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 68914
爵位一等子
兼職正二品資政大夫
身份那塔拉府家主
旗籍滿族鑲白旗
配偶澄川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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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哲學
在中世紀,宗教乃第一學問,其餘知識皆為次要。那時大部分人都認為現世只是暫留處,嚮往死後的天堂。在那個時代,沒有人會反對宗教的權威。反對者都會受到重罰,甚至因而失去生命。人文與科學精神皆在宗教面前失去價值。中世紀過後,啟蒙時代開始,這種情況才有所改善。人們開始認為宗教不再是權威,宗教必須接受理性的檢驗,促進了宗教課題上的理性辯論。
在宗教的爭辯之中,我們時不時也會聽到無神論者的質問:「你有什麼辦法證明神是存在?」、「神能否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如果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為什麼祂不阻止罪惡發生?」面對這些問題,有神論者不是面紅耳赤地奮力還擊,就是笑而不語、故作神秘。但,對於哲學家來說,它們都是嚴肅,而且必須通過理性處理的問題,絕不能馬虎應付。
也許有人會疑惑:「在這個科學高舉的年代,還會有人迷信宗教嗎?討論這些宗教問題有什麼意義?」
對這道問題,至少可以有四個回應。
第一,雖然這年代人們普遍相信科學多於宗教,但不代表「科學」與「宗教」是不相容的。也就是說,有可能宗教與科學是同時為真,人們可以相信科學同時也相信宗教。既使你認為「科學」與「宗教」真的不相容,你還是需要為這主張作出論證與辯護。
其次,當代仍然有很多人相信宗教,如果我們能夠透過理性去討論這些宗教問題,這將更有助人們了解清楚自己所信或不信的是什麼,信或不信的理由又是什麼,這總比回到中世紀那段「只有神說,沒有人說」的時代為好。
第三,當代民主自由的社會都強調宗教自由,以及多元文化。宗教文化在這時代的背景下,也變得愈來愈多樣化。如果人們能夠通過討論宗教問題,建立理性溝通的橋樑,這將更有利於宗教多元的實踐(除非你是宗教上的排他論者)。
最後,即使你是無神論者,或者認為宗教的本質是迷信也好;當你需要向別人分享你的看法,你就避免不了要說明自己的立場為何是對、為何宗教的本質是迷信、為何不應該相信神存在等等。這就是說,討論宗教問題的意義,就在於它能更深刻地理解與檢驗你所相信的觀點。
本體論論證(the ontological argument)
現在,讓我們看一個有趣的論證:本體論論證──藉著這個論證,讓我們知道:原來宗教問題也可以用理性去討論,而不只是基建於盲目相信。
本體論論證,是嘗試證明上帝存在。這個論證是這樣的:
上帝被認為是最完美的存在物,祂具有所有最完美的性質。所謂「最完美」的性質,就是「最美麗的」、「最厲害的」、「最大力的」等等的性質,只要我們想像到的最完美的性質,最完美的東西都擁有這些性質。那麼,我們不禁會問:在這些最完美的性質之中,包不包括「存在」這性質呢?似乎包括,試想像有兩個東西都具有同樣的完美性質,但一個東西是不具有「存在」這性質,而另一個東西則具有「存在」這性質,我們都會認為後者比前者更完美,因為後者是存在。所以,最完美的東西必定包括「存在」這性質。而上帝是最完美的東西,所以上帝必定具有最完美的性質──「存在」,所以,上帝是存在的。
這樣的論證可以重整成以下的論證架構:
1.上帝是最完美的東西。
2.最完美的東西擁有最完美的性質。
3.「存在」是最完美的性質之一。
∴4.上帝擁有「存在」這性質。∵(1,2,3) ∴5.上帝存在。∵(4)
這論證的厲害之處是,如果它成立,那麼它的結論便是必然為真,也就是說,上帝非但是存在,而且是不可能不存在。
如果你是無神論者,堅信上帝是不存在的,那麼,你會如何反駁這論證?或者,身為有神論者的你,會認為這論證是否真的有力呢?在此,我先賣關子,留待下一篇文章再討論這論證,讓大家思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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