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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清朝禁海政策的實施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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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功

爵位安親王
榮銜太子太傅/武翼都尉
官職正二品工/兵部尚書
兼職正五品鑲白旗驍騎校
兼職
身份納蘭府家主
旗籍滿族鑲白旗
配偶慕熙顏
發表於 清·少興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冬)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禁海實際上是從明朝開始的。明朝的皇帝懦弱,加上明朝虛弱和倭寇盛行,所以明中期開始禁海。
不過,當時的禁並沒有想像中的厲害,因為此時明朝政府常常令不行禁不止。真正實行閉關鎖國的的禁海政策的是清朝。
清朝禁海,除了“我天朝無所不有,焉用外求”的傳統自大思想外,還因為當時許多明朝殘留的抗清力量如鄭成功等,大都被趕到海上去了,
為了滿清的統治地位,於是禁得徹底了。清為了斷絕鄭氏集團和大陸的經濟聯繫.順康年間,清政府施行了野蠻的禁海遷界政策。  

    其具體做法是,將福建、廣東、浙江、江蘇、山東、河北6省沿海及各島嶼的居民內遷30--50裡,在沿海一帶形成一個無人區。
清政府的目的就是利用這樣一個隔離帶來徹底隔斷台灣鄭氏集團與大陸的經濟聯繫,使其既不能與大陸進行貿易活動,獲取大陸的商品和軍用物資,
又無法向沿海居民徵收糧餉從而在經濟上完全陷入困境。根據資料記載: 清軍奉詔遷界,到處摧城焚居,燒殺擄掠,逼逐沿海人民拋舍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家園而入內地。
僅閩南一帶沿海,數萬數十萬人民因此項政策遭到滅絕人性的擄殺。光一個小小的東山島,一次遷界就被殺被擄三萬餘人(《東山縣志》)。
《台灣鄭氏始末》載: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軍大隊兵船入東山,“盡驅沿海居民入內地,築牆為界,縱軍士大淫掠,殺人山積,海水殷然”。
《台灣外志》載:東山島上“一時人民失業,號泣之聲載道,鄉井流離顛沛之慘非常,背夫棄子,失父離妻,老稚填於溝壑,骸骨白於荒野”。
在整個沿海遷界慘案中,東山島並非特殊個例,尚且不僅遷界一次。直至康熙十九年宣布復界,東山人民返回家園十僅二三…… 遷界“要求三日為期,全部遷移,
運行十分嚴厲。朝命甫下,勒期三日,遠者未及知,近者知而未信,逾二日,逐騎即至,一時蹌踉,富人盡棄其貲,貧民夫荷釜,妻褓兒,攜鬥米,挾束槁,悲嗆出行”。
當“遷民舍家產,攜老幼,號泣匆匆而行時”,“督遷官兵,還乘機肆行掠奪”,情景至慘。
《台灣外紀》載,所遷之民,一時失業,號泣之聲載道,鄉井流離顛沛之慘非常,背夫棄子,失父離妻,老稚填於溝壑,骸骨白於荒野。
"遷界"後,界外之良田、鹽丘、養殖塗灘盡皆荒廢,農舍、宇廟和船隻盡燒燬。《榕城紀聞》載,令下,火燒二個月,慘不可言,興、泉、漳三府尤甚。
福建總督范承漠也承認;閩人活計,非耕則漁,自遷界以來,民田廢棄二萬餘頃,沿海之廬舍化為斥鹵,老弱婦子輾轉溝壑,逃之四方者不計其數,
所餘孑遺,無業可安,無生可求,顛沛流離,至此已極。 遷界後,海上貿易,米谷入運斷絕,造成物資短缺,米、鹽騰貴。
《台灣外紀》載,一時鹽價貴至一二兩,鬥米換斤鹽,鄉民挨餓受餓,賣兒鬻女,比比皆是。  

