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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11 02:42: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西夏的宗教法

摘 要:西夏有較為完備的宗教法,且獨具特色。西夏法律對佛教、道教加以保護,有嚴格的管理規定,西夏宗教法律制度對僧人的封號及對僧人道士的賜衣、試經度僧和度牒進行了規定,西夏出現了中國最早的帝師封號,西夏法律還規定了僧人道士所享有的權利及其應承擔的義務。

Abstract:The Tangut Empire had its well-improved and special religious law, which stressed protection of Buddhism and Taoism and laid out strict regulations.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title and garments conferred by the emperor on monks and Taoist, converting to Buddhism and the certificate of monks were also provided in the Tangut religious law. The title conferred on the Tibetan Buddhist saint monk in the Xixia dynasty was the first one in Chinese history. The Tangut law also laid ou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monks and Taoist priests.
  Key Words: Xixia; Tangut; Buddhism; Taoism; religious law

  
  對於“天”的崇拜是黨項人最早的宗教觀,隨著黨項人的內遷,其宗教信仰的內容也不斷增加,西夏黨項人信奉鬼神,崇尚巫術。至黨項人內遷到河西、隴右地區後,佛教開始傳播。西夏立國後,統治者推行“以佛治心”的國策,將佛教定為國教,佛教在西夏盛及一時,西夏王權與之緊密結合。同時,西夏也存在道教信仰,但是其影響遠不及佛教。西夏政權在中央和地方均設置了宗教管理機構。西夏法律有嚴格的宗教管理制度,確立了對於僧道的封號、賜衣、試經度僧和度牒制度,規定了僧道的權利義務。
  
