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03|回覆: 2

[香港]東北發展地從何來? 2100公頃土儲大解謎

[複製鏈接]

百姓

威望0
聖眷1
銀兩401

69

主題

20

回帖

55

積分

身份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清·瑞和元年八月二十九日(秋)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港府手握的2,100公頃住宅用途空置土地,近日成為東北發展爭議焦點,質疑當局要紓緩土地不足而在東北收地的說法。空置土地及用途規劃並非一條簡單數字題,要市民信服,當局先要解開「2,100之謎」!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上周提到,港府有2,100公頃空置住宅土地,當中1,200公頃屬「鄉村式發展」土地,可用作建低密度住宅,包括丁屋。此言一出,令到反東北發展的人士及組織大為不滿,質疑當局在東北收地發展的迫切性,以及土地的分配是否合理。


逾半留鄉村發展 包括丁屋
當局之後解畫,1,200公頃並非只用作丁屋,但並沒有交代丁屋比例佔多少。但指扣除這部分後,再扣掉斜坡及道路等,全港可供建住宅的土地其實不足400公頃。

究竟是2,100、1,200、抑或400公頃?這幾個數字經過連日來不同演繹,已令不少市民產生混亂。當局手握土地儲備的最齊備資訊,而東北發展計劃至今,涉及多方持份者及多方利益糾纏,若要消除執行上遇到的阻力,必先要取得市民支持,而「有地抑或無地」這基本疑團,不可不解:


1. 丁屋究竟要多少土地?
東北發展計劃可提供167公頃住宅用地,但當局指1,200公頃政府土地大部分是給予原居民建丁屋,然而卻未交代所佔當中比例,語焉不詳,部分市民因而對「不夠地」之說有疑問,不難理解。

根據立法會資料,城規會過去5年共審批413宗丁屋申請,興建557間丁屋,涉及土地面積為8.9公頃,與1,200公頃之數比較,相距懸殊。1,200公頃的土地中,扣除丁屋後還有多少?

城規會成員、候任立法會議員盧偉國便指出,新界各村代表該當了解該村的未來丁屋需求,當局也有與他們有聯繫,應不乏有關資訊,宜向市民詳細交代,否則難以釋除疑慮。


2. 剩下的鄉村式發展土地,可否改用途?
1,200公頃的鄉村式發展土地,若扣除留予丁屋土地,其他可否改變用途,改為興建較高密度的住宅,令更多市民受惠?

根據現行制度,當局確實可這樣做,申請改變用途。不過,城規會成員許智文表示,政府若要更改某地的土地用途,須先作公眾諮詢,然後遞交予城規會,城規會收集意見及進行評核後,之後交予行政會議審批,過程須半年至一年,還要化解阻力,包括附近居民擔心阻擋樓宇景觀等。

若然這批鄉村式土地零零碎碎,須逐一遞交到城規會更改用途,每宗申請動輒需時一年,若然再遭反對,可能拖得更久。故此,1,200公傾看似龐大,但並非可單從數字便推論其可建房屋的可行性。

從這方面來看,港府在東北大規模收地,有其好處,包括有更高效率的規劃,可於整片大面積土地上,遷移大批人口,發展為具良好住宅及商業規劃的新市鎮。這比起發展零碎土地,最終耗費大量人力時間才建成單幢樓,受惠的人數又少,固然有所差別,但若公眾一直未能獲知當局對於這1,200公頃的盤算,又談何理解?


收地發展新市鎮 效率更高

3. 荒廢官地為何不用? 要與民爭地?
市民質疑港府是否鬧地荒,另一原因是近年屢次揭發當局沒有善用市區官地的個案。申訴專員早前便曾批評,一塊原本於93年租予團體辦戒毒中心的土地,17年原封不動,至2010年才被收回。

此外,自03年起,本港有95間學校停辦,但至今年6月,只有其中49間交還政府,其餘用地是否可建屋?

當然,這批用地可能面積細小,向城規會更改用途需時,又或者位置偏遠,難以發展。可是這些難題,當局需要向市民交代清楚,方可釋除疑慮。

不過,如今市民對政府信任度大跌,「真係無地?」已成為部分市民對土地發展政策的疑問,不止東北發展,即或日後的填海計劃,也會被利用作為反對的「武器」。這個兩難局面不解,相信面對的挑戰將會陸續有來。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國民

威望0
聖眷-32
銀兩-1012

125

主題

942

回帖

214

積分

身份
旗籍蒙族鑲紅旗
配偶
發表於 清·瑞和元年九月五日(秋) | 顯示全部樓層
根本不會用來建低價樓吧...
建低價樓會壓低樓價 -> 中產炒樓族荷包縮水 -> 帶動股市下跌
蝴蝶效應
生命來到第二十三個深秋, 我戴著學士帽與母校道別, 心裡依稀記得在第十個秋天, 我倆小無猜卻像新婚一般, 我是勇者她似公主。

   時間已經加速流逝, 沒有站在我的身邊. 妳我的往事煙沒於如今的大銀幕之中...

如果我不能想像天堂,我相信死亡只是一扇門,當它關閉時,另一扇就會打開。如果讓我來想像天堂,我會想像那扇門打開了,在門後,我會發現她就在那裡,等著我。《Cloud Atlas》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百姓

威望0
聖眷1
銀兩401

69

主題

20

回帖

55

積分

身份
旗籍
配偶
 樓主| 發表於 清·瑞和元年九月六日(秋)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有兩種政府屋!

一定是
低建價樓加低樓價

公屋--香港政府出租比
[香港清寒雅士 與 雙非蝗蟲人]

居屋--出租或住滿一定年數可認購該單位
[這是提供-香港政府-中下階級購屋權利]


中國冇的話
您們仲不快向中國政府爭取
[這些是人權之中的居住權利]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小黑屋|大清帝國-清朝 清代歷史文化論壇

GMT+8, 2025-1-31 20:51 , Processed in 0.018050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