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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清末一大冤案-楊乃武與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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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清·大治二年六月二十日(夏)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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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乃武與小白菜冤獄」,發生在清朝末年慈禧太后垂簾聽政之時,這是一樁歷經縣、府、省和欽差大臣審定的、轟動全國的大冤案。此案情節複雜,幾經曲折,逾時三年零四月,最後經慈禧太后過問和刑部復審,終於平反昭雪,真相大白,成為清末四大冤案之一。同治十三年(西元1874年)十一月二日的《申報》曾有評論說:「此案葛畢氏(小白菜)受屈,縣官全不顧忌,放膽肆私,以枉例害民,古今天下之冤,實無甚於此也,可謂奇而益奇之冤也。」

清朝同治十一年(西元1872年)三月,江南地區已是春暖花開、氣候宜人了,人們都醉心於大自然的美景。

話說浙江餘杭縣(今浙江杭州)有名叫葛品連的,是一家豆腐店的幫工,已經久臥病床了。因為父親亡故,母親喻氏改嫁,家中就剩品連一人,怪可憐的,為了幫助他消災,鄰居們開始為他張羅婚事―女方是縣裡的一朵鮮花,名叫畢秀姑,婚後人稱「葛畢氏」。葛畢氏天生麗質,肌膚白淨,一雙水靈靈的眼睛,真是人見人愛,所以大家都稱她別名為「小白菜」,名噪一時。

但是,婚前的小白菜,心中一直愛戀著本縣的舉人楊乃武。乃武為人正直、好打報不平,自以滿腹才華,傲視平庸無耻之輩;小白菜則居家以禮,言行端正,不以姿色賣弄風騷,但她與楊乃武,一個恃貌,一個恃才,互相愛慕,直到婚後,餘情猶在。

葛品連結婚以後,果然病情見好,便開始慮及生計。原居狹小破舊,他怕委屈了妻子,準備改善居住條件,恰巧楊乃武家有屋出租,雙方議妥,葛品連偕妻便在同年四月搬進楊家租居。然後重返豆腐店當夥計,起早貪黑,辛苦勞作,並經常夜宿在店。

然而,葛品連並不討妻喜愛,他不僅長相醜陋,而且生性懦弱,這使葛畢氏感到自己是鮮花倒在牛糞上,很是不滿,常把品連當出氣桶,不給他好臉色看;而心裡卻更加愛戀著楊乃武。楊乃武也不避嫌疑,平時教她讀書識字,還兩人同桌吃飯,只是不敢有任何淺薄、越禮的言行。當時,男女之防仍然很嚴,他倆這種毫無顧忌的接觸,終使鄰里間流言四起,遍傳其豔聞。品連對此也早有耳聞,疑心重重,便於第二年(西元1873年)借故搬出楊家,自己則仍拼命幹活賺錢來維持生計。

終於,他又累病了―十月的一天,他從豆腐店回家,一路渾身發抖,步履艱難,進了家門,倒頭便睡,接著嘔吐不止,口吐白沫,不能言語。葛畢氏見丈夫如此情形,慌忙請來醫生診治,並煎湯熬藥,侍候在側。無奈品連命短,在喝過湯藥後,一口痰上不來,便一命嗚呼了,從發病到死亡,不到一天時間。

當時,南方天氣尚暖,加上品連身軀肥胖,所以當天晚上,其屍體即開始發變,口鼻中有少量淡血水流出,而且死者面部發青,像是中毒身亡。於是,人們想到了葛畢氏平時種種不規矩的言行,輕浮的舉止,想起了她與楊乃武的言笑......人們的思想有如大頭蒼蠅,哪兒臭腥味濃便往哪兒黏附,楊乃武與小白菜最後被捲入了一樁漫長歲月的災難中。兩人的愛情來自災難,又埋葬於災難。

本來,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葛品連之死,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愛情之花應該順理成章地結出甜蜜的果實,然而,他們不幸都吞下了一顆苦果。