  一、西夏黨項人的原始宗教
  
  宗教從本質上說是出自人類內心情感的需求,因此,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在周、隋之際早期黨項人處於原始社會末期,從事狩獵畜牧業,史載黨項部族:“三年一聚會,殺牛羊以祭天”[1]。對於“天”的崇拜是黨項人最早、最樸素的宗教觀。隨著黨項人的內遷,其宗教信仰的內容也不斷增加,他們將很多難以理解的自然現象歸之於鬼神,並且盛行占卜,崇尚巫術。
  黨項人的鬼神崇拜、多神信仰伴隨著西夏立國、亡國的整個過程,而與之相應的巫術在西夏境內十分盛行。曾在宋夏邊界為帥的宋代科學家沈括記載:“蓋西戎(黨項)之俗,所居正寢,常留中一間,以奉鬼神,不敢居之,謂之‘神明’。主人乃坐其旁。”[2]又《宋史•夏國傳》記載:西夏黨項人“篤信機鬼,尚詛祝。”《遼史•西夏外紀》記載:“病者不用醫藥,召巫者送鬼,西夏語以巫為廝也;或遷他室,謂之閃病。”(注:據聶鴻音研究員在《釋“大”》一文考證,《遼史•西夏外紀》“西夏語以巫為廝也”(第115卷,中華書局,2003年版,第1523頁)按語法習慣有誤,應該為“西夏語以巫為廝乜”,其中“也”是“乜”的誤寫。西夏文譯本《類林》將漢文原本的“巫”譯成“蔔算”,說明西夏黨項人把“蔔”和“巫”看成一回事,而“蔔算”西夏語讀音近似si-me——這恰好是漢語“廝乜”的讀音。聶鴻音先生認為作為黨項原始宗教神職人員的“廝乜”是源于阿勒泰諸民族中的“薩滿”巫師,因為傳統上的黨項語一般沒有鼻音韻尾,因此,“廝乜”與“薩滿”之間的借用關係在語音上一目了然。這也說明黨項雖然屬於羌系民族,在語言和族源上和阿勒泰系民族(契丹、鮮卑)有顯著區別,但基於地域上的文化接觸和影響,黨項原始宗教也會受到阿勒泰系民族的影響。聶鴻音先生的考證是合理的。而這一點也印證了在不同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中,存在著一種共同性。參見聶鴻音釋“大”[G]//杜建錄西夏學,第1輯,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2006:21)
  從西夏文字典《文海》中有關於鬼神的條目,可知在西夏黨項人心中對於鬼神的認識,神主善,稱為“守護”,《文海》:“神者神祗也,守護者之謂。”鬼主惡,叫做“損害”,《文海》:“鬼者害鬼也,魑魅也,鬼怪也,餓鬼也,驅逐也,損害之謂。”神有天神、地神、福神、戰神、大神、護羊神等,鬼有餓鬼、鬼魅、厲鬼等。黨項人認為對神要尊崇、祭祀、供奉、禱告,對鬼則要用巫術驅逐、詛咒。在西夏巫師為人們祈禱神明、驅逐鬼魅、占卜吉凶。這種習俗一直延續不斷,如在連年的戰爭中,黨項人出兵打仗的事情,也要事先蔔問吉凶,之後則完全按卜辭的指示去做,不惜代價。又如在死人出殯時,“卜人有時謂不宜從門出喪”,則黨項人毫不猶豫“破牆而出”[3]。
  黨項占卜法有4種:1“灸勃焦”,即用艾草熏灼羊胛骨,以羊胛骨上被灼裂的紋路判斷吉凶禍福;2“擗算”,即在地上劈竹子,計算數目以定吉凶;3“咒羊”,即在夜裏牽來一隻羊,焚香禱告,又在野外焚燒穀火,第二天一早殺羊,羊腸胃通暢預示吉利,羊心有血則意味兵敗;4“矢擊弦”,即用箭杆敲擊弓弦,以其發出的聲音判斷勝負和敵至之期[4]。
  在《夢溪筆談》中對以羊占卜的“跋焦”有更為詳細的記載:“西戎(黨項)用羊蔔,謂之‘跋焦’。卜師謂之‘廝乩’。以艾灼羊髀骨,視其兆,謂之‘死跋焦’。其法:兆之上為神明,近脊處為坐位,坐位者主位也。近傍處為客位。……又有先咒粟以食羊,羊食其粟,則自搖其首,乃殺羊視其五臟,謂之‘生跋焦’。其言極有驗,委細之事,皆能言之。‘生跋焦’土人尤神之。”[2]
  西夏黨項人在戰鬥中還使用一種“殺鬼招魂”的巫術:“夏俗不恥奔遁,敗三日,輒複至其處,捉人馬射之,號曰‘殺鬼招魂’。或縛草人埋於其地,眾射而還,以為厭勝。”[5]黨項語以巫為“廝”,負責占卜的巫師稱為“廝乩”。
  西夏不僅盛行黨項民族自己的占卜術,而且逐漸接受中原漢族地區傳入的易蔔。西夏著名學者翰道沖用西夏文作《周易蔔筮斷》,流行於國中。在科茲洛夫盜走的黑水城文獻中有一些對於西夏占卜辭的記載,例如,骨勒仁慧於1183年編成的《五星秘集》,是關於星和行星的卜辭,有關於未來嬰兒性別的卜辭,有烏鴉叫的卜辭,有用天上的雲彩顏色判斷吉凶的卜辭。在用天上的雲彩顏色判斷吉凶的卜辭中,冬季時,白天如果天上有雲彩是黃色的,預示著將要有好收成;如果是青色的,來年將有蟲災;如果是白色的,將有疾病和死亡;如果是紅色的,將會有戰爭;如果是黑色的,將有水災。(注:[俄]聶曆山西夏語文學[M]莫斯科:莫斯科出版社,1960年版,轉引自陳炳應西夏文物研究[M]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1985:324-325)
  1972年甘肅省武威縣張義鄉下西溝峴出土的兩張西夏文卜辭殘片,是以中原傳統天干地支記日的占卜推算法,說明中原地區的占卜術已深入到西夏的社會生活中。卜辭第一張陳炳應先生譯為:“寅後四變甲時安,己後四變丑時安,申後四變庚時安,亥後四變壬丑時安。月日長星……”第二張譯為:“卯日遇親人,辰日買賣吉,巳日……,午日求財順,未日出行惡,申日萬事吉,酉日遇於賊,戌日有倍利,亥日有喜事,……月□頭□吉日”。[6]卜辭反映出西夏社會中晚期,商業活動興盛。在黨項人心目中祈求“買賣吉”、“求財順”、“有倍利”,與西夏乾祐年間編纂的西夏文漢文雙解詞典《番漢合時掌中珠》記載的“以富為貴,以貧為醜”和“朝夕趨利”是完全一致的。
  
