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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否決陳文敏任副校 理由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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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0-1 01:43: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馮敬恩個人聲明 揭港大校委理由荒誕】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編按: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為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今日校委會否決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的任命後,校委會主席拒就否決任命作交代,馮敬恩發表聲明,披露會議中各校委的發言內容。)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就九.二九校委會會議之個人聲明

各位港大師生校友,本人身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將就今日校務委員會所處理的事宜有所交代。
今日校務委員會違反以往慣例,未有尊重物色委員會建議,最終以八票贊成、十二票反對否決副校長(人力資源)的任命,而該人選則為陳文敏教授。

會上,李國章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故沒有資格擔任副校長,更質疑為何部份政黨會如此支持陳文敏。李國章又指陳文敏當年出任法律學院院長,只因他是好人(Nice Guy),並非靠其學術成就。另外紀文鳳、梁高美懿及洪丕正又因陳文敏在未任命前就公開提及自己是唯一候選人,故認為陳文敏的操守(Intergrity)有問題。紀文鳳及梁高美懿更指從大公司高層招聘的角度,指若有應徵者在獲聘前如此高調表露身份,必不會錄用。陳坤耀又引述自己的資料搜集,指陳文敏鮮有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或成為學術文章的主要作者,又質疑其資歷不及其他副校長,又指陳文敏本人連博士學位亦沒有,怎會有資格處理有博士學位人士的應徵。盧寵茂指陳文敏學術水平不合乎標準,又指其研究成績連助理教授亦不如,又指責陳文敏沒有在其跌到後致以慰問(show sympathy)。廖長江引述在 Google Scholar 搜尋結果,指陳文敏的文章在過去五年只被搜尋過四次。王䓪鳴指陳文敏擔任副校長會令香港大學進一步分裂。

根據席間不同校務委員的發言,很有理由相信除了馬斐森校長、郭新教授、袁國勇醫生,張祺忠博士、吳國恩先生及研究生代表、本人、以及另外一名校務委員會投贊成票之外,其他都是投反對票,而歷史必會記住他們。

各位港大師生校友,校委會在組成上以校外人為主,當中少數具民意授權,致使「等埋首副」荒誕理據橫行。我校現正處於危機之中,校內人士於校委會中,根本無法作出改變。我懇請同學與我們在校委會主席換屆,以及長遠修改香港大學條例等議題上,與我們並肩而行。

最後,在過去半載,校委會屢次以「保密慣例」及「集體決定」為由,封鎖資訊,以致眾外真正關心香港大學的師生校友猶如蒙在鼓裡。為確保師生校友的知情權,我不得不如此行。如果此舉被認為違反「保密慣例」,我願意接受批評,並感到抱歉。不過,我由衷希望校委會能開誠佈公,接受師生校友之監察,以致未來不必再訴諸同樣的行為,以確保各位的知情權。謝謝。



日期: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娜仁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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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10-1 01:46:26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唯一一位名譽資深大律師】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法律執業者條例》(香港法例第159章)第31A(4)(a)條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在諮詢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之後,對任何於香港其中一間大學的法律學院或學系任教、而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授予「名譽資深大律師 (Honorary Senior Counsel)」的稱銜以作表揚。

現時香港已有近百資深大律師,但當中只有一人,是按上文所述通過其大學法學院教學成就,而獲得名譽資深大律師稱號的,亦是歷來至今唯一一位。

他,就是今日被多名港大校務委員以學術資格不足、以至「沒有安慰我」等諸般理由,否決出任港大副校長的前港大法學院院長陳文敏名譽資深大律師。
娜仁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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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10-1 01:49:25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學副校長無博士學位 本港大學常見】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港大校委會昨日否決任命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據校委會本科生代表、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披露,會上多名親建制校委,均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沒有出任副校長的資格。

對於其學術成就不符標準、沒有博士學位的批評,陳文敏今早回應指出,副校長招聘條件並無列明要博士學位,「沒有博士學位,同識唔識做人事(副校長職務)無關係」,又稱世界各地有不少著名學府,在法律方面都沒有博士學位,強調不同學科有不同要求。他又指出,自己是榮譽資深大律師,是法律界對他的肯定,有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事實上,在本港多所大學中,不具博士學位者居副校之位,並不罕見,更曾有未有博士學位的學者,出任校長的先例。

