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430|回覆: 2

[討論] 審判長這個案子判12年,如何?第一回

[複製鏈接]

勳爵

威望5104
聖眷3647
銀兩999

4978

主題

53218

回帖

116688

積分

爵位科爾沁右翼前旗郡王
榮銜從一品少保
旗籍蒙族正白旗
配偶納蘭靖瑤
發表於 2011-11-1 23:55: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這是紹興的新嘗試,會張貼些社會上的法律糾紛給大家看,接著讓大家[評斷]到底誰有道理。希望大家會喜歡~!

新北市一名老婦人(甲方)和鄰居(乙方)起衝突,從他(乙方)背後熊抱,還抓住褲頭,不讓他離開,結果被側摔到地上,順手把對方褲子扯了下來,後來雙方互告。



兩方資料如下
甲方:女性,年約七十
乙方:男性,年約五十

狀況如上述所言,甲方因遺忘鑰匙而請乙方協助開門,然而乙方不知何故而拒絕甲方請託,甲方因而從後方抱住乙方,乙方欲掙脫甲方,故採用側摔將甲方摔倒,因此褲頭遭甲方扯落。

以上
歡迎大家由法理情三方來進行討論~一星期後將公佈現實法律審判結果
單選投票, 共有 4 人參與投票
0.00% (0)
50.00% (2)
50.00% (2)
您所在的用戶組沒有投票權限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5104
聖眷3647
銀兩999

4978

主題

53218

回帖

116688

積分

爵位科爾沁右翼前旗郡王
榮銜從一品少保
旗籍蒙族正白旗
配偶納蘭靖瑤
 樓主| 發表於 2011-11-2 00:02:45 | 顯示全部樓層
補充說明

甲方控告乙方[傷害罪]
乙方控告甲方[強制罪]以及[傷害罪]

所謂傷害罪,台灣定義為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


所謂強制罪,台灣定義為
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國民

威望0
聖眷68
銀兩636

451

主題

1722

回帖

1767

積分

身份
旗籍漢族鑲紅旗
配偶
發表於 2011-11-2 08:17:49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婦  錯.............
老翁  使用防衛術脫困之後.並無繼續攻擊老婦之行為.且老婦無明顯外傷.所以正當防衛成立.

依  中華民國刑法23條   正當防衛
為了防衛自己或第三人的權利.而對進行中的違法侵害行為或攻擊行為.而所為必要具有急迫性之防衛.本人或第三人由於他人當前的不法侵害或攻擊.處在無法立即得到公權力的保護的情況下.而基於人類的本能.使用私人的力.而為必要的防衛.以避免受到現在正在進行的違法侵害或攻擊.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刑免除其刑.



[ 本帖最後由 舒爾哈齊 於 2011-11-2 08:27 編輯 ]
丐幫
窮善其身達濟天下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小黑屋|大清帝國-清朝 清代歷史文化論壇

GMT+8, 2024-12-12 05:11 , Processed in 0.015503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