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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懂社會型態還是保護勞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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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 12:26: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福氣啦!」成絕響 口服液廣告禁拍勞工工作畫面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拚...」這是周潤發的經典口服液廣告,但以後類似畫面可看不到了!(圖/翻攝自youtube)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還記得知名港星周潤發和工人朋友高喊「大家福氣啦!」的經典電視廣告嗎?當中激勵人心的台詞及畫面,象徵出台灣勞工的奮鬥精神,成為該酒精口服液廠商最成功的廣告案例。不過,這類型的廣告以後恐怕再也看不到了,因為食品藥物管理署頒布新的規定,限制廣告中不得出現具危險性的工作畫面。
為了避免誤導民眾將含酒精口服劑當成「工作中」的提神飲料,食藥署22日發佈「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及中藥酒劑廣告標示之警語規定」,規定從4月1日起,廣告中不能出現如施工、洗窗、駕車等高危險工作畫面,且不得暗示可於工作前或工作中飲用該藥品;如需播放工作畫面,則該廣告內容應清楚表達「請勿於工作前或工作中飲用」及「適量飲用」等意涵。
食藥署強調,此類產品不是提神飲料,而是「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的藥品。這類藥品一天僅能飲用3次,喝多恐造成肝臟傷害,因為含有酒精,所以駕車時或工作前、工作中飲用,如同酒駕或喝酒上工,不僅危害公共安全及造成飲用者工作時極大的危險。
食藥署表示,維士比、保力達B或白馬活力發等含酒精口服劑,是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使用的藥品,必須在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的藥商或藥局才能販售,檳榔攤、雜貨店、便利超商等皆非合法販賣地點,若違反規定,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亦可依藥師法第24條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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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1 13:02:1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相信所有很多勞工也知道 阿比+咖啡很傷身
問題是 不這樣喝 怎麼扛的住?

工地上班喝阿比要罰三千  其實也實施很久了
禁止廣告裡面出現這些畫面 以及禁止檳榔攤等等地方販售
大概是最後一擊吧

不過我的觀點來看  這大概是治標不治本就是了
還不如好好管理放假跟休息的問題

其實如果有加薪就算 最少大家也甘願一點
可是時常老闆也是讓勞工過勞又沒加多少薪資的

另外很多法規也很搞笑吧
一包水泥是50公斤 可是按照規定  人力可以直接搬運的重量是40
於是水泥變成要用獨輪車運送 然後上下貨必須兩人操作才符合規範
可是 實務上你以為呢XDDDD

不要說老闆不會這樣浪費人力了
勞工自己也覺得好麻煩
難道監工還會去注意這種事情嗎

這幾年 很多人也不吃保力達B了
改吃所謂的B群
我自己的感覺大概就是在預支體力= =......
某程度上 終於休息的時候 其實比之前靠阿比支撐還要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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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4 11:06:57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了報導,這種飲品根本跟檳榔差不多嘛...

如果沒有其他後續措施,那這個的確是治標不治本,
不過治本的事應該不是食藥署負責的
冉肖良,別名派翠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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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4 23:02:15 | 顯示全部樓層
冉肖良 發表於 2014-2-4 11:06
看了報導,這種飲品根本跟檳榔差不多嘛...

如果沒有其他後續措施,那這個的確是治標不治本,

比檳榔糟一點
因為檳榔邊吃邊工作不會出事情
可是邊吃這類酒精飲料確實是容易有工安問題

問題就是 勞工會"沒精神"
才要吃這些東西
如果不徹底改善勞工工作環境以及時間他們也只是改吃別的或是用別的方法去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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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5 11:22:02 | 顯示全部樓層
高粱 發表於 2014-2-4 23:02
比檳榔糟一點
因為檳榔邊吃邊工作不會出事情
可是邊吃這類酒精飲料確實是容易有工安問題

那... 巧克力對他們沒效麼? (雖然這樣說有點「何不食肉糜」)

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 ... /20140118/35587566/
冉肖良,別名派翠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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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2-5 13:48:2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冉肖良 發表於 2014-2-5 11:22
那... 巧克力對他們沒效麼? (雖然這樣說有點「何不食肉糜」)

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 ...

工人應該不吃甜的很多(汗)
目前很多改吃B群就是

雖然有時候酒精飲料也只是安慰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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