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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清史新編-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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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7 16:52: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第一節國內外政治局勢的變化

一外國列強加緊對中國的侵略

義和團運動不僅使外國列強感到中國人民的巨大力量,而且迫使它們暫時放棄瓜分中國的企圖,繼續扶植清政府,實施對中國的間接統治政策。《辛丑合約》訂立後,清政府已完全處於外國列強的軍事控制下,成為傀儡政權。外國列強在議定《辛丑合約》期間,在侵略中國的共同利益上所形成的一致性,很快就被互相爭奪殖民地的矛盾與衝突代替了。

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繼完成工業革命,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使爭奪商品市場和原料供給地的矛盾更加突出。老牌的殖民強國,如英、法、俄極力保持原有的勢力範圍,擴大殖民地;而剛走上殖民主義道路不久的德、美、日等國,則要求得到有“陽光的地方”。資本主義列強重新瓜分世界領土的鬥爭十分尖銳。於是,爆發了1895年的美西戰爭、英布戰爭和1904~1905年的日俄戰爭,發生了英國侵略西藏、德國對長江流域的擴張等事件。

外國列強表面上放棄了瓜分中國的企圖,可是,它們彼此之間的鬥爭卻沒有絲亳緩和,尤其是沙皇俄國對中國東三省的佔領,加劇了列強之間的矛盾。東北是中國的領土,而清政府無法解決外國列強之間的矛盾,一場重新在中國東北劃分勢力範圍的戰爭不可避免。中國東北成為外國列強角逐的中心。因此,1904年的日俄戰爭是外國列強之間矛盾激化的必然結果。

在八國聯軍侵略中國期間,俄國乘機出兵佔領了東北。《辛丑合約》簽訂之後,俄國軍隊仍然拒絕從東北撤軍,妄圖長久佔據中國東北。俄國的行徑引起其他列強的不滿,尤其遭到日本的強烈反對。日本早有奪取中國東北的野心,因此,日本與俄國的矛盾尖銳起來。美國積極支持日本,陰謀利用日本扼制俄國的勢力,達到插足東北的目的。英國在中東、遠東地區和俄國爭奪霸權,也支持日本與俄國對抗。1902年1月,日、英兩國締結了反對俄國的軍事同盟。這樣,外國列強在東北的角逐中,形成了日、英、美三國聯合對付俄國的局面。日、英、美三國首先向清政府施加壓力,要求俄國軍隊撤出東北。俄國在中國人民強烈反對和國際輿論的譴責下,1902年4月與清政府簽訂《中俄交收東三省條約》,同意將俄軍分期全部撤回。次年,俄國違約拒不撤兵,反而增加了南滿守備,導致列強與俄國的矛盾激化,戰爭不可避免。1904年2月6日,日本襲擊俄國在旅順的艦隊,日俄戰爭爆發。經過15個月的激戰,俄國以失敗告終。日本雖然在海、陸兩個戰場上都獲勝,但也精疲力盡,難以繼續作戰。

1905年9月,在美國的“調停”下,日、俄兩國在美國的朴茨茅斯進行談判,訂立和約。《朴茨茅斯條約》規定:俄國承認日本在朝鮮有政治、軍事、經濟上的特殊權益;俄國政府將旅順、大連灣及其附近領土、領水的租借權轉移與日本政府;俄國政府允許將長春至旅順口的鐵路及一切支路並在該地方鐵道內所屬的一切權利、財產、煤礦移讓給日本;俄國政府允許將庫頁島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島嶼讓給日本。根據這個條約,1905年12月,日本強迫清政府簽訂《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及附約。清政府除承認日本繼承俄國從中國所攫取的長春以南的全部利權外,還把長春、鐵嶺、哈爾濱、齊齊哈爾、滿洲里等16處城市開為商埠,允許日本在瀋陽、營口等地劃定租界,日本享有改建和經營安奉鐵路並採伐鴨綠江右岸森林等權益。日俄戰爭後,俄國勢力退到東北北部,日本佔據了南部。日、俄兩國重新劃分了控制中國東北的特權。俄國無視中國主權,竟私自將它在東北南部取得的特權讓給日本,而清政府則公然予以承認,這就開了外國列強之間以中國主權做交易的罪惡先例。

在日俄兩國爭奪中國東北的同時,英國一方面支持日本發動對俄國的戰爭,一方面又乘俄國政府無力兼顧的機會,發動對西藏的武裝侵略。陰謀策劃把西藏地方從中國分裂出去,完全控制西藏。1903年8月,英國印度總督派榮赫鵬為使節、麥克唐納為軍事指揮,大舉進犯西藏地區。侵略軍從亞東入境,打退藏軍阻擊,佔領帕裏,隨即進駐幹壩。12月,西藏軍民抵抗英軍的大舉進攻。1904年5月,英軍佔領江孜宗(縣)政府,江孜失陷。8月英軍攻抵拉薩,燒殺淫掠極為殘酷,大批珍貴文物被搶。9月,英國侵略者強迫西藏地方官員訂立《拉薩條約》,其主要內容是:開江孜、噶大克、亞東三地為商埠;賠償英國兵費50萬鎊;自印度至江孜、拉薩的炮臺和山寨一律拆除。這個條約實際上把西藏變成英國的獨佔勢力範圍,嚴重地損害了中國主權。西藏人民堅決抵制《拉薩條約》,清政府迫於全國人民的反對,沒有在條約上簽字。直到1906年4月在英國的壓力下,中英雙方才在北京重訂新約。英國取得《拉薩條約》中規定的許多特權,但承認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允不占並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

德國利用英國入侵西藏的機會,企圖向長江流域擴張,打入英國的勢力範圍。1904年春,德國向清政府提出“租借”洞庭湖和鄱陽湖沿岸一帶的要求。並從青島派炮艦進入鄱陽湖,向英國鳴炮示威。德國的行動引起英國的恐慌,它一方面派軍艦進入長江,準備堵住德艦的退路;另一方面,又向清政府要求租借舟山群島作為“抵償”。美國、法國也要求清政府同意他們的軍艦開進長江一帶湖泊。長江流域一度處於緊張局面。德國因鑒於形勢發展不利,才沒有堅持“租借”要求。

外國列強爭奪殖民地的目的,是為更多地攫取經濟權益。1902~1903年,英、美、日三國先後強迫清政府簽訂新的《通商行船條約》。主要內容有:增開長沙、萬縣、安慶、惠州、江門、瀋陽、大東溝等地為商埠;整頓內河水道,以利外國輪船、軍艦航行;外商可以加入中國股份公司,華商也可加入外國股份公司;華商設廠製造,要與外商在中國通商口岸設廠一樣,由海關徵收“出廠稅”。通過這幾個條約,英、美、日三國不僅擴大了對華商品輸出權利,而且進一步取得在華設立工廠、開礦等特殊權利,加劇對中國的經濟掠奪。

20世紀初,外國資本主義在華經濟勢力出現急劇上升趨勢,其表現為:首先,外國資本主義在華工業投資規模迅速擴大,投資性質發生顯著變化。據統計,從1895~1913年間,資本10萬元以上的外國大型工礦企業,在創辦時的投資總額共計153萬元,此數目超過1840~1894年間外商在華投資總額的13倍之多。(《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2輯,第1頁)外國資本工業投資不僅表現在數量增多,也表現為投資性質的顯著變化。甲午戰爭前,外國資本在華開辦的企業數量較少,主要圍繞對華商品輸出和掠奪原料,設立加工工業和船舶修造工業。甲午戰爭後,隨著外國對華商品輸出不斷擴大,雖然加工工業和船舶修造業有所發展,但投資重點已轉向礦冶、紡紗、香煙,以及公用事業中的水、電、煤氣工業及鐵路運輸等部門。

第二,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路礦權的控制加強。1900~1911年外國列強瘋狂掠奪中國境內的鐵路、礦山權利。他們通過直接經營、代理經營等手段控制中國鐵路。甲午戰爭後,德、俄、法等國取得直接投資興建中東鐵路、膠濟鐵路、滇越鐵路的權利;1900年以後,外國列強又通過貸款的形式控制了京漢、粵漢、津浦、正太、汴洛、隴海、滬寧等鐵路的修築權,使中國鐵路權陷入外國列強手中。到1911年,全國9600公里的鐵路,被外國列強控制的占93.10%。(《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第190頁)

在清政府“礦商之利,外人不妨共之”的方針下,日、俄分占了東北採礦權;英、法分占了四川、雲南的採礦權;英國、義大利分占了山西的採礦權;英國獨佔了安徽的銅官山採礦權。路礦權利不斷喪失,使20世紀初中國經濟面臨極為嚴重的困境,它是外國列強操縱中國經濟命脈,進而操縱中國政治、軍事的一個重要方面。

第三,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金融業形成壟斷。在外國對華資本輸出中,銀行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外國列強先後在中國設立銀行,通過對中國的投資和貸款,控制中國工礦、交通企業。例如,英國對中國鐵路投資最多,這些款項大部分是由滙豐銀行貸出的;日本橫濱正金銀行出資控制漢冶萍公司;東北鐵路、礦山、伐木公司的債權人是華俄道勝銀行。其他外國銀行,如法國東方彙理銀行、德國德華銀行、美國花旗銀行、荷蘭銀行、比利時華比銀行,無一不是中國路礦業的經紀人。外國在華設立銀行的同時,又在各地設有支行,形成控制中國各商埠貨幣市場的金融網,壟斷中國的財政金融。1910年以後,外國銀行向清政府的貸款規模不斷擴大。據統計,1901~1912年借款達93起,本金為庫平紋銀77500余萬兩,清政府以關稅、鹽課、厘金、路礦權為抵押。