港大:非博士校長戴義安

2000年,港大爆出校長鄭耀宗,被指干預港大民意調查的風波,鄭耀宗為此辭職。時任港大副校長及教務長戴義安(Ian Davies),臨時接替鄭出任港大校長,屬過渡性安排,兩年後由徐立之接任。

戴義安是港大牙醫學院的創始人之一,亦是該院教授、首任院長,但他並無博士學位。2006年,戴義安卸任四年之後,港大向其頒發名譽科學博士。

而剛於去年底獲港大校委會通過任命,獲港大委任為副校長(大學拓展)的律師蘇彰德,同樣沒有博士學位。

科大:賀致信

科大去年委任賀致信(Mark Hodgson)出任副校長(行政)一職。據科大網站介紹,賀致信以一級榮譽畢業於英國華威大學,同時是英國特許管理會計師公會的會員,沒有博士學位。

理大:曾慶忠、楊偉雄

理大曾有兩任無博士學位的副校長。

1994年,尚未升格為大學的香港理工學院,委任沒有碩士及博士學位的曾慶忠出任助理校長,後任理工大學常務副校長。曾慶忠畢業於台北國防醫學院,其藥劑學學士學位,不獲港府承認。

而獲特首梁振英特別提拔為「創新及科技顧問」,盛傳是創科局局長人選的理大前副校長楊偉雄,亦曾於2010到2015年,出任理大副校長(行政);但根據行會網站,楊偉雄是電機工程碩士及工商管理碩士,未有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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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10-1 01:52:18 | 顯示全部樓層
【范徐麗泰「罵街式」回應:名譽資深大律師係咩嚟? 點知係咪陳文敏向《文匯》爆料?】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昨日否決任命陳文敏作副校長,多名校委被指在會上質疑陳的學術資格,但資料顯示陳文敏是全港唯一一位「名譽資深大律師」。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日接受傳媒追問時,反問記者,「名譽咩話?」又問「名譽資深大律師係咩嚟㗎呢?名譽資深大律師係咪即係大律師吖?大律師係乜嘢叫大律師吖?大律師係學術嘅學歷咩?」

身為港大舊生的范徐麗泰,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被問到陳文敏的名譽資深大律師資格,她強調在她來說,「academic qualification就係academic qualification,學術性嘅學歷同資格,你可以係全世界最叻嘅大律師,不過你唔係professor,咁又點呢? 」她批評記者「搵嘢嚟問」,很難回答。

《法律執業者條例》(香港法例第159章)第31A(4)(a)條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在諮詢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之後,對任何於香港其中一間大學的法律學院或學系任教、而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授予「名譽資深大律師 (Honorary Senior Counsel)」的稱銜以作表揚。現時香港已有近百資深大律師,但當中只有陳文敏一人,是按上文所述通過其大學法學院教學成就,而獲得名譽資深大律師稱號的,亦是歷來至今唯一一位。

斥馮敬恩棄誠信 水平低

她又指,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引述有校委指,陳文敏學術成就不足,以及陳文敏向傳媒披露是唯一副校長人選,這兩個理由已足夠讓校委會作應有決定。范徐麗泰今日又一改過往笑臉迎人的態度,嚴厲狠批馮敬恩公開校委會會議內容,對此感到遺憾,認為他以所謂公義為理由放棄誠信,是比她所希望香港大學生的水平低,低於應有水平。

她稱,她本人以身為港大畢業生而自豪,但今時今日的港大學生會,有個別同學的表現令她感到慚愧,她認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至於陳文敏被批向傳媒披露是唯一副校長人選的事,其實是左報《文匯報》率先爆料,范徐麗泰則指,「你哋唔應該問我喎,應該問校務委員會喎......我點知道《文匯報》係咪佢(陳文敏)其中一個話畀人聽嘅報章呢?在我嚟講,我就覺得佢哋(校委)畀嘅理由足夠。至於呢個理由係咪成立,我冇能力去查噃。我唯有信佢哋,直到有證據話畀我聽,佢哋所講唔係事實,係假嘅。」

