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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君臣下》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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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兩-3309

1818

主題

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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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

爵位一等子
榮銜
旗籍滿族鑲白旗
配偶澄川鈴香
發表於 2018-5-2 22:55: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先秦兩漢 -> 法家 -> 管子 -> 《君臣下》

1 君臣下: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於是智者軸愚,彊者凌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故智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是故道術德行,出於賢人。其從義理,兆形於民心,則民反道矣。名物處違是非之分,則賞罰行矣。上下設,民生體,而國都立矣。是故國之所以為國者,民體以為國,君之所以為君者,賞罰以為君。
2 君臣下:       
致賞則匱,致罰則虐,財匱而令虐,所以失其民也。是故明君審居處之教,而民可使居治、戰勝、守固者也。夫賞重則上不給也,罰虐則下不信也。是故明君飾食飲弔傷之禮,而物屬之者也。是故厲之以八政,旌之以衣服,富之以國裹,貴之以王禁,則民親君,可用也。民用,則天下可致也。天下道其道,則至。不道其道,則不至也。夫水,波而上,盡其搖而復下,其勢固然者也。故德之以懷也,威之以畏也,則天下歸之矣。有道之國,發號出令,而夫婦盡歸親於上矣。布法出憲,而賢人列士盡功能於上矣。千里之內,束布之罰,一畝之賦,盡可知也。治斧鉞者不敢讓刑,治軒冕者不敢讓賞,墳然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實,義禮明也。
3 君臣下:       
夫下不戴其上,臣不戴其君,則賢人不來,賢人不來,則百姓不用,百姓不用,則天下不至。故曰:德侵則君危,論侵則有功者危,令侵則官危,刑侵則百姓危。而明君者,審禁淫侵者也。上無淫侵之論,則下無異幸之心矣。
4 君臣下:       
為人君者,倍道棄法,而好行私,謂之亂,為人臣者,變故易常,而巧官以諂上,謂之騰。亂至則虐,騰至則北,四者有一至,敗敵人謀之。則故施舍優猶以濟亂,則百姓悅。選賢遂材,而禮孝弟,則姦偽止。要淫佚,別男女,則通亂隔。貴賤有義,倫等不踰,則有功者勸。國有常式,故法不隱,則下無怨心。此五者,興德匡過,存國定民之道也。
5 君臣下:       
夫君人者有大過,臣人者有大罪:國,所有也;民,所君也;有國君民,而使民所惡制之,此一過也。民有三務,不布其民,非其民也,民非其民,則不可以守戰,此君人者二過也。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祿,治大官,倍其官,遺其事,穆君之色,從其欲,阿而勝之,此臣人之大罪也。君有過而不改,謂之倒。臣當罪而不誅,謂之亂。君為倒君,臣為亂臣,國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是故有道之君者執本,相執要,大夫執法,以牧其群臣,群臣盡智竭力,以役其上。四守者得則治,易則亂,故不可不明設而守固。
6 君臣下:       
昔者聖王本厚民生,審知禍福之所生,是故慎小事,微違非,索辯以根之,然則躁作姦邪偽軸之人不敢試也。此禮正民之道也。古者有二言,牆有耳,伏寇在側。牆有耳者,微謀外泄之謂也。伏寇在側者,沈疑得民之道也微謀之泄也,狡婦襲主之請而資游慝也,沈疑之得民也者,前貴而後賤者為之驅也。明君在上,便僻不能食其意,刑罰前近也。大臣不能侵其勢,比黨者誅,明也。為人君者,能遠讒諂,廢比黨淫悖行食之徒,無爵列於朝者,此止軸拘姦,厚國存身之道也。