第四,外國列強控制了中國關稅權。中國海關、常關、鹽課的管理權,全部被外國列強控制。中國的江河,凡是能行船的,外國船隻均可自由航行。到1911年,外國列強在中國的通商口岸增加到82個。外國列強在華勢力日趨發展,使中國主權受到嚴重侵犯。外國資本主義不論在哪一個部門,都形成足以左右該部門的壟斷力量,並獲取極高的利潤。1895~1913年,根據47家主要外國在華廠礦的帳面利潤統計,平均利潤高達14%,個別廠礦甚至高達30~40%。(《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二輯,第360頁)這種敲骨吸髓的剝削,造成了近代中國社會的貧困和落後。

二清政府的“回鑾新政”

清政府為了適應外國資本主義的需要,緩和階級矛盾,維持其搖搖欲墜的政權,恢復同外國列強之間的關係,還在逃亡中的清廷企圖通過“變法”來改變一些統治方式,藉以欺騙人民,進一步建立同外國列強的聯盟關係,拉攏買辦勢力和資產階級上層。一個假維新的局面應運而生。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在西安時就頒發“預約變法”的上諭,提出“世有萬古不易之常經,無一成不變之治法”,“蓋不易者三綱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變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清德宗實錄》光緒皇帝二十六年十二月丁未上諭)也就是說,封建制度和禮教是萬古不變的,在此前提下,對某些具體政策、法令稍作更改。“變法”諭令發出後,王公大臣及督撫等均有條陳上奏,其中以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二人聯銜會奏三疏最為完備(一般稱江楚會奏三折)。疏上之後,慈禧太后認為“事多可行,即當按照所陳,隨時設法,擇要舉辦”。此後數年內的“新政”,大抵以劉、張二人的奏摺為藍本。1901年4月,清政府設立“督辦政務處”,專辦新政事宜。以督辦政務處為綜理“新政”的機構,命奕劻、李鴻章、榮祿、昆崗、王文韶、鹿傳霖等6人為督理大臣,劉坤一、張之洞遙為參預。10月,慈禧太后在離開西安的前4天,又發佈懿旨表示:變法一事,“朝廷立意堅定,志在必行”,“舍此更無他策”。1902年,慈禧太后從西安回到北京,開始舉辦新政,史稱“回鑾新政”。

自1901~1905年,清政府連續頒發諭令,提出推行的“新政”舉措30余項,主要內容有“廢科舉、辦學校、派遊學”和改變官制等,其中較為突出的改革措施,有編練新軍、改革教育和裁減冗員。

關於改革政治機構的“新政”有:1901年7月,詔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專門辦理外交事務。1902~1906年,陸續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太常寺、太仆寺、光祿寺、鴻臚寺等閒散衙門;並裁去河東河道總督,其政務改歸河南巡撫兼辦;湖北、雲南兩省巡撫,廣東巡撫,由各省總督兼管。在改革官制的基礎上,進行吏治整頓,下令“停捐納”、“裁陋規”、“定公費”,改賣官鬻爵的弊政。

軍事方面的“新政”有:1901年8月,令各省裁汰練兵防勇,精選若干營,分為常備、巡警等軍;又令停武科試,各省設武備學堂;培養新軍軍官。1903年,特設練兵處,派奕劻為總理,袁世凱為會辦,專辦練兵籌餉事宜;1905年,由練兵處制定陸軍軍制,各省設督練公所,由督、撫、將軍、都統兼任督辦,全國擬定編練陸軍36鎮,每鎮設統制,統轄全鎮。一鎮轄步隊兩協,馬隊、炮隊各一標,工程、輜重各一營。一協之下轄兩標,一標三營,一營轄前後左右四隊,一隊轄三排,一排轄三棚,一棚目兵14名。兩鎮或三四鎮為一軍,一軍設總統官1人,統轄全軍。袁世凱為擴大自己的勢力,1905年秋,首先編成北洋六鎮,約7萬餘人。到1911年10月,全國共編成14鎮新軍。1905年又設巡警部,以徐世昌為尚書,綜理各省巡警事宜。

經濟方面的“新政”有:1903年9月,清政府設立商部,將鐵路礦務總局併入。商部設立後,即奏請各省設立路礦農務工藝各項公司,請飭各將軍督撫會同籌辦;頒佈商會簡明章程(26條),獎勵商人設立商會;頒發商標註冊章程(28條),以保護工商業者利益。

文化教育方面的“新政”有:1901年6月,詔開經濟特科,令各部院大臣、各督撫學政保薦人才;8月,廢八股文程式,改試策論;9月,諭令各省設立學堂。1902年派張百熙為管學大臣,令辦理京師大學堂,擬定學堂章程。1903年清政府頒佈《奏定學堂章程》,它所規定的學制,通常稱為“癸卯學制”,這是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學制。根據這個學制,學校分為七極,從蒙養院到通儒院畢業,總共學習29年。這個學制規定的學習期限太長,但在組織形式方面卻比較完備,對後來的學校教育制度有很大影響。1905年9月2日清政府為形勢所迫,下令停止一切科舉考試,延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最終被廢除。隨即命各省學政專管學堂事務。12月6日下諭設立學部,為全國專管學堂的機構。由於清政府的倡導,全國大中小學堂大量湧現。據統計,1901年全國學堂為42696處,全國學生達1300739人。(據劉錦藻:《清朝續文獻通考》第8634頁)與此同時,全國掀起留學歐美,特別是留學日本的熱潮。

這一時期清政府的“新政”措施,無論是裁撤閑衙冗員,還是編練新軍、廢科舉、設商部,都沒有超出戊戌維新的範圍。從表面上看,慈禧太后的“新政”似乎是戊戌維新的重現,但從實質上看,兩者是不同的:第一,戊戌維新是資產階級的政治實踐;而清政府的“新政”是統治者改變統治方式,以便欺騙人民,彌合與外國列強的裂痕。第二,戊戌維新的最高目標是要求召開國會,制定憲法,建立君主立憲的資產階級國家;而慈禧太后的“新政”,僅僅是對封建統治機構的某些改變,沒有觸及封建制度和國家政體。所以,清政府在頒佈變法上諭時,為了表示與戊戌變法的區別,特地痛斥康有為,說“康逆之禍,殆更甚於紅拳,……殊不知康逆談新法,乃亂法也,非變法也”。(《清德宗實錄》光緒皇帝二十六年十二月丁未上諭)以至1904年6月,慈禧太后特頒“懿旨”,赦免戊戌政變時獲“罪”諸人,而獨有康有為、梁啟超二人不赦。

清政府的“變法維新”,實質上是洋務運動“自強新政”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翻版。洋務運動的背景是太平天國運動和英法聯軍的進攻,而清政府的“新政”是在義和團運動和八國聯軍打擊之下出現的;洋務運動是以載垣、肅順為首的頑固集團失敗之後興起的,清政府的“新政”是在載漪、剛毅等為首的頑固集團失敗之後開始的;洋務運動以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始,重在“制器練兵”,而清政府的“新政”則以設立外務部為始,重在“練兵籌餉”。無論是洋務運動,還是“回鑾新政”都是在不改變封建制度前提下的“變法”與改革,目的在於維護清政府的統治。所以清政府的“回鑾新政”不同于資產階級維新運動,而是以半殖民化為內容的假維新。

清政府在推行“新政”過程中,對外投降列強,對內橫徵暴斂,對廣大人民的剝削和壓迫進一步加深。清朝統治者也承認:“近年以來,民力已極凋敝,加以各省攤派賠款,益負不支,剜肉補瘡,生計日蹙。……各省督撫因舉辦地方要政,又複多方籌款,幾同竭澤而魚。其中官吏之抑勒、差役之騷擾,劣紳訟棍之播弄,皆在所不免。”(《光緒朝東華錄》第5冊,總第5251頁)據統計,當時各種雜稅,名目不下百數十種。著名資產階級革命宣傳家陳天華在1903年對清政府的“新政”就有深刻認識,“及到庚子年鬧出了彌天大禍,才曉得一味守舊萬萬不可,稍稍行了一些皮毛新政。其實何曾行過?不過借此掩飾國民的耳目,討討洋人的喜歡罷了;不但沒有放了一線光明,那黑暗反倒加了幾倍”。人民群眾看透了新政的反動本質,更加燃起了反抗清政府鬥爭的烈火。同時,清政府想通過“新政”,對資產階級改良派的要求做一些讓步,實行一些資產階級改良派在戊戌變法時要求實行的改革,拉攏資產階級,平息日漸興起的資產階級革命高潮。但是,客觀現實同清政府的願望恰恰相反。新的鬥爭高潮的到來,當然不是一些不痛不癢的“新政”所能阻擋得了的。

三民眾的反抗和愛國運動

義和團運動被鎮壓後,外國列強加緊了對中國的侵略。清政府在“變法”的幌子下加重對人民的壓迫,促使全國革命形勢迅速形成,並得以發展。具體表現為人民群眾自發地反抗外國資本主義和本國封建主義的鬥爭不斷發生,資產階級領導的民主革命運動迅速興起。

1901~1905年,人民群眾自發的反抗鬥爭大致可分幾種情況:一是繼續高舉義和團的旗幟,堅持反帝反封建鬥爭;二是工人自發的反帝反封建鬥爭;三是反抗清政府徵收苛捐雜稅的群眾運動;四是會黨組織的武裝反清鬥爭。

