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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木之林務局錯了嗎? 媒體不願意告訴你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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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科爾沁右翼前旗郡王
榮銜從一品少保
旗籍蒙族正白旗
配偶納蘭靖瑤
發表於 2015-3-30 11: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來說森林法15條的真相,也是媒體不願意告訴你的真相。
我根據的, 是立法院公報,和林務局說明, 而且交叉比對。
因為要引用法律條文, 萬一有點煩,請見諒。
先講我的結論:

1 漂流木案不是現行犯, 所以警察不可以逕行逮捕。
2 主管機關林務局現場判定是漂流木, 警察必須尊重林務局專業。警察按照SOP辦事, 何錯之有? 哪裡有縱放?
3 現有森林法和注意事項, 都允許人民自由撿拾漂流木,不限木種, 不限大小。
4 會放這麼寬,是93年和99年立法院兩度決定的。 林務局無力回天, 只能服從立法院的立法和決議。
5 102年林務局修改的注意事項,沒有限縮。 珍貴木種還是自由撿拾。因為這是立法院要求的。
柯文哲,陳其邁和高嘉瑜,都應該誠實面對這個真相。
6 看哪個立委是真心要對付山老鼠, 那就提出森林法15條修正, 把容許撿紅檜的條文拿掉。
如果一邊拼命上政論節目兔罵國民黨, 卻又不肯修改法律, 那這不是把人民耍著玩? 明著罵山老鼠, 卻故意包庇山老鼠?
你不給林務局法律, 要林務局怎麼辦?

我們都痛恨山老鼠。
我也並不是說, 林務局很完美。
但為什麼一件很簡單的事,法律條文明明白白,我們的社會和媒體,和各種公權力, 卻竟然容許沒有真相?
竟然容許謊話連篇搞一個多禮拜?
連法律的規定都容許硬拗?

森林法15條的奇幻漂流,證據如下:
1
93年立法院修改森林法第ˋ15條,增加第5項:
"天然災害發生後, 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 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 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 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當時立法院一直在要不要限制珍貴林木的撿時上,不斷的政治角力。
最後也是不斷朝野協商, 才定案的。
最後的結果,就是你看到的 " 自由撿拾 "。
自由撿拾的意思, 當然就是不限木種, 不限大小。
這個修法, 開了後門, 讓人民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 撿最珍貴的木材。
這樣好不好? 我個人是希望立法嚴禁人民撿拾珍貴木材的。
而立委要放寬, 當然是因為有人陳情或施壓。
如果立委真的很在乎,為什麼93年到現在12年了,立委為什麼不修法禁止民眾撿珍貴木材,把後門關上?
陳其邁委員有沒有提案要修法呢?

2
林務局是內行人,眼看立委們放寬規定,當然就著急了,得想辦法補立法院的破網。
為了保護珍貴的國家財產,林務局在94年訂定「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6款第5目裡面, 偷偷加料,訂一個很嚴格的, 保護珍貴木材的規定:
「公告自由撿拾時,限以人力撿拾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並應於公告中述明:
撿拾時,若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屬針葉樹一級木或闊葉樹一級木 (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
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不得撿拾。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

林務局這個注意事項, 是甚麼意思呢?
意思是,要求民眾不得撿拾政府漏未註記之紅檜、牛樟等珍貴大徑木,誤撿拾者應自動歸還。
也就是所有珍貴的木材, 都是國家的,不可以撿, 撿到了, 也要還給國家。

這是可憐的林務局,為了保護國家的森林,在沒有辦法中,想出來的辦法,算是偷偷的關上了了立法院打開的後門,幫立法院補破網。

可是這樣的做法,其實是很無奈也不好的。
因為注意事項的位階低於法律,怎麼可以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呢?
在法律上, 也是有爭議的。
因為撿珍貴木材是人民的權利。
你要限制人民的權利, 要以法律定之。
不可以主管機關自己定一個辦法,就限制人民的自由。

3
果然,立委應該是接到許多民眾陳情, 說林務局怎麼可以公然違反,森林法放寬民眾撿拾紅檜扁柏這類珍貴木材的規定。
於是立法院在99年(2010年)審查農委會預算時,就做成主決議要:
「政府未能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便有自由撿拾未註記漂流木之『權利』,且法律未明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行政命令來限制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權,請農委會檢討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這是什麼意思?
是立法院注意到,農委會訂了一個不准民眾撿紅檜扁柏的嚴格辦法,於是立法院說我訂出來的法律, 明明要讓百姓自由撿珍貴木材,農委會怎麼可以定一個"注意事項", 就限制人民的自由呢?
立法院就做了決議, 要求農委會把這個嚴格的" 注意事項", 修正放寬成,人民可以自由撿拾珍貴木材。

4
於是農委會在立法院命令下,在100年修改 "注意事項"。
刪除不准人民撿拾「屬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級木(例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之大徑木者」等文字。
這樣, "注意事項" 才符合森林法第15條第5項。

注意,是在立法院的要求下, 林務局才被迫拿掉設在" 注意事項 " 裡,保護珍貴木種的關卡。

林務局保護珍貴木種的立場和苦心, 從森林法和 " 注意事項 " 的角力過程, 應該是看得蠻清楚的。

立法院的責任, 更是清楚。
放寬讓大家撿紅檜和扁柏的, 就是立法院,不是林務局。
我們可以責怪林務局保護森林的執行力, 不夠好,不完美。
可能,林務局也有種種問題。
但放寬撿拾紅檜扁柏,可是立法院做的。

5
102年林務局再一次修改注意事項。但只是基於尊重讓原住民, 所以修改成讓原住民有優先撿拾漂流木的權利。
當然沒有限制人民撿拾珍貴木種。
到今天,只要在公告的時間與地點,撿到的沒有註記的木頭, 都是合法的。
高嘉瑜和陳其邁,真的在胡說。
高嘉瑜和陳其邁,扯102年的公告事項。還亂講公告事項的內容。
用錯誤胡扯的資訊,試圖把焦點從內湖分局轉移到林務局,用打擊林務局,讓大家忘記高嘉瑜誣賴內湖分局縱放山老鼠這件事。
硬拗會成功,是因為媒體的墮落與配合。
把政論節目做成仇恨節目,並且把仇恨當成綜藝節目來操作。
事實真相不重要,只要不擇手段,好玩好看,讓觀眾很爽,就名利雙收。
我們真的不是一個文明的社會。


原作者:黃智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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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30 11:12: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台灣炒得也算火紅的漂流木
自己沒太多時間可以說 碰巧看到這篇文章就直接轉發了
內容很忠肯 也說出很多問題 大家可以抽時間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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