    與此同時,清政府對出海貿易也大加干涉。1655年6月,在閩浙總督的建議下,清政府嚴令禁止官民擅自出海貿易,違者按通敵罪論處。
如果有人膽敢出洋將違禁貨物販往外國,或“潛通海賊(即鄭成功)”,都將交給刑部治罪。人們即使將船隻租售給洋人,也屬重罪。 清朝收復台灣後,
康熙皇帝在1685年曾一度開放海禁,設立江、浙、閩、粵四處海關,作為對外貿易的窗口。 乾隆即位後,在海禁方面基本上沿襲了先祖的政策。18世紀中葉,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已開始工業革命,其海外貿易日益擴張。特別是以英國東印度公司為首的西方商人,一直強烈渴望尋找機會打開中國市場。
當時,在中國沿海的4個通商港口,前來進行貿易與投機的洋商日益增多。與此同時,南洋一帶也經常發生涉及華人的事端,這些情況很快引起了清朝政府的警覺和反感。
乾隆五年(1740年),荷蘭殖民者在南洋的爪哇大肆屠殺華僑,製造了駭人聽聞的“紅溪慘案”。消息傳來後,舉國震驚。同時,澳門等外國人聚集的地方也經常有洋人犯案,
使一向厭惡司法糾紛的清政府不勝其煩。另一方面,當時的英國商人為了填補對華貿易產生的巨額逆差,不斷派船到寧波、定海一帶活動,企圖就近購買絲、茶。
巧合的是,乾隆皇帝十分熱衷於到江南一帶巡遊。據說當乾隆第二次南巡到蘇州時,從地方官那裡了解到,每年僅蘇州一個港口就有一千多條船出海貿易,
其中竟有幾百條船的貨物賣給了外國人。乾隆還親眼看到,在江浙一帶海面上,每天前來貿易的外國商船絡繹不絕,而這些商船大多攜帶著武器,
他不禁擔心寧波會成為第二個澳門。於是在1757年南巡回京後,乾隆斷然發布了那道著名的聖旨,並規定洋商不得直接與官府交往,
而只能由“廣州十三行”辦理一切有關外商的交涉事宜,從而開始實行全面防範洋人、隔絕中外的閉關鎖國政策。就在乾隆閉關鎖國的聖旨發布後不久,
一起由英國東印度公司挑起的訟案,又進一步堅定了乾隆皇帝的決心,這就是轟動一時的“洪任輝事件”。英國人洪任輝,原名詹姆士•弗林特,
當時是東印度公司的一名翻譯。1755年,在東印度公司的指示下,洪任輝帶領商船前往寧波試航,希望擴大貿易範圍,開闢新的貿易港當他們抵達寧波港時,
受到當地官員的熱烈歡迎。更令他們驚喜的是,浙海關關稅比粵海關低,各種雜費也比廣州方面少很多。於是,在此後兩年中,英國東印度公司屢屢繞開了廣州口岸,
派船去寧波貿易,致使粵海關關稅收入銳減。兩廣總督等官員急忙向乾隆上奏,希望禁止洋船前往寧波貿易。本就對外商沒有好感的乾隆皇帝便通知浙海關把關稅稅率提高一倍,企圖通過關稅手段讓洋商無利可圖,使他們不再來寧波貿易。不料英國東印度公司仍不斷派商船前往寧波貿易。頗感無奈的乾隆只好在1757年關閉了寧波等地的口岸,
只留廣州一口通商。英國東印度公司當然不願就此罷休,指示洪任輝再往寧波試航,如達不到目的,就直接航行至天津,設法到乾隆的面前去告禦狀。
接到指示後,洪任輝於1759年由廣州出航,並向當地官員假稱回國,實際卻偷偷地直航寧波。不過,他們的行蹤很快就被清朝官員發現,
結果洪任輝的船在定海海域被清朝水師攔住,無法駛入寧波。無奈之下,洪任輝便按公司的指示,駕船來到天津。在天津,洪任輝通過行賄手段將一紙訴狀送到直隸總督的手中,並由後者轉呈乾隆皇帝御覽。洪任輝在訴狀中控告粵海關官員貪污及刁難洋商,並代表東印度公司希望清政府改變外貿制度。
抱有僥倖心理的洪任輝還幻想這一招會收到奇效,但他大錯特錯了。乾隆皇帝看了他的訴狀後,勃然大怒。他認為洪任輝不聽浙江地方官的勸告,擅自赴天津告狀,
不但有辱天朝的尊嚴,而且懷疑他是“外藉遞呈之名,陰為試探之計”。結果,洪任輝被驅逐出境,而那位替洪任輝代寫訴狀的中國人,竟落了個被斬首示眾的下場。
洪任輝事件發生後不久,乾隆感到要防止外商侵擾,除了將對外貿易限制於廣州一地外,還必須加強對他們的管理與防範。1759年,朝廷又頒佈了《防夷五事》,
規定外商在廣州必須住在指定的會館中,並且不許在廣州過冬,不得外出遊玩,甚至還特別規定“番婦”不能隨同前往;
而中國商人不得向外商借款或受僱於外商,不得代外商打聽商業行情。    