義和團運動失敗後,人民群眾的反帝反封建鬥爭並未停止。許多人繼續高舉義和團旗幟,決心逐滅外國侵略者,並公開號召推翻腐敗無能的清朝統治,提出“掃清滅洋”、“反清滅洋”的口號,轉向農村繼續鬥爭。1901年夏,雄縣義和團首領祁子剛以“反清滅洋”為號召,集合團民3000多人繼續戰鬥,轉戰於雄縣新城一帶。1902年廣宗武舉景延賓率領廣宗農民與巨鹿、南宮、威縣等地農民,豎立“掃清滅洋”的旗幟,發動起義。冀、魯、豫三省人民紛紛響應,隊伍迅速擴大到10萬餘人。這些起義雖然遭清政府鎮壓而失敗,卻擴大了人民自覺反帝反封建鬥爭的政治影響。除直隸外,其他各地義和團鬥爭也發展成為“掃清滅洋”的運動。1901~1902年間,四川義和團以“滅清剿洋興漢”為口號,到處設棚練拳,勢力遍及于江津、綦江、南川、安岳、樂至、永川、簡州、資陽、榮昌、銅梁、大足、成都、潼川、重慶、眉州及貴州桐梓一帶。義軍發佈揭帖:“今奉上帝令命,滅清、剿洋、興漢,行事多人協議,定今端午日戌時天下各處共起征伐,臨時忽然火起為准。凡欲投者在火起時各執軍器,將發剪短,只留寸長,勿包帕戴帽,以光頭現短髮為記。征伐時見頭現短髮者全留,見頭未是短髮者全除。”與此同時,中國人民反對外國教會、教士的鬥爭仍在各地進行。反教會運動並未因受到嚴厲的鎮壓而縮小和低落。1902年,熱河朝陽鄧萊峰率領當地群眾與教堂、教民展開鬥爭,聲勢浩大,以致清軍數營兵馬都難以抗衡;河南、湖南、四川、浙江、陝西各地焚毀外國教堂,逐殺外國教士的事件時有發生。至1904年,各地“教案”頻繁發生,較有影響的如江西贛縣大湖江教案、新昌教案、樂平鞭剛會哄鬧教堂案;湖北施南教案、利川教案;四川冕寧教案;廣東揭揚會堂鬧搶教堂案;吉林“馬賊仇教”,焚燒寬城子教堂。群眾反教會鬥爭呈現出普遍性的特點。

人民群眾的抗捐稅鬥爭比19世紀更為普遍,大部分地區的抗捐抗稅鬥爭是由於清政府增加稅收引起的。清政府為償還《馬關條約》、《辛丑合約》借款、賠款的本息,以及舉辦“新政”所需的編練新軍費用,辦巡警需費,辦學堂需費,派留學需費等各項支出無一不是取之於民。因此,苛捐雜稅就更加不勝枚舉。1901年後,清政府所征斂的捐稅在原地丁、漕糧、鹽課、茶稅、厘金等項賦稅上加重征取;大量增加的新捐稅有印花稅、酒稅、煙稅、肉稅、煤稅、果稅、地捐、畝捐、隨糧派捐、房捐、店捐、落地稅、銷場稅、賠款捐、彩票捐、賭博捐等,“各種雜稅,省省不同,府府不同,縣縣不同,名目不下百數十”。(梁啟超:《中國國債史》,《飲冰室文集》之25,第30頁)繁重的捐稅,引起廣泛的抗捐抗稅鬥爭。1901年山西高平縣各鄉群眾,抗交“紳富捐”,沖入縣城強迫知縣掛出免捐牌示。1903年6月,河南布政使延祉,因“添營籌餉,錢糧加至倍半”,激成孟縣、武陟等地鄉民的抗捐鬥爭。(《清德宗實錄》卷515)9月,山西永濟縣各鄉民眾反抗柿酒稅的鬥爭,使清政府被迫免征柿酒稅,免去現任知縣職務,將為首鬧事者判刑了事。(《永濟縣民眾反抗柿酒稅紀略》,《近代史資料》1957年第6期)1904年7月,江西東平縣爆發“抗靛捐”鬥爭;河南祥符因辦理清畝,鄉民李元慶率領群眾反抗,與清軍開戰;江蘇泰州鹽梟鬧事,將鹽運分司衙門沖毀;廣西梧州群眾抗捐事件,規模較大。

20世紀初期,在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愈益尖銳的情況下,以會黨為主體的舊式農民起義,仍呈現普遍高漲的趨勢。1903~1905年,各省不斷發生會黨暴動事件。規模較大的有:廣西會黨起義;河南汝州、魯山一帶哥老會起義;貴州仁懷縣三岔場會黨聚眾起事;安徽宿州會黨密謀起事;江西袁州洪江會攻掠新喻獅子口事件;浙江金華九龍大元帥起事;龍游、松陽境內雙龍會起事。

20世紀初期農民的反抗鬥爭,既不同於古代的農民起義和戰爭,又不同於近代太平天國和義和團運動。其特點是:活動範圍大,發生次數頻繁;參加階層廣泛;反帝和反封建鬥爭相結合;鬥爭鋒芒直指清朝各級統治機構;有明顯的自發性和分散性。這個時期的農民鬥爭雖都以失敗告終,但其影響不可忽視。遍及全國的農民鬥爭,給予中外統治勢力沉重打擊,顯示出農民群眾中蘊藏著強大革命威力,揭露了外國列強的侵略本質和清政府的腐朽,促使社會各階層包括一些地主階級反滿派,參加或附和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潮流,加速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的進程。

工人階級的罷工鬥爭是這個時期人民群眾反抗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20世紀初,中國產業工人有所增加。據不完全統計,這一時期產業工人的總數約有74萬人。(汪敬虞:《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2輯下冊,第1183~1233頁)中國工人的生活水平低,日工作達12小時以上,勞動報酬極微薄。由於勞動保護條件很差,工傷事故頻繁發生。工人們不堪忍受外國資本主義、本國封建主義和資本家的殘酷壓榨,被迫進行反抗鬥爭。

據不完全統計,1901~1911年各地工人的反抗鬥爭達46次。影響較大的有:1902年上海耶松船廠工人要求增加工資的罷工鬥爭;1903年雲南個舊錫廠工人反抗法國強修鐵路、侵佔錫廠的鬥爭;1904年杭州造幣廠、成都兵工廠、上海源發絲廠工人為提高工資的罷工鬥爭;1905年上海華新紗廠工人反對廠主將工廠出讓給日本人而舉行的罷工;漢口銅貨幫3000工人反抗資本家克扣工資而舉行的罷工;安源煤礦工人為抗議外國工程師欺壓工人,發動搗毀外人住所的鬥爭;1906年上海虹口瑞倫絲廠外籍經理扣發工人工資,全廠女工舉行罷工,迫使廠方照付工資。1909年後,工人罷工次數逐年增多,1911年即達11次。

20世紀初期,工人自發的反對外國資本主義和本國封建主義的鬥爭,次數雖日益增多,但主要局限於經濟鬥爭的範圍。此時期,工人階級的鬥爭,給予外國列強和中國封建勢力沉重打擊,顯示出中國工人階級反對外國資本主義、本國封建主義,要求改變自身政治、經濟地位的意志和決心,並在某種程度上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和勞動條件,提高了工人的地位。工人階級的罷工鬥爭,把廣大民眾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引向城市,極大地推動了革命形勢向前發展。

日益深重的民族災難和持續高漲的反帝反封建鬥爭,促進了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的覺醒。由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領導的愛國運動,成為20世紀初期中國社會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

拒俄運動是一次由資產階級領導的愛國運動。1903年,俄國撕毀《中俄交收東三省條約》,企圖長期霸佔東北,並提出七項無理要求,中國人民為此集會、遊行、通電,表示反對,拒俄運動爆發。上海中國教育會、愛國學社和廣大群眾在張園召開拒俄大會,通電俄國和清政府,“即使政府承允,我全國國民萬不承認。倘從此民心激變,遍國之中,無論何地再見仇洋之事,皆系俄國所致,與我國無涉”。(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上編,第129頁)北京、武昌等地學生集會抗議,罷課示威。在日本的留學生召開500余人的抗俄大會,會後成立了“拒俄義勇隊”,每日操練不懈,準備回國參加鬥爭,並派代表回國活動,要求政府出兵拒俄,表示願“為火炮之引線,喚起國民鐵血之氣節”,([日]田野桔次:《最近支那革命運動》第179頁)“頭可斷,血可流,軀殼可糜爛,此一點愛國心,雖經千尊炮、萬支槍之子彈炸破粉碎之,終不可以滅”,“寧為亡國鬼,不為亡國人”。(《湖北學生界》第4期,《留學紀錄》)拒俄運動最終遭到清政府的鎮壓。同年,廣西巡撫王之春準備借助駐越法軍鎮壓當地會黨起義,並允諾事後將廣西境內的路礦權讓給法國。消息傳出後,引起各地人民的強烈反對,人們提出“拒法”、“驅逐王之春”等口號,掀起了拒法運動。

1905年,資產階級又領導了抵制美貨運動,以抗議美國虐待華工、迫害華僑、拒不廢除期滿的限制華工條約的反華逆流。1905年5月10日,上海商務總會為抗議美國拒絕廢除《中美會訂限禁來美華工保護寓美華工條約》(1894年訂立),決定:“以兩月為期,如果美國不允許將苛例刪改而強我續約,則我華人當合全國,誓不運銷美貨以為抵制。”(和作輯《1905年反美愛國運動》,《近代史資料》1956年第1期)總會還向各省發出呼籲,電告清政府拒簽續約,同時通電天津、漢口、廣州、香港等21處商局,聯手抵制美貨。7月20日,上海商務總會因美方改約無果,決議採取行動。上海許多行業的代表表示不定美貨,得到各界人士的擁護。全國各地幾十個主要城市掀起商號不定、不賣美貨,老百姓不買、不用美貨,碼頭工人不裝、不卸美貨,學生不上美國人辦的學堂,工人不為美國企業做工,國人拒用美國麵粉,不乘美國人經營的電車的反美運動。全國人民同仇敵愾,共同反美,得到海外華僑的回應和支持。抵制美貨運動迫使美國和清政府沒有續訂條約,這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美國的經濟侵略。

