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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令] [軍機處令]版面新增與廢除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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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科爾沁右翼前旗郡王
榮銜從一品少保
旗籍蒙族正白旗
配偶納蘭靖瑤
發表於 2007-7-26 17:09: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立法原由:為使本國版面擴增、縮減有所彈性,故設立本辦法

適用範圍:為使本國討論範圍不至於過度混亂,故本辦法僅是用於"休閒、文學、史學"三類版面之開設唯須依照程序

開設標準:提出申請者於本國有十篇相關原創文章或本國內有廿篇以上滿三頁之相關類型討論串

開版程序:
一、民人部分
民人得於通政使司衙門填寫下表表後提出開版建議建議。
欲開設版面類型:
版面討論主旨:
附件:

欲開設版面類型,填寫此版面屬於"休閒、文學、史學"何種類型討論
版面討論主旨,填寫此版面未來討論的主旨以及範圍
附件,此處須以超連結方式,連結滿足開設標準內所提之文章或討論串

二、轄區官員
轄區官員若認為所管轄之版面有需要開設子版時,可於轄區會議中提出,令轄區總督支持。如轄區總督支持,則由轄區總督上呈兵部決議。如兵部駁回總督要求,則無法開立此版,當然,兵部有權要求該討論版之開設需符合開設標準。

三、轄區總督
轄區總督若認為所管轄之轄區內有增加版面必要時,得上呈兵部要求決議是否開設此版。如兵部駁回總督要求,則無法開立此版,當然,兵部有權要求該討論版之開設需符合開設標準。

四、兵部決議
當兵部決議開版後,由兵部尚書(無兵部尚書時由兵部當時之主官)上呈太和殿相關文件以及兵部說明,由聖上或領班軍機簽核後開版。兵部人員於無人申請時,亦可於兵部會議內討論是否於我國設立新版面,如確定此版面於我國確實有開設價值後,得上呈太和殿內由聖上或領班軍機決定是否開版

審核方式:原創文部份送交翰林院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後再由兵部人員進行內部會議,決定是否開設本版,唯無論最後決議是否開設此版,兵部皆須說明理由。

版面開設後官員設置:由民人建議開設之版面,可由該民人直接出任該版官員;由轄區官員或轄區總督建議開設之版面,得經由轄區總督協調後調任轄區官員任職於該版面,亦可暫時將此版面官員出缺,由轄區總督以總督身分暫時監管此版;由兵部決議設立之新版面,同轄區官員或轄區總督建議開設之版面方式處理。

子版提升辦法:當子版具有一定人氣以及可共討論文章時,得由總督向兵部提出申請版面提升。兵部亦可於兵部會議時討論是否將我國子版提升為主要版面。兵部決議提升版面後,由兵部尚書(無兵部尚書時由兵部當時之主官)上呈太和殿相關說明,由聖上或領班軍機簽核後提升版面。

廢版方式以及後續處理:版面無官員時,常令版面楚於冷版狀態,如總督或母版版主無心管理此版,可於轄區會議中討論是否廢除該版,如決議為廢除該版,則將廢除決議上呈兵部評估。兵部亦可對於有官員之冷版要求取辦活動,若多次舉辦活動無效,兵部可經內部會議討論是否廢除此版。如兵部決議廢除版面後,由兵部尚書(無兵部尚書時由兵部當時之主官)上呈太和殿相關說明,由聖上或領班軍機簽核後廢除版面。當版面廢除後,版面內所有文章視其性質由轄區總督調配至其他版面存放。

附註說明:本國以文史立國,直隸省內之天津、山東、保定以及江南省內之江蘇、浙江、江西。以上六版為我國之根本,故當版面面臨冷版之時,請全體國民一同努力,勿談廢除六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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