另外,范徐麗泰又指,香港社會撕裂,認為有意參選下屆特首的人應該要做功夫,但要低調,她稱只是日日說要齊心協力而無行動並沒有用,相信只要凝聚力量,就可得到香港人支持。她稱並非意指特首梁振英,認為梁振英仍有兩年任期,可能會作出令香港人開心的事,自己不適合評論他是否適合連任。

被問到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指,如果梁振英連任可能再引發佔領,范徐麗泰指,之前79日的佔領行動影響基層市民生活,即使最終和平散去,但換來是國家主席習近平讚賞梁振英「疾風知勁草」,希望戴耀廷反省佔領行動後果,思考到底誰人輸,爭取的東西是否正確。
娜仁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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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10-1 01:54:59 | 顯示全部樓層
【2003年,一篇訪問釋陳文敏為何棄博士學位,李國能演辭答「名譽資深大律師」咩嚟】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會後披露,多名親建制校委都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因此沒有資格擔任副校。陳文敏12年前接受《壹週刊》專訪時,解釋自己沒有完成博士學位的原因,是希望在香港回歸前面對種種迫切課題時,自己能為社會上的法律問題撰文。

在2003年9月4日一篇專訪中,陳文敏向《壹週刊》透露,他未有獲得博士學位的原因。他表示曾在88年遠赴LSE(倫大)攻讀博士學位,不過論文導師被委任為海牙國際法庭法官,令他要用更多時間轉投另一導師取得學位。

另一方面香港當時回歸前種種迫切的課題,令陳文敏認為「與其在極其狹窄與學術的題目上花時間,不如就社會上的法律問題撰文」。他又認為博士學位不算什麼,「只是一個滿足自己的奢侈品」。

《壹週刊》該篇專訪節錄內容如下:
不是遺憾訪問完了,稿寫好了,看陳文敏的履歷表,記者發現九八年已當上正教授的他,只有倫大碩士學位(系內教員有博士銜頭的也不多)。於是硬着頭皮再問他,對於如此敏感的問題,他竟也坦然得很。「在八八年(任教港大三年後)我曾赴LSE(倫大)讀博士。兩年後港大的進修假期完結,論文導師又被委任為海牙國際法庭法官,我若要繼續博士研究,要轉投另一導師,難免要用更長時間。「回到香港,遇上回歸前種種迫切的課題。我與其在極其狹窄與學術的題目上花時間,不如就社會上的法律問題撰文。說到底,當你事業到達某一階段,一個博士學位已不算什麼。再去追逐,那只是一個滿足自己的奢侈品。」他說,那不算遺憾,只是人生不同階段的不同追求而已。


李國能讚陳文敏:法學教育界的地位舉足輕重

2003年5月,陳文敏獲委任為名譽資深大律師,成香港唯一獲得到這頭銜的大律師。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委任典禮上致辭,解釋是首次作出該委任,認為陳文敏獲得這項殊榮是當之無愧。

李國能又表明陳文敏對法律作出的傑出貢獻,是「眾所週知」及得到「廣泛認同」,又認為他肩負作育英才的重任,為法律界培育未來的專業人才,「在法學教育界的地位舉足輕重」。

李國能當年演辭節錄如下:
    陳文敏教授是第一位獲委任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這項委任是首次作出的,而陳教授獲得這項殊榮實當之無愧。法例規定,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如屬香港任何大學的法律學院或學系的教學人員,經過所需的諮詢後,可獲委任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根據有關條文,屬教學人員身分的律師必須是大律師,方合乎資格獲得委任。

    陳教授對法律作出的傑出貢獻是眾所週知和得到廣泛認同的。有云:為人師表,春風化雨,弦歌不輟,教澤流長。陳教授和本港兩所法律學院的學者,一起肩負作育英才的重任,為法律界培育未來的專業人才,實在任重道遠。在這方面,我們必須確保,學生踏進法律學院之門後,除了學到法律規則方面的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能夠了解和珍視我們的法制之基礎精神和價值觀,這對法治能夠繼續行之有效至為重要。陳教授在法學教育界的地位舉足輕重。他和其他法學教育界人士必定十分理解,業界和社會人士對法學教育及有關改革期望甚高。本人深信,陳教授和各位學者必定繼續以鍥而不捨的精神,積極迎向未來的種種挑戰。