1907年,江浙兩省為收回滬杭甬鐵路利權,開展了抵制英貨運動。在這期間,山東發生抵制德貨運動;廣東、廣西掀起抵制日貨運動。

從1903年起,為反對外國資本主義控制中國鐵路、礦山,在全國許多省份開展了收回利權運動。山西、湖南、四川、江西的愛國人士創立礦務公司,各礦開採不招外股,謀保礦權;湖北、湖南、廣東三省人民主張廢除由美國借款修築粵漢鐵路的合同;在京漢、津鎮、道清、滬杭甬等路預定經過的省份,各階層人士提出收回路權,改歸“商辦”,主張廢約自辦。收回利權運動的矛頭指向外國列強和出賣路礦利權的清政府。

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領導的拒俄、拒法、抵制美貨運動,以及收回路礦權運動,顯示出中國人民的愛國熱情,體現了民族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的愛國積極性。這些運動先後被清政府鎮壓,使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認識到,要救亡必先推翻清朝統治。這些運動預示資產階級領導的民主革命高潮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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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民主革命思想的傳播和革命派的形成

一民主革命思想的傳播

20世紀初期,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潮迅猛傳播,震撼著中國思想界,並推動民主革命運動的到來。這股傳播民主革命思想的力量,正是首先覺醒的新興知識份子群體。

1901年以後,新舊教育體制處在轉型時期,伴隨廢科舉、辦學堂、選派留學生,在中國社會形成一支新型知識份子隊伍,他們所接受的已不完全是四書五經詩賦制義式的封建教育,西方的社會政治學說與自然科學對他們產生較大影響。在民族危機日益加深和階級矛盾逐漸激化形勢下,他們接受民主革命思想,開始投身於民主革命的洪流之中,承擔起民主革命的重任。

近代知識份子宣傳民主革命學說,以報刊為重要陣地。1903年前後,上海和日本東京是進步知識份子與留學生最為集中的地方,二三年內出版政治性刊物近20種。留日學生創辦了《遊學譯編》、《江蘇》、《浙江潮》、《二十世紀之支那》等;上海出版了《蘇報》、《童子世界》、《中國白話報》、《女子世界》等刊物。這些刊物大都是宣傳愛國思想,號召救亡圖存。其中大部分刊物都抨擊清政府喪權辱國,吏治敗壞,認為只有學習西方先進的思想、技術,才能抵禦外侮,挽救中國的民族危亡。

在近代報刊興起的同時,還出版發行了許多宣傳新思想的小冊子。據統計,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各種宣傳小冊子達130餘種,(參看方漢奇:《中國近代報刊史》上冊,第171頁)如孫中山的《倫敦蒙難記》、黃世仲的《辨康有為政是書》、章炳麟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上海出版的革命論文集《黃帝魂》、楊篤生的《新湖南》等。在這些宣傳民主革命的小冊子中,最著名的是《革命軍》、《猛回頭》和《警世鍾》。

20世紀初期,資產階級革命派和具有革命傾向的報刊、小冊子,直接促進了民主革命思潮的興起。這些新式思想和資訊傳播工具教育了一代民主革命者。據吳玉章等人回憶:“鄒容的《革命軍》出版,革命的旗幟就更為鮮明了。鄒容以無比的熱情歌頌了革命,他那犀利沉痛的文章,一時膾炙人口,起了很大的鼓動作用。”(《吳玉章回憶錄》第21頁,中國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革命書籍之散佈內地者,以陳天華所著《猛回頭》為最盛,外間輸入不足,內地亦往往有自行翻刊私相分送者。甲辰後家家平民亦多心醉革命真理。”(馮自由:《革命逸史》第5集,第41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各兵士每每讀《猛回頭》、《警世鍾》諸書,即奉為至寶,秘藏不露,思想言論,漸漸改良,有時退伍,散至民間,即用為歌本,遍行歌唱,其效力之大,不可言喻。”(曹亞伯:《武昌日知會之破案》,見《辛亥革命》第1冊,第577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這一時期,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還翻譯了不少西方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著作。蔡元培譯德國科培爾的《哲學要領》,嚴複翻譯了赫胥黎的《天演論》、亞當斯密的《原富》、孟德斯鳩的《法意》等著作。西方社會政治學說成為中國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的理論武器。

1901~1905年,隨著民主革命思想的廣泛傳播,湧現出許多出色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宣傳家,章炳麟、鄒容、陳天華、秋瑾就是其中傑出的代表,也是當時最有影響的人物。

章炳麟(1869~1936年),號太炎,浙江余杭人。他是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之一,也是近代在經學、史學、音韻文字學方面造詣很深的學者。曾參加康有為組織的“強學會”,並為梁啟超在上海主辦的《時務報》撰稿,鼓吹改良維新。戊戌政變起,章炳麟為避禍計,走避臺灣,開始傾向革命。1900年他反對唐才常以“勤王”為號召的“自立軍”活動,毅然剪去髮辮,並寫了《解辮發》一文,表示與改良派徹底決裂。1902年,康有為發表《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立憲不可行革命書》大肆抨擊革命,宣揚保皇。章炳麟發表了《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駁斥了康有為為清政府歌功頌德的保皇論調,指出清政府是人民的仇敵、外國資本主義的幫兇,指責載湉是個“小丑”,“未辨菽麥”,只會“尊事孔子,奉行儒術,崇飾觀聽”,“以便其南面之術,愚民之計”。像光緒皇帝這樣的皇帝,指望他來改革立憲,猶如“釀四大海水以為酒”,做白日夢。章炳麟對康有為“只可立憲,不可革命”的謬論,進行了駁斥,揭露康有為鼓吹的君主立憲的實質是“瞑瞞于富貴利祿”,“熱衷於復辟以後之賜環”。章炳麟還歌頌革命,“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舊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黃之猛劑,而實補瀉兼備之良藥矣”。並且指出民主共和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在今之世,則合眾共和為不可已”,“以合眾共和結人心者,事成之後,必為民主,民主之興,實由時勢迫之”,(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見《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1卷下冊,第752~760頁)號召人民以革命推翻清政府,明確表達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觀點。1903年,章炳麟為鄒容的《革命軍》作序,因此,被上海租界當局拘捕。1906年獲釋,東渡日本,擔任《民報》編輯,繼續從事民主革命工作。

鄒容(1885~1905年),字蔚丹,四川巴縣人。其父是重慶商人。鄒容幼年時受康梁維新運動的影響,關心國事,不願在傳統的經籍和八股文中度日,開始學習英文、日文,以求得一些新知識。1901年他到成都應官費留學日本的考試。雖然先被錄取,但官方發覺他平日有越出封建禮教的言論,因而除了他的名。於是他自費留學日本。他在日本只住了一年多,因為反對清朝政府派在日本監督留學生的官員(他把這個名叫姚文甫官員的辮子剪下來,掛在留學生會館“示眾”),而於1903年被迫回國。他在上海,與章炳麟及愛國學社的一些愛國知識份子相結識,參加了拒俄運動。同年,他以酣暢淋漓的筆墨,寫出了《革命軍》這本宣傳民主革命的重要著作。鄒容在《革命軍》中充滿熱情地為民主革命大唱讚歌,主張用革命推翻清朝的統治,求得中國在世界上的獨立地位。他寫道:“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爭存爭亡過渡時代之要義也。革命者,順乎天而應乎人者也。革命者,去腐敗而存良善者也。革命者,由野蠻而進文明者也。革命者,除奴隸而為主人者也。”他認為,“我中國今欲脫滿洲人之羈縛,不可不革命。我中國欲獨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國欲與世界列強並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國欲長存於二十世紀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國欲為地球上名國,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吾今大聲疾呼,以宣佈革命之旨於天下。”(鄒容:《革命軍》,《辛亥革命》第1冊,第333~364頁)他讚美西方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就,鼓吹資產階級自由平等觀念。他把革命分為“野蠻之革命”與“文明之革命”,他所說的“文明之革命”其實就是資產階級領導的民主革命。他盡情地暴露了清政府是個腐朽、落後、賣國的政府,主張在推倒這個政府後,按照西方資產階級的憲法建立一個中華共和國。他說,“中華共和國為自由獨立之國”,他以高喊“中華共和國萬歲”,“中華共和國四萬萬同胞的自由萬歲”的口號,結束他的文章。《革命軍》一書出版後,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風行海內外,各地翻印時或改名《革命先鋒》,或改名《圖存篇》,或改名《救世真言》,銷售逾百萬冊,占清末革命書刊銷數第一位,對民主革命思想的傳播起到巨大的作用。

陳天華(1875~1905年),字星台,湖南新化人。1903年,陳天華在日本留學時,寫了《猛回頭》、《警世鍾》兩本小冊子。這兩本通俗的小冊子指出中國在外國資本主義侵略下的危亡局勢,喚起人們為改變這種局勢而鬥爭,在國內散播很廣,影響很大。他說,列強“把我們十八省都畫在那各國的勢力範圍內,絲毫也不准我們自由。中國的官府好像他們奴隸一般,中國的百姓好像他的牛馬一樣。……我中國雖未曾瓜分,也就比瓜分差不多了”。他認為,列強之所以沒有實行瓜分中國,是“因為國數多了,一時難得均分,並且中國地方寬得很,各國勢力也有不及的地方,不如留住這滿洲政府代他管領”。因此,他提醒讀者說:“列位,你道現在的朝廷仍是滿洲嗎?多久是洋人的了!列位若還不信,請看近來朝廷所做的事,哪一件不是奉洋人的號令?……我們倘不把這個道理想清,事事依朝廷,恐怕口雖說不甘做洋人的百姓,多久做了,尚不知信。朝廷固然不可違抗,難道這洋人的朝廷也不該違抗麼?”陳天華實際上得出反抗外國資本主義侵略,必須反對清朝統治的結論。陳天華號召全國人民一致起來,“必須死死苦戰,才能救得中國”。他認為,不能像義和團那樣搞排外主義,那樣排斥“洋務”。他說:“須知要拒外人,須要先學外人的長處”,“若有心肯學,也很容易。越恨他,越要學他;越學他,越能報他。不學斷不能報”。這雖然好像是重複了60年前魏源說的“師夷長技以制夷”的話,但是,這時候的先進分子對於要從外國學習什麼的認識已經達到一個更高水準。在這兩本小冊子中,陳天華還沒有明確提出要實行民主政治,但他說:“國家譬如一隻船。皇帝是一個舵工,官府是船上的水手,百姓是出資本的東家。……倘若舵工、水手不能辦事,東家一定要把這些舵工、水手換了,另用一班人,才是道理。”(陳天華:《警世鍾》、《猛回頭》,《辛亥革命》第2冊,第112~170頁)這裏實際已包含有民主政治的思想。兩年後,陳天華發表公開宣傳民主思想的文章《論中國宜改行民主政體》文章。陳天華的《警世鍾》、《猛回頭》兩本小冊子,大受讀者的歡迎,人們爭相傳誦,成為當時資產階級革命派宣傳革命的銳利武器。

