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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墨子及實然/應然的謬誤或再論非形式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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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5 12:37: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鳳星 於 2012-6-15 12:41 編輯


先秦諸子中的墨子一直是長期被一般人忽略的思想家,以至於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他在中國思想史上曾有的舉足輕重的地位。

韓愈在其氣勢磅礡的『原道』中曾說:『其言道德仁義者, 不入於楊,則入於墨;不入於老,則入於佛』,

孟子也曾猛力批評墨子跟楊朱:『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

韓非子,或說史記的遊俠列傳都曾經提出過:『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裡面說的挾就是指墨家門人。

墨家在早期中國思想史或說政治觀點上是曾有過一段風光的舞台的。


但我對墨子一書中的『天志』篇較墨子的其他篇章更有興趣,當然天志也是本文的討論重點。

天志是墨子思想裡重要的政治哲學理論,

他透過類似『弟服侍兄、子服侍父、僕服侍主、臣服侍君』的論證,說明社會上階級分明對穩定社會秩序的重要性,

更進而提出而『君則服侍天』的結論,說明天的意志在要求人間階級秩序的穩定,而天的意志佔道德或宇宙秩序的首要地位。

天志要求人們行善、行仁義,

而順天志而施於民者如堯、舜、禹、湯則受天之庇護,違背天意者如桀、紂、幽王則遭到天的懲罰。

天的意志成為墨子政治思想的重要理論基礎,

這很類似於基督教的道德觀,例如『聖經乃上帝意志之呼出,其中對道德及倫理上之要求乃是神的要求』,故神的誡命成了基督教倫理學的理論基礎。

雖然墨子思想事實上是進入形上領域而卻沒再深入的,它也的確是非常有趣的一部奇書。


但在西方哲學裡,如同我在『淺談邏輯實證主義....』的文章中提到的分析哲學邏輯實證主義者,及歐陸的少數哲學家,對此種論證方式是不可能會滿意的。

在『應然/實然的謬誤』的哲學討論方法中,

其意思是通常不該出現前提是陳述現像而結論陳述規則或命令的論證,這也常被引申做自然主義的謬誤的理論基礎,同時也跟寇凡所提出的非形式謬誤常放在一起討論。

我在『所謂的非形式謬誤』中舉過一個例子:『諸葛亮說王朗是奸佞小人,所以他沒資格討論天數』,這就是前題乃陳述現像而結論為陳述規則或命令的例子。

而在墨子的天志中,他先透過陳述社會或說政治階級的分明而引導出天意及天的好惡判斷,則是一種典型的論證上常見的實然/應然謬誤。

如同我說『安佳學問不好,沒資格跟我說三道四』同樣的都是同一種論證上的謬誤。

但有趣的是,這跟邏輯有必然的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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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5 13:21: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白少展 於 2012-6-15 13:25 編輯

邏輯 以白某這種沒念過幾本書的人
於理解上解釋為思考方式

那是在國小的時候 有天老師說我的邏輯有問題後 我哭著回家問老媽後 老媽對我提出的解釋
當然 在更高級的教育裡面 或是什麼研究的書裡面 大概不一定是這樣解釋的


先說例子A

諸葛亮的問題

諸葛亮由一個人品性是否奸佞 延續到 他是否有資格談論天數
表示該人的思考 太過於跳躍
因為很明顯的 這兩者根本沒有"直接性的關係"
於是 這種推論 本身上就是邏輯的錯誤

不過諸葛亮本身上 就被評論過"其智如妖"
而所謂的妖 乃違反自然常理的事物或現象
於是 正常人無法理解諸葛亮的邏輯 好像也是挺"正常"的現象呢


接著又例子B

安佳的學問好不好 至多是影響到跟其談論者言談的興趣
本身上 這句話並無邏輯不通的道理

就如同 古代身分高貴的爵爺 不屑以低賤百姓說話一般
又好似 現代的大老闆 不屑跟乞丐說話一般
或許在部分的人眼中 認為這是階級歧視什麼 於是沒有"道理"可言
但因為在某些階級的人眼中 又是認可這樣的存在
因此你無法說他"沒有邏輯可言"