對於葛品連的死,最感興趣的是餘杭知縣劉錫彤和秀才陳竹山。這兩人平時狼狽為奸,一唱一和,都曾被正直仗義的楊乃武所耻笑,因而對楊恨之入骨,伺機報復。

就在葛品連暴死的第二天早上,陳竹山即去縣衙拜見劉錫彤,告知此事,說道:「我們正好可能借此置楊乃武於死地。平時,葛畢氏與楊關係曖昧,來往密切,外人議論紛紛;後來,葛品連疑姦搬家,夫妻不和,有一次夫妻吵架,葛畢氏哭著剪掉頭髮要出家為尼,現在葛品連死得突然,都懷疑是被葛畢氏毒死的。」

「姦夫淫婦,不得好死!」劉錫彤聽後,果然心花怒放,催促地說:「說下去!說下去!」

「是,大人!」竹山繼續說道:「昨日中午,我從葛家門前路過,聽品連乾娘馮許氏說,品連屍體怪異,死得蹊蹺,很是可疑;葛品連的親娘葛喻氏哭說葛畢氏平時與楊乃武打得火熱,兒子暴死,肯定與媳婦有關,其中必有姦情。她還揚言要來縣衙鳴冤。」

「妥了!」劉錫彤黑狠狠地說:「楊乃武呀,楊乃武!往日你清高孤介,藐視本官,嘿嘿,本官要你死個明白!」隨後,他與陳竹山商量出一條毒計來。

陳趕到葛家,以助喪為名,送給葛喻氏一筆錢財,然後假裝關心,啟發說:「葛大娘,這品連死得不明不白的,您就不覺得裡面......。」

「肯定是那賤人幹的,她好狠心啊!平日與那姓楊的眉來眼去的,不守婦道,我兒死得好冤啊!」葛喻氏哭訴了她的所見所聞,因為平常也看不慣自己的媳婦,不免要添油加醋,誇張一番,甚至稱兒子是媳婦與楊乃武合謀殺害的。

「原來如此!」竹山趁機慫恿說:「那您就應趁早報官呀!」

葛喻氏同意了。於是,陳竹山按照他與劉錫彤的商量意見,代為起草了訴狀,並於當日中午送到縣衙。

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妥當的,劉錫彤接到訴狀,也不細究,立即命令衙役前往葛家驗屍。正午時分,官吏一行來到葛家,只見屍體腐敗加劇,上身變青,肚腹膨脹,腹部有幾個皮疹一按就破。驗屍者稟承劉令意旨,也不細辨,看到死者口鼻內有淡紅色血水流進眼耳,便認作「七竅流血」;看到指甲灰暗,便認作「甲色青黑」;用銀針探入咽喉,銀針顏色變暗,又未按規定將銀針用皂角水擦淨復試,便斷言死者係服毒身亡。驗屍的程序便草草完事了。

劉錫彤一聽中毒,當即將葛畢氏當作殺人犯收押嚴審。當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升堂後,他劈頭就逼問:「賤人,因何毒殺丈夫?還不把妳與楊乃武的姦情如實招來!」

葛畢氏連呼冤枉,止供丈夫係疾病猝發身亡,劉令見葛畢氏矢口否認,下令施用拶刑―這是封建時代專門對付婦女的一種酷刑,刑具用五根小木棒,中間穿上繩索,施刑時,把犯人手指夾在小木棒間,用棒上繩索縛緊,然後用力把兩邊繩索拉緊,犯人很少經受得住的。葛畢氏號稱「小白菜」,細皮嫩肉的,哪裡吃得住這般折磨,只好屈招,承認自己與楊乃武早有姦情,遷居後仍舊情意纏綿,被葛品連發現,遭到一頓毒打,一氣之下,讓楊乃武買來砒霜,兩人就合謀毒殺了他。

劉錫彤見目的達到,立即傳訊楊乃武。楊也聽說了葛品連死事及有關他也涉嫌的傳聞,心情一直煩躁不安,又聽到劉令在審訊葛畢氏,預感到將有大禍降臨。果然,自己被傳到堂,楊乃武當然否認自己與葛品連之死有關,劉錫彤暫時不敢對他用刑,因為《大清律》規定,對於有功名的人,嚴禁施加刑罰,劉只好退堂,稟明上司將楊乃武的舉人功名革去。