娜仁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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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10-1 02:00:26 | 顯示全部樓層
【究極浪費時間超技術文:究竟陳文敏的學術文章,過去五年被「搜尋」過幾多次?】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根據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會後發表聲明表示:

「廖長江引述在Google Scholar搜尋結果,指陳文敏的文章在過去五年只被搜尋過四次。」(註一)

此乃馮敬恩筆錄/口述委員的意見,可能有誤,所以我無法得知廖長江所指的「搜尋」結果,究竟是如何得出。

要特別提出這一點,是由於我無法於google scholar,找到量度陳文敏的文章在過去五年被「搜尋」的數目。因此,以下數字所提及的「引用次數」,可能根本並非廖長江口中的「四次搜尋」所指的東西。敬希垂注。

(留意:謎底已解開,見結論(4))

──────────────────

【數據來源】

我以JMM Chan (Johannes Man Mun Chan)作為自己的名字,在google scholar "我的文章引用情況",尋找了JMM Chan的citation數目。(https://scholar.google.com.hk/)

【文章數目】

-Google 資料連上有155篇以 "JMM Chan" 或 "J Chan"為作者的文章及書刊。

-我迅速將所有標題看過一次,,全數含有法律或與法律有關的字眼,作者皆為 "JMM Chan"(116篇)或 "J Chan" (39篇)。

-有數篇文章,作者同為 "J Chan",標題涉及心理學,已被移除,並不包括上述155篇文章中。

【引用次數】

-引用:此155篇文章,共被引用418次,自2010年起,被引用173次。此乃最直接量度引用次數的指標。

-H指數:自2010年起,共有7篇文章,被人起碼引用7次。
(H 指數:是一種統計指數,代表某位作者在他發表的文章中,有 h 篇文章至少被他人引用了 h 次。第二欄則是「最近」的統計數據,代表過去 5 年內某位作者發表的文章中,有 h 篇文章至少被他人引用了 h 次。)

(後補,來自:https://www.facebook.com/data1217/posts/10153558364912488
三、討論:
根據外國勢力大英帝國嘅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嘅The Impact Blog 指出係社會科學入面法律依個field 嚟講,正教授(full professors)嘅平均h-index只有2.8。所以監粗lium嚟講,一個學者嘅H-index 越高,該學者有越多佢嘅文章被其他人引用。)

-i10指數:自2010年起,有6篇文章被人引用10次或以上。
(i10 指數:是被引用 10 次以上的發表文章數量。第二欄則是「最近」的統計數據,代表過去 5 年內被引用 10 次以上的發表文章數量。)

【文章質素】

-155篇文章,遍布於各大法律學術期刊。本人並非主修法律,無法得知法律期刊的國際排名。以下的觀察來自己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 有關Law Journal 的2014排名(http://lawlib.wlu.edu/LJ/index.aspx)

-陳文敏被引5次或上的文章中(共24篇):

--3篇刊登在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 (ICLQ), 在全球1270本非零分的法術期刊中,此期刊排名440。

--9篇刊登在 Hong Kong Law Journal,此刊物排名743。

──────────────────

【觀察及感想】

(1)非常抱歉,小弟不才,未能從上述數字得知廖長江口中的「四次搜尋」所謂何事。有趣的是,上述的引用數字中,沒有一個數字是"4"。

(2)小弟好奇心極重。尤其一聽到數字,精神為之一振,非常想知「四次搜尋」究竟從何而來。

(3)要求證,最好當然是請教廖長江。小弟不才,未能當上記者,此事有勞各記者朋友。

(4)後補謎底:http://www.researchgate.net/profile/Johannes_Chan/stats/citations (謝留言的Lyc Paul )

娜仁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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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權威力撐陳文敏學術成就 佳日思:校委會用卑鄙招數取悅中國政府】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當中多名校委指陳文敏學術水平不達標,沒有資格成為副校長。不過《南華早報》訪問了兩名法律界權威人物,都力撐陳文敏的學術成就。曾任聯合國特使的憲法專家、港大法律學院榮譽教授佳日思(Yash Ghai)更斥校委會,是用卑鄙招數去取悅中國政府。