  二、西夏佛教的傳播、發展與道教
  
  現 代 法 學 邵 方:西夏的宗教法
  佛教在黨項立國前,已經開始興起。西夏立國後,統治者極力將佛教定為國教,西夏政權大開“以佛治心”的國策,佛教在西夏盛極一時,與西夏政權相伴始終。佛教在西夏廣為流行,發展為國教的同時,道教在西夏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西夏王權與宗教,主要為佛教緊密結合,而佛教又為西夏政權的穩固和合法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西夏佛教的傳播和發展
  黨項內遷到河西、隴右地區後,與當地漢族和其他各族人民交錯雜處,往來頻繁,而這一帶本身就是佛教信仰興盛的地區。黨項周邊的漢、契丹、回鶻、吐蕃等民族已經信仰佛教,黨項族也必然受其影響。其居住地區的近鄰,有諸多著名的佛教中心,如五臺山、天水麥積山等,對於佛教在西夏的傳播也起了積極影響。早在李德明時期,就曾派遣使者到五臺山敬佛供僧,佛教在黨項王族中已經盛行。到元昊時,更加快了推行佛教的步伐,史稱元昊通曉“浮圖學(佛學)”,也曾遣史到宋朝佛教勝地五臺山供佛。元昊曾下令以每一季第一個月的朔日為“聖日”,要求官民禮佛。《西夏書事》卷十八記載:“曩霄(元昊)五月五日生,國中以是日相慶賀。舊俗止重冬至,曩霄更以四孟朔為聖節,令官民禮佛,為己祈福。”這種用行政命令扶植佛教的作法,將佛教推上了更高的地位。西夏文的創造為翻譯佛經,大規模發展佛教奠定了基礎。天授禮法延祚十年(1047年),元昊“于興慶府東一十五裏役民夫建高臺寺及諸浮圖,俱高數十丈,貯中國所賜《大藏經》,廣延回鶻僧居之,演繹經文,易為蕃字。”[5]212元昊以後的歷代西夏皇帝也都大力推行佛教,多次向宋朝求取佛經,大建佛塔佛寺,廣興佛事。
  西夏在接受中原佛教的同時,對吐蕃(藏傳)佛教也採取兼收並蓄的態度。黨項和吐蕃兩族有著長期的交往。吐蕃佛教初祖噶瑪噶舉派法王都松欽巴( 1110—1193年),不僅在吐蕃影響很大,也深受西夏仁宗皇帝的崇敬。仁宗曾遣使入吐蕃專程迎請,都松欽巴未能前往,派遣其弟子藏索格西來到西夏。藏索格西被西夏皇帝尊為上師後,又組織力量大規模翻譯佛經。吐蕃薩迦派第三代祖師劄巴堅贊( 1149—1216年) 的弟子迥巴瓦國師覺本,也曾被西夏皇帝奉為上師。至少在西夏中後期,吐蕃佛教中的噶瑪噶舉派和薩迦派都已傳入西夏。(注:
  班欽索南查巴新紅史,黃顥,譯,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轉引自史金波西夏的佛教[J]法音,2005(9):21)西夏中期以後加速了藏傳佛教的推行。在莫高窟、榆林窟及西夏境內的酒泉文殊山、肅北五個廟、永靖炳靈寺、玉門昌馬下窟、裕固馬蹄寺、武威天梯山、寧夏固原須彌山等石窟中,都有藏傳佛教的遺跡。在著名的涼州感通塔碑西夏文碑銘中記有“感通塔下羌漢二眾提舉賜緋和尚臣王那征遇”的職稱和人名,可知該塔寺中設有管理羌( 吐蕃) 族僧人和漢族僧人的僧官。藏傳佛教在西夏佛教中也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佛教——西夏政權合法性的精神支柱
  西夏文字典《文海》中,黨項人理解的“佛”,解釋為:“佛者梵語,番語‘覺’之謂也,教導有情者是也。”西夏統治者將佛與情聯繫在一起,使得佛教具有教化民眾的重要作用,而且也使得佛教在西夏有了廣泛的民眾基礎。
