮南關。當時,法軍已炸毀鎮南關,退駐關外30裏地的文淵城。馮子材隨即移師關前隘。該地離鎮南關10餘裏,兩旁高山峻嶺,形勢十分險要,中間一條通道,是法軍進攻的必經之地。馮子材率部連夜搶修工事,在兩旁山頂上修築炮臺,以便居高臨下打擊敵人。在隘口搶築了一條橫跨東西兩嶺的長牆,並對各路軍隊作了戰鬥佈署,馮子材周密佈防,嚴陣以待。

1885年3月23日,法軍分三路直撲東嶺炮臺和長牆。法軍憑藉優勢火力攻佔東炮臺後,直撲長牆。“炮聲震天,遠聞七八十裏外,山谷皆鳴。”(《中法越南交涉資料》,《中法戰爭》第6冊,第455頁)在這緊急關頭,馮子材“以帕裹首,赤足草鞋,持矛大呼,躍出長牆,殺進敵陣”。(《克服諒山大略》,《中法戰爭》第3冊,第79頁)清軍激奮,群湧而出,與敵人展開肉搏,將法軍逼離長牆,壓下山谷。此時,另兩支軍隊趕到,當地壯、瑤、白、漢等族人民和千名越南義軍也前來助戰,從四面八方把法軍重重包圍起來。25日,馮軍發起總攻,“法人前後受敵,乃敗走……窮急哀呼相聞。……法人被殺急,則投槍降,去帽為叩首狀,以手捍頸”。(《甲申越南戰爭雜記》,《中法戰爭》第3冊,第120頁)清軍重傷敵主帥尼格裏,殲敵1000多人,繳獲軍餉無數,法軍全線崩潰。馮子材乘勝追擊,收復文淵城,又攻下越北軍事重鎮諒山,這就是威震中外的鎮南關大捷。

鎮南關大捷扭轉了整個中法戰局,清軍由防守轉入反攻。西線劉永福、岑毓英部於3月底在臨洮大敗法軍,接連光復廣威、黃崗屯、鶴江、老社等地。越南戰場的形勢全部改觀,中越兩國軍民進入全面反攻階段。法國在鎮南關慘敗的消息傳到巴黎後,引起法國統治者的極大震驚。3月30日,對茹費裏內閣久懷不滿的法國人湧上街頭,遊行示威,包圍議會,高呼打倒茹費理的口號。茹費理內閣於當天晚上倒臺。

四 “不敗而敗”,“不勝而勝”

正當抗法鬥爭勝利在望的時候,清政府竟向戰敗的法國求和,於1885年4月7日命令前線停戰。李鴻章等人在清政府宣戰後,暗中不斷散佈法國慣於“因憤添兵”和“不勝不休”的妥協輿論,(《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中法戰爭》第5冊,第157頁)多次建議慈禧太后適可而止,慈禧太后本來就立意避戰,被迫宣戰後,從未中斷過和法國的和談活動。她擔心戰爭長期打下去會激起“兵變”或“民變”,也希望能夠尋找機會與法國議和。1885年初,法國感到侵華戰爭曠日持久於己不利。當時,法國大舉侵略馬達加斯加,陷入困境;又為爭奪埃及和英國緊張交涉,加上,侵入越南北部的法軍也不斷受挫,一時難以取勝。茹費裏內閣內外交困,疲憊不堪,願意在有利於法國的條件下,儘快與中國議和。

英、美、俄、日、德等國都以“調停”為名從中謀利。美國為在東南沿海擴大對華貿易,通過駐華公使楊約翰煽動總理衙門及早結束戰爭。俄國唯恐其盟友因對華作戰失利而被削弱,在歐洲失去牽制德國的力量,也多次勸告總理衙門儘快對法妥協。德國與法國的矛盾很深,可是,中國軍隊在越北獲勝的消息被證實後,德國外交部立即約見清政府駐德公使,鄭重傳達其首相俾斯麥的主張:“諒山戰勝,可乘機議和;否則戰禍無已,德法有嫌,故專勸中國。”(《中法戰爭》第6冊,第367頁)日本則故意作出與法國侵略者勾搭的姿態,清政府感到一旦法、日聯合,更難以對付。而擁有對華貿易絕對優勢的英國,既害怕戰爭延長影響自己在華的既得特權,又擔心抗法鬥爭的勝利會鼓舞中國人民的反侵略,於是授意赫德在中、法之間奔走。通過赫德的秘密牽線,清政府於1885年2月27日授權中國海關總稅務司駐倫敦辦事處的英國人金登幹,代表中國與巴黎外交部進行秘密議和。鎮南關大捷前夕,金登幹與法國政府的談判已進入最後階段。戰場形勢的急劇變化,使中國在軍事和外交上都處於有利地位,但李鴻章等人卻把它看成向侵略者尋求妥協的機會,對外求和的籌碼,他力主“乘勝即收”,並致電總理衙門說:“諒山已複,若此時平心與和,和款可無大損,否則兵又連也。”(《李文忠公全書》電稿,卷5,第24頁)赫德等侵略分子也從旁恐嚇,不斷以長期對法作戰會引起國內革命來對清政府施加壓力,建議立即與法國締結和約。慈禧太后採納了他們的意見,決意乘勝求和,並於4月4日授權金登幹和法國簽訂了《巴黎停戰協定》。對此,連法國政府都感到非常意外。

正當馮子材乘勝聯合各路大軍,下令跟蹤追剿,準備和越南愛國軍民同心協力,光復越南山河之際,突然傳來清廷詔書,命令中國軍隊必須於4月15日停戰,25日撤兵。前線將士聞訊,“皆扼腕憤痛,不肯退兵”,(羅惇曧:《中法兵事本末》,《中法戰爭》第1冊,第26頁)“拔劍斫地,恨恨連聲”。(胡傳釗:《盾墨留芬》,《中法戰爭》第2冊,第602頁)馮子材、張之洞、彭玉麟電奏要求緩期撤兵,李鴻章以清廷旨令威脅張之洞說:必須“如期停戰撤兵。倘有違誤,致生他變,惟該督是問。”(《李文忠公全書》電稿,卷5,第29頁)馮子材等軍被迫撤回。

1885年6月9日,清政府不顧全國軍民的反對,授權李鴻章在天津與法國駐華公使巴德諾正式簽訂中法《越南條款》(又稱《中法新約》)。主要內容是:(1)中國承認法國是越南的“保護國”,此約畫押後6個月內,中法派員勘定中越邊界。(2)在中越邊界指定兩處通商,法國可在此設立領事館。(3)法國貨物進出越南和廣西邊界,應減輕稅率。(4)以後中國建造鐵路時,應與法國進行商辦。法國勢力從此侵入我國雲南、廣西,進一步加深了西南邊疆的危機。中法戰爭以法國不勝而勝,中國不敗而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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