秋瑾(1875~1907年)是一個傑出的女革命家,浙江山陰縣(今紹興)人,出身官僚地主家庭的“名門閨秀”。由於民族危機的刺激和革命風雷的鼓舞,1904年,她毅然衝破封建家庭的束縛,自籌旅費赴日本留學,投身民主革命運動。秋瑾以其對廣大婦女所受痛苦的深切感受,指出在封建禮教的壓迫下,婦女“沉淪在十八層地獄”,成為“一世的囚徒,半生的牛馬”,(《敬告姊妹們》,《秋瑾集》,第14頁)她為婦女解放呼籲,“人權天賦原無別,男女還須一例擔”;“男和女同心協力方為美,四萬萬男女無分彼此焉”。(《精衛石》,《秋瑾集》,第130~131頁)1907年,她在《中國女報》發刊詞中,明確提出要“結二萬萬大團結於一致,通全國女界聲息於朝夕”,“使我女子生機活潑,精神奮飛,絕塵而奔”,投入資產階級革命運動,“放一大光明燦爛之異彩”。(秋瑾:《〈中國女報〉發刊詞》,《辛亥革命》第3冊,第183頁)秋瑾的民主革命宣傳活動,對民主革命的興起,尤其對廣大婦女走向革命,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當然,由於歷史條件和階級的局限,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的言論是有缺陷的。在他們所宣傳的民族主義方面,存在濃厚的人種優劣觀念和種族復仇色彩。這樣,不僅未能避免大漢族主義的傾向,反而加深了中國各民族之間的裂痕;同時,章炳麟、鄒容宣傳的民族主義,沒有把鬥爭矛頭直接指向外國資本主義。在宣傳民主革命方面,沒有認識到廣大農民在民主革命鬥爭中的巨大力量,沒有提出符合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口號,沒有涉及到發動農民起來從事反封建民主革命鬥爭的問題。儘管如此,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革命宣傳在20世紀初仍起到巨大的鼓舞作用。他們宣傳民主革命思想,為中國人民革命鬥爭指明道路,促進了廣大人民的民主覺醒,號召和團結廣大革命知識份子、愛國人士,掀起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高潮。

二 革命團體的建立

民主革命思潮廣泛傳播的同時,大批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湧現,越來越多的人傾向革命。此時,在國內外出現了許多愛國組織和革命團體,從事反對外國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政治鬥爭,顯示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趨向高漲的形勢。

各地革命組織中影響較大的有華興會、科學補習所和光復會。這些組織秘密地或公開或半公開地活動著,成為積聚民主革命力量的搖籃。以黃興為首的華興會,是兩湖地區成立的第一個資產階級革命團體。1903年11月,湖南革命分子陳天華、宋教仁、譚人鳳等20餘人,以黃興生日為名,召開秘密會議,決定成立華興會,推舉黃興為會長。為避免清政府地方官吏的注意,“對外用辦礦名義,取名華興公司,發行華興票”。(黃一歐:《黃興與明德學堂》,《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集,第134頁,中華書局1962年版)1904年2月,黃興、宋教仁、陳天華等人,在長沙正式成立革命團體華興會,先後參加華興會的兩湖革命知識份子有近500人,公推黃興為會長。提出“驅除韃虜,復興中華”的口號。另設同仇會為週邊組織,專門聯絡會黨。華興會成立不久即準備在長沙發動起義。因事洩漏,黃興等人逃亡日本。同年6月,湖北革命志士呂大森、劉靜庵、張難先和曹亞伯等人繼華興會之後,在武昌成立科學補習所。他們認為,“革命非運動軍隊不可,運動軍隊非親身加入隊伍不可”。(張難先:《湖北革命知之錄》,第55頁)在他們的宣傳鼓動下,有不少青年知識份子投筆從戎,在新軍中進行革命宣傳和組織工作。科學補習所的宗旨是“革命排滿”。他們曾與華興會取得聯繫,準備配合華興會的起義計畫,後因華興會起義計畫洩漏,科學補習所受到牽連,被迫停止活動。但是,湖北革命黨人又借有合法地位的基督教教會閱覽室──日知會的名義,傳播革命書刊,暗中聯絡革命黨人。1905年後,日知會骨幹分子一再變更名稱,陸續發展革命力量,1911年組成“文學社”,成為辛亥武昌起義的核心力量。在上海,蔡元培、章炳麟、陶成章等人於1904年11月成立光復會,以“光復漢族,還我山河,以身許國,功成身退”(《辛亥革命》第3冊,第77頁)為宗旨,其核心是“光復”二字。初入會的成員大多是具有革命思想的留學生,人數較少,力量有限。為了擴大組織,把做會黨的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因而,光復會主要是在浙江一帶知識份子和會黨中進行反清活動。此外,各地還有各種革命團體,如1904年4月在南昌成立的江西易知社,1905年2月在蕪湖由安徽公學教員陳獨秀、柏文蔚等成立的岳王會,此外,江蘇、福建、廣東、四川等地也有類似組織,它們推動了各地民主革命運動的迅速發展。

總之,1904年前後,國內各省眾多革命團體建立,尤其是華興會、科學補習所、光復會等影響較大的革命團體在湖北、湖南、浙江的相繼建立以及孫中山所領導的興中會的擴大,表明革命力量日益增長趨勢。這些組織的共同特點是,在資產階級知識份子領導下,以挽救民族危亡,推翻清政府,建立共和國為目標,舉行武裝起義,但組織狹小,力量單薄,迫切需要聯合。這就為中國同盟會的成立作好準備,民主革命走向高潮。

三資產階級政黨──中國同盟會

1901~1905年間,各地革命團體紛紛成立,但相互間一般都很少聯繫,缺乏統一的行動和共同綱領。隨著革命運動的逐步高漲,再加上1905年俄國革命的影響,革命運動的統一成為所有革命知識份子的共同願望。各地革命團體的湧現,迫切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的革命政黨,以便更有效地領導民主革命運動的開展。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擔負起組建統一革命政黨的使命。1900年10月惠州起義失敗後,孫中山沒有灰心喪氣。他以日本為中心,先後奔波於檀香山、香港、越南、暹羅和歐美各地,進行革命宣傳工作和組織工作。特別是1903年以後,愛國運動的興起,使孫中山受到很大鼓舞,開始從過去重點聯絡會黨,轉向在新興知識階層中開展宣傳、聯絡和組織工作,大大加強了國內各種革命力量和革命團體的聯繫。1903年孫中山在東京青山建立革命軍事學校時,首次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十六字綱領。(馮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第199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1904年,孫中山發表《中國問題的真解決》一文,他指出,清政府好比一座即將倒塌的房屋,整個結構已從根本上徹底腐朽了,應當號召民眾起來,推翻清政府,建立“一個新的、開明的、進步的政府”,並起名為“中華民國”。孫中山認為“中國現今正處在一次偉大的民族運動的前夕,只要星星之火就能在政治上造成燎原之勢”。孫中山對當時革命形勢的估計,是符合客觀情況的。

1905年7月,孫中山從歐洲回到日本,立即著手組織統一的革命政黨。他先後與黃興、宋教仁、陳天華以及湖北、四川、廣東等省的留學生代表商談建立統一革命組織問題,得到大家的一致擁護。隨後,決定以興中會為基礎,聯合華興會、光復會及其他各革命團體,成立一個統一的革命組織。7月30日,各方面代表70余人,在日本東京召開第一次聯合會,討論建黨問題。興中會有孫中山、馮自由、朱執信、黎仲實、梁慕光等;華興會有黃興、陳天華、宋教仁等;

光復會有吳春陽等;湖北日知會有曹亞伯等;以地域言則十八省除甘肅當時尚無留日學生外,其他17省都有代表參加。會議通過新成立的黨名為“中國同盟會”。並經過反復討論解釋,決定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十六字為會綱。當時有人提出“平均地權”是“理想太高”,反對列入綱領。孫中山舉出歐美各國的事例和中國社會貧富不均的現象加以說服,才勉強通過。隨後,黃興請入會者“書立誓約”。孫中山制定出誓言:“當天發誓,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矢信矢忠,有始有卒,有渝此盟,任眾處罰。”(馮自由:《革命逸史》第2集,第138頁)會議隨即舉行宣誓加盟儀式,並推舉黃興、陳天華等8人起草同盟會章程,提交成立大會討論。