所以 平日上
對於例子A 我們會說"實在無法理解諸葛亮的邏輯在哪裡"
因為我們無法理解 諸葛亮到底是如何將兩個完全沒干係的東西 牽連在一起

而例子B的部分
對於無法接受階級主義者的人 只會認為
鳳星這話 似乎沒有什麼道理可言


所謂的"道理"本身只會跟一個人所信奉的事物有所關係
甚至 你很難說這個"道理"到底是"正確"還是"錯誤"

例如 一個信奉法令者
會認為 今日前被偷了 就該報警處理 但他卻不會去故意 偷錢的人 是不是他的父親

反過來說 假設一個信奉情理者
會認為 今日身為人子 自己的金錢被父親給偷了 他不應該去告自己的父親

但無論對方是信奉"法令"或是信奉"情理"者
你都無法說對方沒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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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6-17 04:08:32 | 顯示全部樓層

事實上你的分析在大的方向上都還算是正確的,有空的時候再來回一下。

通常日常語言或做任何討論,甚至連生活顯然都很難達到完全符合邏輯的地步。


在本版,我希望自己在遵化能寫出符合分析哲學風格的文章,但我發現我實在是辦不到,這東西真是勉強不來的。

有沒有通過專門的哲學訓練是真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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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17 07:19:5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白少展 於 2012-6-17 07:23 編輯

該怎說 哲學 以白某的理解來說 算是對於比較精神層面做出思考
至於邏輯 則存在於平日的行為當中 算是對於做人做事的一種思考

沒受過什麼正統的表達訓練 於是上面那兩句話
大概要常看白某說話的人 比較能夠理解白某想要表達的意思

而對於說話沒有邏輯的討論 也不是不能繼續討論下去
但單看有邏輯者 是否願意與無邏輯者繼續討論而已
這又是種階級主義的說法

但以白某的角度來說  除非是當地官員要求對方閉嘴
否則在討論之時 人人也有表達自己的看法
不管發言者 是愚笨的 是無邏輯者 是智者 又或是據有邏輯思考者

就如同 白某一直以來也瞧不起安平的發言 不過白某也沒有任何權力可以要求安平閉嘴

至於尊化版的風格 其實先生可以隨意
主官是誰 誰就有資格完全主導這個版
當官 開心就好 用自己習慣的方式去領導一個地方
其實並不是什麼不被允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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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2 14:54:2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現在是有點不明白,所謂"通常不該出現前提是陳述現像而結論陳述規則或命令的論證"
其為何會產生謬誤,其謬誤何在
今日斷魂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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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鳳星 於 2012-6-22 17:33 編輯
曹彥 發表於 2012-6-22 14:54
我現在是有點不明白,所謂"通常不該出現前提是陳述現像而結論陳述規則或命令的論證"
其為何會產生謬誤,其 ...



『通常不該出現前提是陳述現像而結論陳述規則或命令的論證』....

這是由傳統歐陸哲學家休謨首先提出的,這叫實然/應然的二分法,我舉幾個例子,

一、因為偷竊是把不屬於你的東西占為己有,所以偷竊是不好的。

(偷竊是陳述現像或此一事實,這句子是前提陳述這一事實而後續做出一個偷竊不好的結論)

二、人生而平等。

(生命是陳述事實,而平等則是在此一事實上推導出人人平等的結論)


這兩個例子都屬於從陳述現像而結論陳述規則或命令,

實然的陳述是對應發生的事實,而應然的陳述是對應一個規範性命令,應然不能在欠缺完整的論證的情況下僅從實然的演繹推導出來。

所以從陳述事實推論出一個規則或命令,在邏輯概念上及形式上是屬於不可能的,所以這樣的句子被歸為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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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3 03:35:28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鳳星,
可否再問,實然及應然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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