十月二十日,楊乃武、葛畢氏被解省復審,杭州知府陳魯,不加細查,便輕信劉錫彤「中毒而死」的驗報。當天,陳魯親自督審,見楊乃武仍不招供,便「五毒備施」,用杖責、夾棍、踏槓、跪練天平架等酷刑嚴加逼供,楊被折磨得死去活來,血肉模糊,只好含冤招供。陳魯立即據縣訊審結定案:葛畢氏因與楊乃武通姦,謀毒本夫葛品連身死,凌遲處死;楊乃武因姦同謀,擬斬立決。

十一月初,有關楊乃武與葛畢氏的全部案卷移送到省,浙江巡撫楊昌浚例行公事,親自審訊。葛畢氏、楊乃武因早已招供,料難翻案,為免遭皮肉之苦,仍然依樣畫供。楊昌浚以為「案情確鑿,無冤無濫」,便按縣府擬定的罪名,上報刑部裁核。

轉眼間已是同治十三年四月,於刑部復核本案期間,楊乃武在獄中寫了一篇親筆申訴狀,陳訴了自己因葛畢氏誣陷而被捕,審判官刑訊逼供而屈打成招等事實。楊乃武把這份申訴狀交給胞姐葉楊氏,讓她去中央監察機關―都察院申訴。結果申訴狀又轉回到了地方,各級官府從未懷疑原審有何出入,所以依照原審結案,再次上報。此後,楊家再次上京申訴,楊昌浚奉旨委託湖州知府胡錫光代為復查此案,因楊乃武、葛畢氏口稱冤枉,雙雙翻供,故而案子仍然懸而未決。

至此,楊乃武與葛畢氏案已受全國注目,由於案情破綻百出,疑竇很多,所以民間議論紛紛。儘管這個案子經各級機關反覆審查,卻仍維持葛畢氏凌遲、楊乃武斬立決的原判,人們心生不滿,都為楊乃武與葛畢氏鳴冤不平。當時,審理此案的大多是湖南籍官員,因為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中軍功卓著,所以,在浙江地方飛橫跋扈,為所欲為,早已引起浙江籍官員不滿。光緒元年(西元1875年)底,汪樹屏等數十名浙籍京官受同鄉委託,聯名上奏,請求慎辦此案,細緻核查。這時,慈禧太后因懾於輿論的強大壓力,消除湘籍官員尾大不掉之勢,諭令刑部親自核查,務必稟公裁決。

刑部尚書皂保受命後,首先調閱全部有關案卷細加推敲,發現其中漏洞百出,疑竇重重。帶著疑點,皂保又對押解到京的楊乃武、葛畢氏等犯人、證人逐一詳審,案情已基本明朗化,為了弄個水落石出,皂保上書朝廷,請求對死去多年的葛品連開棺驗屍,得到允准。

光緒二年(西元1876年)年底,以刑部尚書皂保為首的刑部官員,偕同五城兵馬指揮等地方官,在京城朝陽門外神會路海會寺前,對千里迢迢從杭州押運來京的葛品連屍棺,當眾開驗。經過刑部驗屍專家反覆詳驗,最後得出權威結論:葛品連確係因病而亡,並非中砒霜而死。

這樣,楊乃武與葛畢氏的冤情終於真相大白了。在審案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有關官員受到不同程度的懲處;楊乃武、葛畢氏雙雙無罪釋放,但他倆再也找不回以往的溫情了,為了那份珍貴的愛情,他倆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險些命赴黃泉。

經過了這場災難之後,葛畢氏萬念俱灰,落髮為尼,在清靜無慾的寺院中冷冷地度過了一生;楊乃武因此傾家蕩產,舉人功名也被革去,出獄後,一貧如洗,孤苦伶仃,最後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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