佳日思表示對校委會今次否決了副校長任命感到吃驚。他又指出世界上部分知名的法學教授都沒有博士學位。有校委會成員以此理由否決陳文敏的任命,佳日思形容說法荒謬。

佳日思曾經和陳文敏合作寫作和編輯兩本書藉,佳日思形容這兩本書都廣受歡迎,並引起大量討論。對於有人批評陳文敏欠缺在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佳日思強調這些指控是「刻意中傷」。

盧寵茂昨日指陳文敏學術水平不符合標準,又認為其研究成績連助理教授都不如。佳日思反駁指,校委會為了「決心擺脫陳文敏,不惜任何代價或弄虛作假」,又形容校委會用「卑鄙招數(nasty tricks)」去取悅中國政府,「我在香港大學多年,從未見過校委會如此卑躬屈膝」。

國際憲法協會榮休會長、澳洲墨爾本大學榮休教授Cheryl Saunders,亦向《南華早報》表示陳文敏的學術書籍都是由高質素的出版社刊出,認為陳文敏是香港公法的權威。她又指出,很多公法學者都發表了重要的書籍,但沒有攻讀博士學位。而這些學者,往往已有足夠的實踐經驗,去監督其他的博士生。

對於廖長江引述在Google Scholar搜尋結果,指陳文敏的文章在過去五年只被搜尋過四次,Saunders回應指,自己以往從沒有試過在Google Scholar中搜尋別人的學術文章,認為廖長江的說法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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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不知道問候人是任副校長準則 擔憂李國章或任校委會主席】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港大昨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多名校委會上批評陳不夠資格擔任副校長,校委之一的盧寵茂,更指他跌倒後未獲陳文敏慰問。陳文敏今早商台反指出,「不知道問候人是(副校長)準則」。他指出,事件影響港大聲譽,很難不令人聯想到政治干預,當中有不少針對他的批評,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對於盛傳李國章將會在11月接任校委會主席,陳文敏指出,李國章資歷足夠,但他上任校委以來的表現令人擔憂,「領導人親和力好需要,(李國章上任校委後)鬧大學的人懶、蠢,似咪真似想做?」

陳文敏表示,暫不考慮司法程序挑戰校委會的決定,他指出,並非完無理據作司法覆核,但擔心司法覆核只會令大學受傷害更大,他認為校委會應思考「日後如何維持港大聲譽」及「請人時如何令人信服」等。

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遭多名校委批評其學術成就不符標準、沒有博士學位,不夠資格擔任副校長。陳文敏回應指出,副校長招聘條件並無列明要博士學位,「沒有博士學位,同識唔識做人事(副校長職務)無關係」,又指自己是榮譽資深大律師,是法律界對他的肯定,有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他認為,校委會不是純粹做決策,應該維持大學基本的理念,「校委會問返自己(是否做到)」,校委會應思考「日後如何維持港大聲譽」及「請人時如何令人信服」等,另外判斷也應基於事實,不應該道聽塗說。

陳文敏說,自問自己在內地法律界獲一定尊重,政見不算激烈,今次委任事件反映現存「非友即敵」的思維,缺少溫和理性,他又以首富李嘉誠被官媒批評為例,「需要你的時候,可以把你捧上天…不需要,可以將你以往的貢獻一筆勾銷。」

陳文敏認為,整個副校風波的過程,包括「等埋首副」、親中報章對他大幅篇報道批評,難免令人不懷疑事件有政治干預,「用人似乎要考慮政治取向」。陳文敏認為,如果大學自政、學術自由等受損,「大家都要發聲」,他深信,即使今天改變不了現況,「人事會轉變,社會會轉變」,日後還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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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報率先披露副校長人選 發動文鬥 校委反指陳文敏自認候選人違操守】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香港文匯報訊:據本報獲悉,香港大學內部流傳消息,指校務委員會正在考慮委任於今年六月份卸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為港大副校長。但有人質疑,陳文敏在擔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涉對該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荒廢教學去搞違法「佔中」行動聽之任之,還發表文章支持「佔中」行為,他是否適合升任港大的副校長?