    在此後的近百年間,為了打破封閉的中國市場,歐洲諸國如沙俄、英國等國曾多次向中國派出使團,試圖說服清朝皇帝改變閉關鎖國的國策,但都無功而返。
其中,1793年英國向中國派出的馬戛爾尼使團,無疑是最著名的一次。儘管英國為了達到外交目的,進行了充分的準備,甚至不惜委曲求全,
但乾隆皇帝在給英王喬治三世的回信中卻表示,中國物產豐盈,無所不有,不需要增強對外貿易,從而徹底關上了中國的大門。最終在幾十年後,
雙方不得不通過另外一種方式解決問題 那就是所謂船堅砲利政策。  

    清政府所以採取嚴厲的禁海政策,其理由主要有這麼兩點:首先,禁海是落後的、閉塞的、自給自足的封建自然經濟的產物。
封建統治者自我滿足並昏睡在這種自然的莊園中,他們既昧於世界大勢,又盲目排斥外國的一切東西。其次,“閉關鎖國政策”是清朝統治者民族狹隘性的表現。
由於滿清貴族與人民群眾之間存在著尖銳的矛盾與鬥爭,滿清統治者便企圖通過“閉關”的辦法將國內的漢人與外界隔絕,以防止外國人支持漢人形成反清力量。
同時,明朝中期以後,日本倭寇侵擾我國東南沿海和西方殖民者向東方的殖民擴張,也是明清統治者實行“閉關鎖國政策”的客觀原因。  

    至於這一政策的後果,那也是一目了然的。清政府的閉關鎖國政策實行了近200年.對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動,起過一定的自衛作用。
但是,與世隔絕即看不到世界形勢的變化,也未適時地向西方學習先進的科學知識和生產技術,閉關政策並不能削弱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力量,反而阻礙了自己的發展,
使中國喪失了對外貿易的主動權,隔斷了中外科技文化的交流,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拉大了中國與西方的差距,使中國在世界上逐漸落伍了,
造成了近代中國被動挨打的局面。  

    清朝政府的閉關自守、固步自封,嚴重阻礙了我國與世界的聯繫,妨礙了我國對世界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的吸收,阻礙了中國經濟和航海事業的發展。這種政策的長期推行,進一步導致了國家的閉塞,也使中國的社會發展長期處在停滯狀態,在西方資本主義蓬勃發展的情況下,我國大大落伍於世界。
笑此生名祿榮華幻作鏡中花,難抵你手中一盞清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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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清·大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 | 顯示全部樓層
實施海禁政策不但使對外貿易
量減少還會造成發展的阻礙,
所以後期清朝才會讓外國人打
的體無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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