  為了加強統治,西夏王朝定佛教為國教。西夏佛教發展的一大特點是皇室的直接參與。西夏皇帝、皇后在其先祖、先帝的祭日舉行大型的佛事活動以示紀念,通過施貧救濟的佛事活動,宣導慈悲行善的社會風尚。還有不少重要佛事活動也以皇帝、皇太后的名義實施。目前所能見到的西夏皇帝、皇太后禦制的或大臣奉敕撰寫的碑銘、發願文、佛經序等有很多。西夏有眾多的皇帝、皇太后所作佛經序和發願文。
  現摘錄夏神宗遵頊光定四年(1214年)《金光明最勝王經發願文》如下:
  朕聞我佛世尊,以根本智,證一味真實義,得後因緣,開千殊妙法門。其中守護邦家,蓄積福智,兼備世俗勝意,利益今身後世者,唯此《金光明王經》是也。今朕安坐九五,事理萬千,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夜以繼日,思柔遠能邇之法;廢寢忘食,念泰國安民之事。以己之能,治道至於纖毫;順應於物,佛力愛其普蔭。是以見此經玄妙之功德,乃發誠信之大願。則舊譯經文,或悖於聖情,或昧於語義,複又需用,疏譯並無。是以開譯場,而延請番漢法、國、禪師、譯主,再合舊經,新譯疏義,與漢本細細校讎,刊印流行,願萬世長存。伏願以此善本,治德綿長,六合俱洽,道轉菩提,遠傳八荒。……複願沙界有情,清業垢於法雨;塵刹眾生,除愚暗於佛光。(注:轉引自聶鴻音西夏遺文錄[A]//《西夏學》第2輯,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2007:163《金光明最勝王經發願文》為西安市文物局藏本。)
  “‘宗教統一’成為唐古特(西夏)王室和攝政政府強化其權力的重要工具。夏政權不僅僅是一個王朝,和同時代的漢族、契丹一樣(宋、遼),它也在宣稱和追求一個帝國統治廣袤地域和眾多民眾的合法性。儘管其主要形式和創建國家的動力來自中國,唐古特建立國家的實踐結果必然影響到社會(親屬制)結構、生存方式、習慣法、宗教信仰、歷史和地理環境、政治需要和抱負,但是,頑強地保存黨項民族自身的特性,在西夏帝國的興衰史上,是一個突出的特徵。”[7]
除了佛教在西夏廣泛盛行,成為西夏的國教外,西夏還存在道教及多神信仰。特別在黨項皇族中尤為突出,他們在篤信佛教的同時,仍然崇奉其他神靈,但是,西夏統治者信奉佛教和其他宗教的目的均在於維護西夏帝國的統治秩序。在西夏中後期,多神信仰仍有很大影響,如,夏仁宗仁孝乾祐七年(1176年),在甘州黑水河邊立黑水橋碑,祭告諸神,求得水患永息,保護橋樑。碑文正反兩面分別用漢文和藏文書寫。漢文碑文如下:
  敕鎮夷郡境內黑水河上下,所有隱顯一切水土之主,山神、水神、龍神、樹神、土地諸神等,鹹聽朕命。昔先賢覺聖光菩薩哀憫此河年年暴漲,漂蕩人畜,故以大慈悲,興建此橋,普令一切往返有情鹹免徒涉之患,皆沾安濟之福。斯誠利國便民之大端也。朕昔已曾親臨此橋,嘉美賢覺興造之功,仍罄虔懇,躬祭汝諸神等。自是之後,水患頓息。固知諸神冥歆朕意,陰加擁護之所致也。今朕載啟精虔,幸冀汝等諸多靈神,廓慈悲之心,恢濟渡之德,重加神力,密運威靈,庶幾水患永息,橋道久長。令此諸方有情,俱蒙利益,祐我邦家,則豈惟上契十方諸聖之心,抑亦可副朕之弘願也。諸神鑒之,毋替朕命 [8]
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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