8月20日,中國同盟會在東京舉行成立大會,到會會員100多人(也有材料記載到會300餘人)。大會討論通過了由黃興等起草的《同盟會章程》,推舉孫中山為同盟會總理;總理之下分設執行、評議、司法三部。執行部由總理直接領導,內分庶務、書記、內務、外務、會計及經理六部,並推舉黃興為執行庶務,協助總理主持本部工作。評議部由評議員28人組成,以汪精衛為評議長,按章程規定,評議部“有議本會規則之權”;司法部由鄧家彥任評判長,張繼、宋教仁等任判事、檢事,其職責是執行會內組織紀律。同盟會本部設在日本東京。本部下設支部,支部下設分會。章程規定:國內設東(上海)、西(重慶)、南(香港)、北(煙臺)、中(漢口)5個支部,分轄各省及蒙、藏、疆等區分會;海外設南洋、歐洲、美洲、檀香山4個支部。支部以下按國別、地區設立分會。當時設想,不但機關有組織,全體黨員亦以軍隊組織法建營、隊、列、排,從而保證組織的鞏固。並決定以1905年6月由宋教仁、程家檉在東京創辦的《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作為同盟會的機關刊物,繼續宣傳革命主張。

同盟會的各種組織漸次建立,其綱領經逐步闡發而趨於完備。1905年11月26日,同盟會將其機關刊物由《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改組為《民報》(月刊),在日本東京正式發行。孫中山在《〈民報〉發刊詞》中,首次把同盟會的政治綱領概括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號召推翻清朝封建專制統治,建立民主共和國。繼《〈民報〉發刊詞》之後,孫中山又在1906年冬制定的《同盟會宣言》,以及同年12月在《民報》創刊周年紀念會上發表《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重要講演中,對三民主義的基本內容作了進一步說明。

民族主義包括“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兩項內容,它的中心思想是反滿和建立漢族人當權的統一民族國家,實行民族革命。孫中山認為中國社會危機是“異種殘之,外邦逼之”,解決民族問題“殆不可以須臾緩”。解決辦法,就是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統治。推翻清政府,對外可以打擊外國資本主義,對內可以實現各民族一律平等。剷除以滿族貴族為代表的“惡劣政治”,解除國內的民族壓迫,是民族主義的中心。孫中山指出,清政府是國內各民族的牢獄,是中國社會進步的最大障礙。這個政府為了滿足少數滿族貴族的私利,採取種種野蠻措施,推行奴役各族人民的制度。在它的統治下,“實現任何改進是完全不可能的,僅僅是鐵路,或是任何這類歐洲物質文明的應用品的輸入,就會使得事情愈來愈壞,因為這就為勒索、詐騙、盜用公款,開了新的方便的門路”。(孫中山:《中國的現在和未來》,《中國哲學史資料選輯》近代之部,第606頁)為了使中國人民擺脫國內的民族壓迫,解除自己的痛苦,把中國引向富強道路,就不得不採取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實行民族革命。孫中山的民族主義有廣泛的號召力,在動員人民群眾與清政府作鬥爭中起到積極的作用。孫中山在解釋民族主義的時候,還一再強調要與狹隘民族復仇主義劃清界線。他說,“民族革命是要滅盡滿洲民族,此話大錯,……我們並不是恨滿洲人,是恨害漢人的滿洲人。假如我們實行革命的時候,那滿洲人不來阻害我們,決無尋仇之理。”(孫中山:《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孫中山選集》上卷,第73、74頁)“我們並非是遇到不同種族的人,便要排斥他”,而是“要撲滅他的政府,光復我們民族的國家”。這種認識,對消除民族復仇主義有著積極作用。

但是,孫中山的民族主義,不僅沒有正面提出反對外國資本主義的口號,而且還幻想“世界列強贊成中國之革命事業”。(《辛亥革命》第2冊,第42頁),同盟會《對外宣言》宣佈:“所有中國前此與各國締結之條約,皆繼續有效”,賠款外債“照舊承擔”;“所有外人之既得權利,一體保護”。(《對外宣言》,《辛亥革命》第2冊,第33頁)孫中山雖有愛國反帝思想,但他不可能認識到外國資本主義是實現民族獨立的最大障礙,要實現民族獨立必須反對外國資本主義,因而他不能科學地揭示近代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這是三民主義的根本缺點。同時,孫中山在國內民族矛盾問題上,沒有揭露漢族統治階級對其他少數民族的壓迫和摧殘,只強調滿漢民族之間的矛盾,主張以漢族“同化”其他少數民族,帶有濃厚的大漢族主義傾向。

民權主義就是“建立民國”,也就是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民權主義在三民主義體系中占核心地位。他認為若靠“民族革命”並不能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必須同時進行“政治革命”。孫中山認為“政治革命的結果,是建立民主立憲政體”,(《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孫中山選集》上冊,第75頁)即按照自由、平等、博愛精神,給國民以民權。《同盟會宣言》莊嚴宣佈:“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國民政府。凡為國民皆平等以有參政權。大總統由國民共選。議會以國民公舉之議員構成之,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為者,天下共擊之!”(《軍政府宣言》,《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頁)孫中山明確提出通過暴力革命建立資產階級議會制共和國的思想。可見,孫中山對結束君主專制,建立民國的認識是非常清楚而且是堅決的,打破了在推翻清政府後,重建漢族帝國的舊觀念,駁斥了改良派建立君主立憲的觀點。孫中山鑒於西方國家議會制經常出現的弊病,根據孟德斯鳩三權(立法、司法、行政)分立的學說,提出制定五權(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分立的憲法主張,用以防止在選舉、委任中的不法行為及議會濫用監督、彈劾權的現象。從理論上解決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中心問題,即奪取政權與建立政權的問題。

同民族主義一樣,民權主義也存在缺點。民權主義沒有包涵深刻、明確的反封建內容,孫中山僅僅把清政府看作是封建專制主義的集中體現者,而沒有把鬥爭矛頭指向“封建帝制”的社會基礎。同時,民權主義的矛頭所向主要是皇帝和貴族,並沒有把地主階級作為封建統治階級加以反對,對漢族地主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在《招降滿洲將士佈告》中對漢族官僚、軍閥說,“我輩皆中國人也”,“論情誼則為兄弟,論地位則為仇讎,論心事則同是受滿洲政府之壓制,特一則奮激而起,一則隱忍未發。是我輩雖立於反對之地位,然情誼俱在,心事又未嘗不相合也”。(《辛亥革命》第2冊,第33頁)在《略地規則》中規定:革命勝利初期,“每縣設一安民局,立局長一人,局員十人,顧問員十人,局員擇用營中人,或地方紳士。顧問員則皆以地方紳士充之”。(《辛亥革命》第2冊,第25頁)把漢族地主階級看成革命的盟友,為各種反革命勢力混進革命政權造成可乘之機。孫中山倡導的民主制度規定,人民群眾要經過三年“軍法之治”和六年“約法之治”,才能獲得“共和國民之資格”,表現出對人民的輕視與不信任。

民生主義,就是“平均地權”,其核心是解決土地問題。民生主義是要用“平均地權”的辦法防止資本主義制度下的貧富分化與對立,達到社會革命目的,並解決國計民生問題。孫中山看到中國土地問題的嚴重性,他說,歐洲資本主義國家,土地為少數人所壟斷,“富者極少,貧者極多”,“善果被富人享盡,貧民反食惡果,總由少數人把持文明幸福”,(《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孫中山選集》上卷,第76頁)這種社會問題已積重難返,以致必然引起新的革命。因此,“我們實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時候,須同時想法予改良社會經濟組織,防止後來的社會革命。”(《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孫中山選集》上卷,第69頁)要“改良社會經濟組織,防止後來的社會革命”,就必須解決土地問題。他站在資產階級立場上,依據亨利·佐治的理論,認為資本主義國家之所以會產生貧富不均的現象,是因為地主壟斷土地坐享勞動成果的緣故。孫中山提出平均地權的具體辦法是:“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屬原主所有,其革命後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於國家,為國民所共用。”(《軍政府宣言》,《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頁)孫中山舉例,“比方地主有地價值一千元,可定價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將來因交通發達,價漲至一萬,地主應得二千,已屬有益無損;贏利八千,當歸國家。這與國計民生,皆有大益;少數富人把持壟斷的弊病,自當永絕”。(《在東京〈民報〉創刊周年慶祝大會的演說》,《孫中山全集》第1卷,第329頁)孫中山的“平均地權”和“土地國有”主張,是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因為土地漲價歸公就是歸於資產階級國家所有,這樣就限制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這實際上是一種土地國有的辦法。孫中山認為只有實行這種辦法,才能杜絕“少數富人把持壟斷的弊竇”。民生主義觸及到中國社會封建土地制度這個根本問題,它符合廣大人民的要求,反映出孫中山對勞動人民受壓迫受剝削苦難境遇的同情;它力圖打碎封建主義的枷鎖,解放農業生產力,因而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具有進步意義。

孫中山的民生主義,帶有濃厚的空想色彩,“平均地權”的主張也不可能真正解決中國農民的土地問題。他對廣大農民的土地要求,僅僅停留在“同情”的限度內。孫中山申明平均地權不是“奪富人之田為己有”,(《三民主義與中國前途》,《孫中山選集》上卷,第78頁)反對農民用暴力奪取地主土地,消滅封建土地所有制。說明中國民族資產階級不可能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因而,不可能領導中國的民主主義走向勝利。

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是近代中國第一次詳細闡述的比較完備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綱領。它集中反映了中國資產階級在政治上、經濟上的要求,同時也反映了當時廣大中國人民要求民族獨立、民主權利、民生富裕的願望,因而它不但受到資產階級的擁護,也受到包括勞動人民在內的一切民主派的擁護。在一個時期內,它成為革命黨人的戰鬥口號和團結旗幟,對推動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運動的發展產生了巨大作用。

中國同盟會成立後,海內外革命者紛紛加入,會員人數迅速增加,不到一年,會員總數達萬人以上。會員主要來自農、工、商、海外華僑及會黨,其中,中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為數最多。會員入會有規定的組織手續,入會後又有相應的組織紀律。整個同盟會從本部到支部再到分會,是一個統一的組織,打破了過去以省界組織革命團體的習慣。這一切使同盟會,區別於以往任何一個革命團體,成為近代中國第一個資產階級革命政黨。