7 君臣下:       
為人上者,制群臣,百姓通,中央之人和,是以中央之人,臣主之參。制令之布於民也,必由中央之人;中央之人,以緩為急,急可以取威,以急為緩,緩可以惠民,威惠頡於下,則為人上者危矣。賢不肖之知於上,必由中央之人,財力之貢於上,必由中央之人。能易賢不肖而可威黨於下,有能以民之財力上陷其主,而可以為勞於下。兼上下以環其私,爵制而不可加,則為人上者危矣。先其君以善者,侵其賞而奪之實者也。先其君以惡者侵其刑而奪之威者也。訛言於外者,脅其君者也。鬱令而不出者,幽其君者也。四者一作而上下不知也,則國之危可坐而待也。
8 君臣下:       
神聖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長,此天之道,人之情也。天道人情,通者質,寵者從,此數之因也。是故始於患者,不與其事,親其事者,不規其道。是以為人上者患而不勞也,百姓勞而不患也,君臣上下之分素,則禮制立矣;是故以人役上,以力役明。以刑役心。此物之理也。心道進退,而刑道滔赶。進退者主制,滔赶者主勞。主勞者方,主制者圓。圓者鉉,鉉則通,通則和。方者執,執則固,固則信。君以利和,臣以節信。則上下無邪矣。故曰:君人者制仁,臣人者守信,此言上下之禮也。
9 君臣下:       
君之在國都也,若心之在身體也。道德定於上,則百姓化於下矣。戒心形於內,則容貌動於外矣。正也者,所以明其德。知得諸己,知得諸民,從其理也。知失諸民,退而修諸己。反其本也。所求於己者多,故德行立。所求於人者少,故民輕給之。故君人者上注,臣人者下注。上注者,紀天時,務民力。下注者,發地利,足財用也。故能飾大義,審時節,上以禮神明,下以義輔佐者,明君之道也。能據法而不阿,上以匡主之過,下以振民之病者,忠臣之行也。
10 君臣下:       
明君在上,忠臣佐之,則齊民以政刑。牽於衣食之利,故愿而易使,愚而易塞。君子食於道,小人食於力,分民。威無勢也,無所立。事無為也,無所生。若此,則國平而姦省矣。君子食於道,則義審而禮明,義審而禮明,則倫等不踰,雖有偏卒之大夫,不敢有幸心,則上無危矣。齊民食於力,則作本,作本者眾,農以聽命,是以明君立世,民之制於上,猶草木之制於時也,故民迂則流之,民流通則迂之。決之則行,塞之則止,雖有明君,能決之,又能塞之。決之,則君子行於禮;塞之,則小人篤於農。君子行於禮,則上尊而民順;小民篤於農,則財厚而備足。上尊而民順,財厚而備足,四者備體,頃時而王不難矣。
11 君臣下:       
四肢六道,身之體也。四正五官,國之體也。四肢不通,六道不達,曰失。四正不正,五官不官,曰亂。是故國君聘妻於異姓,設為姪娣、命婦、宮女,盡有法制,所以治其內也。明男女之別,昭嫌疑之節,所以防其姦也。是以中外不通,讒慝不生,婦言不及官中之事,而諸臣子弟無宮中之交,此先王所以明德圉姦,昭公威私也。
12 君臣下:       
明立寵設,不以逐子傷義。禮私愛驩,勢不並論。爵位雖尊,禮無不行,選為都佼,冒之以衣服,旌之以章旗,所以重其威也。然則兄弟無間郤,讒人不敢作矣。
13 君臣下:       
故其立相也陳功而加之以德,論勞而昭之以法,參伍相德而周舉之,尊勢而明信之。是以下之人無諫死之誋而聚立者無鬱怨之心。如此,則國平而民無慝矣。其選賢遂材也。舉德以就列,不類無德。舉能以就官,不類無能。以德弇勞,不以傷年。如此,則上無困而民不幸生矣。
14 君臣下:       
國之所以亂者四,其所以亡者二,內有疑妻之妾,此宮亂也。庶有疑適之子。此家亂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國亂也。任官無能,此眾亂也。四者無別;主失其體。群官朋黨以懷其私,則失族矣。國之幾,臣陰約閉謀以相待也,則失援矣。失族於內,失援於外,此二亡也,故妻必定,子必正,相必直立以聽,官必中信以敬。故曰,有宮中之亂,有兄弟之亂,有大臣之亂,有中民之亂,有小人之亂,五者一作,則為人上者危矣。宮中亂曰妒紛。兄弟亂曰黨偏。大臣亂曰稱述。中民亂曰鷷諄,小民亂曰財匱。財匱生薄,鷷諄生慢,稱述、黨偏、妒紛、生變。
15 君臣下:       
故正名稽疑,刑殺前近。則內定矣。順大臣以功,順中民以行,順小民以務,則國豐矣。審天時,物地生,以輯民力。禁淫務,勸農功,以職其無事,則小民治矣。上稽之以數,下十伍以徵。近其罪伏,以固其意。鄉樹之師,以遂其學。官之以其能,及年而舉,則士反行矣。稱德度功,勸其所能,若稽之以眾風,若任以社稷之任,若此,則士反於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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