而這個傳言正式走入大眾視線,則是因為今年一月開始,《文匯報》率先向陳文敏發難,連續多日以頭版攻擊陳文敏,並引述建制人物質疑陳文敏是否有資格出任副校一職。

至今年2月3日,《明報》引述多個消息來源證實,陳文敏兩個月前已獲物色委員會推薦出任副校長(學術及人事資源)。陳文敏同日在《明報》撰文,提及左派對他連日攻擊,「原因之一是傳聞我可能出任大學副校長一職」,批評左派報章干預院校自主,但未有證實傳聞。

事件擾攘超過半年,到7月底,陳文敏才向傳媒承認,去年12月已獲物色委員會確認為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一職的建議人選,原定今年3月中履新,並已跟校方談好個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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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10-1 02:21:31 | 顯示全部樓層
【黑客侵馬斐森電郵 左報巧合獲資料發動批鬥 梁振英曾公然引用材料】

下文載自 立場新聞

港大校委會昨日否決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的任命,校長馬斐森受訪時直指不能排除事件背後發功的是北京,因自己的電郵被入侵後,有親北京報章刊出內容。機密資料由左報率先公開,繼而被政府或親政府勢力用以攻擊異見者的情況,過去一年已多次發生。

馬斐森在昨日會議前,接受路透社訪問,表示自己的私人電郵曾被入侵,內容被親北京報章刊出,因此他不能排除事件背後發功的是北京。據傳媒報道,馬斐森曾在今年三月的校委會會議上,匯報自己電郵多次遭黑客入侵一事。馬斐森四月底回應傳媒稱,他對入侵者的身份毫無頭緒,指其電郵帳戶內存有機密資料。

港大發言人回覆《立場新聞》稱,較早前有多個電郵帳號遭入侵,包括校長馬斐森的電郵,校方已報警。本網向警方查詢案件調查進度,尚未獲覆。

梁振英曾公然引述黑客竊得資料 指控佔領運動

去年佔領期間及之後,特首梁振英多番指控佔領運動背後有外部勢力介入,並一再強調會在適當時候公開相關證據,但卻從未回應,港府手上的證據是循何種途徑取得;同時,梁亦公開引述過去左報或網上披露的私人電郵資料,並承認知悉郵件是黑客入侵所獲

梁振英早在去年10月21日指出,佔中有外部勢力參與的講法並非猜測,會在適當時候考慮披露證據。一週後,《文匯報》報道即披露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電郵紀錄,指佔中接受不明捐款。《文匯報》披露戴的私人電郵內容後,梁振英即引述此「公開」資料,作為指控佔領有外部勢力介入的證據。

事後,特首梁振英多次引述這批電郵的內容,指其是佔領運動有「外部勢力的端倪」的證據。

港大於三月發表聲明,指有大批港大職員處理部份捐款事宜的文件、電郵紀錄等訊息及個人資料被公開,懷疑有捐款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外洩,已報警處理。

教諮會機密文件未公佈 《文匯》率先頭版報道

除了被竊電郵,亦曾有政府機構的機密文件,被左報率先公開。今年2月,《文匯報》獨家率先報道一份教資會機密文的內容,攻擊陳文敏。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今年一月底公佈「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報告,但在1月27日正式發佈前,《文匯報》早於26日就獨家以頭版,詳細報道評核結果,以此攻擊獲薦出任港大副校長的陳文敏花太多心思「搞政治」拖累學院。傳媒引述消息指,行會成員、頭號「梁粉」張志剛,是曾在教資會會議上閱讀報告的教資會委員之一。

陳文敏當時亦在《明報》撰文質疑報告為何外洩,又指事件若涉及政府高層,是對學術與言論自由的嚴重干預。

教資會的報告極度機密,連委員也只能目閱,為何左派報章在報告發表前兩天已能取得報告?在傳媒多翻追問下,教資會仍拒絕透露報告是否事前提交教育局和特首辦,如果這次事件涉及政府高層,那便是非常嚴重的干預學術與言論自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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