四同盟會成立後的活動

同盟會成立後,在孫中山和全體會員的共同努力下,一方面開展對改良主義的批判與鬥爭,另一方面發動了一系列反清武裝起義,“從此革命風潮一日千里,其進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孫中山選集》上卷,第176頁)

同盟會成立後,革命黨人十分重視輿論準備,認為這是促進革命勝利的重要條件。孫中山在《民報》創刊時就提出口號:要把三民主義思想,“輸灌于人心,而化為常識”。(孫中山:《民報發刊詞》,《孫中山選集》,上卷,第72頁)為實現這一目標,革命派在國內外遍設宣傳機構,出版書報雜誌,在不同程度上宣傳同盟會的主張,而《民報》則比較系統地闡述了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思想,反復說明推翻清政府,建立共和國和實行平均地權的必要性。但是,《民報》創刊以前,以康有為、梁啟超為首的改良派在國內外知識份子中仍有很大影響。他們堅持已破產的改良主義,宣揚保皇,反對革命。隨著資產階級革命派的壯大和革命思想的宣傳擴大,改良派日益明顯地站到革命派的對立面,竭力打擊革命派。梁啟超就曾經這樣說過:“吾向來不擔憂外國之併吞,而深懼革命之內亂”,“立憲與不立憲,尚其次,而革與不革,乃其要事”。故“今者我黨與政府死戰,猶是第二義,與革黨死戰,乃是第一義,有彼則無我,有我則無彼”。(《梁啟超年譜長編》第420、373頁)揭露改良派在政治、思想上的反動面目,肅清他們的影響,就成為當時革命派爭取群眾,鞏固陣地,推進革命運動發展的重大課題。

1905~1907年間,革命派與改良派在政治思想領域內的論戰達到高潮。這次論戰規模之大,時間之長,鬥爭之激烈,影響之深遠,在中國近代史上是僅見的。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以《民報》為主要陣地,對改良派進行全面、系統的批判,康、梁為首的改良派以在日本出版的《新民叢報》為主要陣地,鼓吹君主立憲而反對革命。

革命派與改良派論戰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第一,是“保皇”還是革命的問題。改良派大肆宣揚“忠君”,竭力鼓吹光緒皇帝的“聖德”、“仁政”,“為中國數千年所無,亦為地球萬國古今所未有”。他們反對革命,認為誰要革清政府的命,就是“喪心病狂”,“無病而引刀自割”。並“以改造現政府,而不欲動搖國家之根本”(《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下冊,第613頁)的改良來維護封建政權統治。革命派則針鋒相對,指出改良派的“忠君”濫調,是奴役人民的精神枷鎖,必須砸爛。他們指出,清政府是中國一切反動腐朽勢力的罪惡淵源。在清政府統治下,廣大人民無絲毫權力可言,無不受到清政府壓迫。以光緒皇帝為首的清政府,“其君則盜魁也,其官吏則群賊也,其朝署則割葉鬻權所也”,(《醒獅》第1號,第2頁)根本沒有什麼“聖德”,清政府的立憲,不過是一種抵抗革命、以圖苟延殘喘的騙局。同時,革命派還駁斥了改良派對暴力革命的誹謗,指出:“革命者,救人救世之聖藥也。終古無革命,則終古成長夜矣。……吾因愛平和而愈愛革命,何也?革命、平和,兩相對待;無革命,則亦無平和,腐敗而已,苦痛而已”。(思黃:《中國革命史論》,《民報》第1號,第53頁)只有通過暴力革命,才能獲得民族解放和社會進步,解除人民所受之苦。並且“欲求免瓜分之禍,舍革命末由。……外人之所以敢覬覦中國者,以中國政府之敝敗也。顛覆政府,當以兵力,去其敝敗,而瓜分之途塞”。(寄生:《革命今勢論》,《民報》第17號,第45頁)革命派認為,革命有百利而無一害。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推翻君主專制統治,摧毀一切“陋俗弊政”;革命就是要流血,但“殺人流血”是清政府逼出來的;只有打倒賣國投降的清政府,建立一個民主政治的新社會、新國家,民族危機才能解除和挽救,國家才有出路。

第二,是行君主立憲還是創民主共和政體的問題。改良派繼續販賣“三世說”的庸俗進化論觀點,認為由“據亂世”必須經過“升平世”,才能達到“太平世”。(康有為:《法國革命史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295頁)就是說,由封建專制必須經過君主立憲,才能實現民主共和。他們誣衊中國人民“民智未開”,“既乏自治之習慣,又不識團體之公益”,(梁啟超:《開明專制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165頁)根本沒有享受民主的權利、當“共和國民之資格”,(梁啟超:《開明專制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182頁)而這種資格只有“在開明專制時代或君主立憲時代”才能養成,否則“非惟數十年不能,即數百年也不能也”。(梁啟超:《答某報第四號對於本報之駁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266~267頁)因此,他們認為,當時的中國不僅不能實行共和制,就是君主立憲制也“非十年乃至二十年以後,不能實行”,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勸清政府實行“開明專制”。(梁啟超:《答某報第四號對於本報之駁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266~267頁)

革命派針鋒相對地批判改良派反對民主共和的“漸進論”。他們認為,中國人民完全有能力在推翻君主專制制度之後,建立一個民主共和國家。1905年孫中山在東京中國留學生歡迎大會上指出:“有謂各國皆由野蠻而專制,由專制而君主立憲,由君主立憲而始共和,次序井然,斷難躐等;中國今日亦只可為君主立憲,不能躐等而為共和。此說亦謬”。(《在東京中國留學生歡迎大會的演說》,《孫中山選集》第73頁)他援引美國黑人及菲律賓人民爭取獨立鬥爭的事例,指出民主共和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中國人民必須為建立一個民主共和的國家而奮鬥。他強調:“吾儕不可謂中國不能共和,如謂不能,是反夫進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其價也,且世界立憲亦必以流血得之,方能稱為真立憲。同一流血,何不為直截了當之共和,而為此不完不備之立憲乎?”(《在東京中國留學生歡迎大會的演說》,《孫中山選集》第74頁)革命派還指出,當今革命風潮,一日千丈,不是“民智未開”,而是民智大開。“即以目近而言,民族主義提倡以來,起而應之者,如風之起,如水之湧,不可遏抑,是豈絕對無能力者所能之耶?”(陳天華:《論中國宜改創民主政體》,《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121頁)而“疾專制,樂自由,為人類之天性”(朴滿:《發難篇》,《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388頁)是人人具有的。中國人民在鬥爭實踐中必將學會行使自己應該享有的民主權利。革命派還指出,中華民族的聰明才智不比其他民族差,通過革命由君主專制變成民主共和,是當今世界“進化之公理”,中國人民有資格、有才力實行民主共和政體,這正是適應世界“進化之公理”。

第三,是維護還是改變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以康、梁為首的改良派從維護封建土地所有制出發,對革命派的“平均地權”、“土地國有”主張,極力加以反對,“雖以匕首揕吾胸,吾猶必大聲疾呼曰:敢有言以社會革命即土地國有制,與他種革命同時並行者,其人即黃帝之逆子,中國之罪人也,雖與四萬萬人共誅之可也。”(梁啟超:《開明專制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189頁)他們美化封建土地所有制,認為中國封建經濟制度與歐洲不同,它一無貴族壓制,二無土地不平均,而且“賦稅極輕”。在這種制度下,沒有土地兼併隱患,也不會造成“貧富相懸”(梁啟超:《社會革命果為今日中國所必要乎》《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上冊,第335~337頁)的社會現象,因此,不必要進行“社會革命”。他們還為地主佔有土地進行辯護,認為地主佔有土地,有利於社會“勤勉殖富”,是“正當”權利,應當得到保護和發展。(梁啟超:《再駁某報之土地國有制論》,《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下冊,第582頁)革命派駁斥了改良派維護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謬論。他們指出,中國社會經濟制度不僅不是完美無缺,而是弊病百出,其主要表現是土地集中於少數人之手。正是由於地主壟斷土地,才造成“民生之窮,未有甚於中國之今日”的慘況。勞苦人民終年耕作,“汗被體,泥塗足,歲雲秋矣,主田者坐而視倉箱之盈”。對中國存在貧富不均的現象,革命派認為“夫救治貧富之不均,端賴提倡民生主義;而提倡民生主義,首在實行土地國有制”。(馮自由:《民生主義與中國政治革命之前途》第2卷上冊,第431頁)只有實行土地國有制,才能解決“貧富懸隔”之害,才能發展生產,達到救國救民的目的。

革命派和改良派的激烈論戰,其時間之長,規模之大,涉及問題之多,都是空前的。在論戰中,革命派順應時代要求,以嚴密的推理,激烈的言詞,擊潰了改良派,奪取了思想戰線的領先權。論戰使民主革命思想得到廣泛傳播。連改良派也不得不承認:“數年以來,革命論盛行于國中,今則得法理論、政治論以為之羽翼,其旗幟益鮮明,其壁壘益森嚴,其勢力益磅礴而鬱積,下至販夫走卒,莫不口談革命,而身行破壞。”(與之:《論中國現在之黨派及將來之政黨》,《辛亥革命前十年間時論選集》第2卷下冊,第607~608頁)1907年8月《新民叢報》被迫停刊,標誌著保皇派在論戰中失敗。

經過這場大論戰,進一步劃清了革命派和改良派的界限,使人們清楚地認識到改良派反對革命,妄圖維護現存的大地主、大買辦階級統治的真實面目;批判了封建專制主義和封建文化思想,使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思想進一步得到傳播;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和民主共和觀念開始深入人心。經過論戰,革命派戰勝了改良派,使暴力革命論和民主共和的觀念在資產階級及其知識份子中佔據了主導地位,為迎接革命高潮作了思想上的準備。

革命派在論戰中取得了勝利,但也暴露出自己的弱點。在駁斥革命會招致外國資本主義干涉和瓜分問題上,革命派雖然表示即使干涉也不足懼的態度,始終天真地認為革命是不會引起外國資本主義的干涉和瓜分的,對列強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在駁斥革命會引起下層群眾暴動因而產生“內亂”問題上,他們從資產階級立場出發,懼怕人民群眾的自發鬥爭,對人民群眾帶有不能擺脫的階級偏見;在“土地國有”問題上,革命派對地主階級表現出妥協態度。革命派在思想上表現出的這些弱點,反映出民族資產階級的軟弱性和妥協性,表明他們無力把民主革命引向徹底勝利。

同盟會成立後,在同以康、梁為代表的改良派進行論戰的同時,把武裝鬥爭放在首要地位,發動了多次反清武裝起義。起義的中心首先定在會黨活動極為頻繁的長江流域一帶。1906年春,同盟會總部派劉道一、蔡紹南等回湖南運動軍隊、聯絡會黨,從事起義的策劃工作。劉、蔡在湖南同盟會員的幫助下,與瀏陽、醴陵和江西萍鄉一帶的哥老會首領龔春台取得聯繫,於12月4日發動了萍鄉、瀏陽、醴陵大起義。起義軍定名“中華國民軍革命先鋒隊”,龔春台為都督,蔡紹南、魏宗銓為左右都統領,發佈《中華國民軍起義檄文》,歷數清政府賣國殘民,“致列國乘機侵佔要區”,並使“政治紊亂,民生塗炭”等十大罪狀,主張“破除數千年專制政體,不使君主一人獨享特權於上,必建立共和民國四萬萬同胞享平等之利益,獲自由之幸福”;“使地權與民平均,不至富者愈富,成不平等之社會”。(《中華國民軍起義檄文》,《辛亥革命》第2冊,第477頁)起義得到廣大貧苦農民、會黨群眾和數千礦工的回應,十幾天內,起義軍發展到3萬人,勢力達瀏陽、醴陵、萍鄉、宜春等湘贛邊界數縣之內,震動了長江中、下游各省。這次起義,因思想不統一,作戰分散,孤立無援,12月底被清軍擊敗。起義雖然失敗,但擴大了同盟會的政治影響,對各地武裝起義起到號召性作用。

1907年3月孫中山到達越南河內,準備就近聯絡兩廣和雲南的會黨,策反新軍,繼續發動武裝起義。他計畫先奪廣東,次取廣西、雲南,進而奪取南部七省,以便實現奪取全國勝利的革命目標。

此後,起義的中心轉到兩廣、雲南一帶。在孫中山直接策動和領導下,兩廣和雲南邊境爆發了一系列反清武裝起義。主要有1907年5月,廣東潮州黃岡起義;6月,惠州七女湖起義;9月,欽州、防城起義;12月,廣西鎮南關(今友誼關)起義;1908年3月,廣東欽州、廉州和廣西上思起義;四五月間雲南河口起義,以及1910年2月廣州新軍起義。其中,在黃岡之役中,起義軍曾佔領黃岡,成立軍政府,發出檄文,宣佈“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宗旨,免除苛捐雜稅;欽州、防城之役,起義軍達到3000多人,佔領防城,發佈《告粵省同胞書》、《告海外同胞書》,宣佈“以自由、平等、博愛為根本,掃專制不平之政治,建民主立憲之政體,行土地國有之制度,使四萬萬人無一不得其所”;鎮南關之役,孫中山、黃興等人由河內親臨鎮南關指揮,堅守炮臺七晝夜,後被迫退往越南境內;在河口起義中,負責人黃明堂以“中華國民軍南軍都督”的名義,佈告安民,嚴申軍紀,群眾紛紛響應,“數日內增加至千余人,聲威大振”,(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下卷,第116頁)起義堅持一個月之久。上述起義,基本上都是脫離廣大人民群眾的單純軍事冒險行動。雖然有些起義利用會黨力量,有一定群眾基礎,但革命党缺乏有力領導,又沒有通過會黨發動群眾。儘管起義一時轟轟烈烈,一經清軍反撲,就形成敵我力量對比懸殊的情形,最終不能持久而失敗。幾次武裝起義失敗,並沒有使革命黨人灰心。他們總結了經驗教訓,深感過去起義失敗的原因在於會黨組織渙散,難於指揮,戰鬥力不強,而且起義地點又過於偏僻,運送彈藥困難。因此,決定發動力量較集中,又便於組織的新軍作為基本武裝,在廣州發動起義。新軍中曾在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學習的留學歸國人員中,有三分之一加入了同盟會,國內各省陸軍中、小學堂的學生也有許多人加入同盟會或其他革命組織,這些軍事學堂的學生畢業後,分派到各省新軍中擔任中下級官佐,加上一些革命知識份子入營當兵,革命黨人在新軍中的力量不斷彙集。

1907~1909年,革命黨人在廣東新軍中宣傳革命,發展革命組織,預定1910年2月24日(元宵節)發動起義,推舉炮兵排長倪映典為起義領導人。2月9日,由於新軍中兩名士兵不慎與軍警發生衝突,革命党人於2月12日倉促起義。後因所奪槍彈有限,無法抵禦清軍的圍殺,13日起義失敗,倪映典戰死。

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一些革命黨人灰心洩氣,“舉目前途,眾有憂色,詢及將來計畫,莫不唏噓歎息,相視無言”。孫中山為鼓舞士氣,1910年3月向黃興提出在廣州再次舉行起義的意見。同年11月,孫中山在馬來亞檳榔嶼與黃興、胡漢民等同盟會骨幹及南洋和東南各省代表舉行秘密會議。會上孫中山談了自己的看法,“吾曩之失敗,幾為舉世所棄,比之今日,其困難實百倍。今日吾輩雖窮,而革命之風潮已盛,華僑之思想已開,從今而後,只慮吾人之無計畫、無勇氣耳!”(《建國方略》,《孫中山選集》,第206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會議商定在廣州繼續發動武裝起義的計畫。孫中山“決意為破釜沉舟之舉,誓不反顧,與虜一搏”。並號召“內地同志捨命,海外同志出財”,(黃季陸編:《總理全集》,函劄,第128頁)與清政府決一死戰。此次起義無論從財力、物力,還是組織上、思想上都做了充分準備。

1911年4月27日,起義在廣州爆發。黃興率領120人的敢死隊,以海螺為號,臂纏白巾為記,攻打督署。起義軍縱火焚燒總督衙門後,黃興將隊伍分為三路,前往接應事前已聯繫的新軍、防營和民軍,途中與清軍展開激烈巷戰。黃興、朱執信、喻培倫、方聲洞、林覺民等革命党人和各路起義軍英勇戰鬥,徹夜相攻,但先後都失敗了,許多革命志士壯烈犧牲。廣州人民激於義憤,不顧清政府的迫害,冒著生命危險,收殮烈士遺骸七十二具,葬于廣州郊外的紅花崗,並將紅花崗改名黃花崗。這次起義也被稱為“黃花崗起義”。黃花崗起義雖然失敗,但“七十二烈士轟轟烈烈之慨已震動全球,而國內革命之時勢實以之造成矣”。(《建國方略》,《孫中山選集》,第207頁)此次起義直接推動了武昌起義的爆發。正如孫中山在《黃花崗烈士事略序》中所指出的那樣:“是役也,碧血橫飛,浩氣四塞,草木為之含悲,風雲因而變色,全國久蟄之人心,乃大興奮,怨憤所積,如怒濤排壑,不可遏止,不半載而武昌之大革命以成,則斯役之價值,真可驚天地,泣鬼神,以武昌革命之役並壽。”(《黃花崗烈士事略序》,胡漢民編《總理全集》第1集,上海民智書局1930年版,第1054頁)

各地武裝起義相繼失敗後,在資產階級革命派中產生一種消極悲憤情緒,一部分人抱著英雄創造時勢的個人英雄主義觀點,不肯繼續從事艱苦細緻的群眾工作,企圖通過暗殺的手段取得革命的勝利。所以,隨著每次起義的失敗,從事於暗殺的革命黨人就逐次增多。1900年史堅如暗殺兩廣總督德壽;1904年王漢槍擊戶部侍郎鐵良;1905年9月發生吳樾謀刺五大臣事件;1907年劉思複謀炸廣州提督李准;1907年7月徐錫麟刺殺安徽巡撫恩銘;1910年熊成基刺殺籌辦海軍事務大臣載洵;1910年3月汪精衛等人謀炸攝政王載灃;1911年4月溫生才刺斃廣州將軍孚琦;1911年8月林冠慈、陳敬岳炸傷李准;同年10月李沛基炸死廣州將軍鳳山,……暗殺之風一時甚熾。從興中會到同盟會,組織了七八個暗殺團,策劃過50起以上的暗殺活動。

革命黨人從事個人恐怖手段的暗殺活動,有其深刻的認識根源。孫中山、黃興就認為革命與暗殺是相輔而行的。這種思想認識主要是由於資產階級革命黨人的階級局限性造成的,他們對革命事業富有壯烈獻身的一面,但在受挫之後又表現得悲觀失望,缺乏進行長期艱苦鬥爭的決心。在革命起義屢遭失敗的情況下,容易孤注一擲,進行暗殺活動。加之19世紀末俄國的民粹派、無政府主義者和虛無主義者用個人恐怖主義的暗殺方式傳入中國,流傳甚廣,深刻影響著中國資產階級革命黨人。同盟會機關報《民報》大量刊載俄國民粹黨、虛無党人士進行暗殺活動的事蹟和照片,在革命党人中影響很大。因而,資產階級革命派普遍贊成暗殺活動。甚至蔡元培也積極支持、參與暗殺活動。蔡元培在1904年被推為光復會領導人,1905年參加同盟會,成為上海支部領導人。當時,東京的一個秘密暗殺活動組織軍國民教育會派黃興和楊毓麟到上海傳授製造炸彈的技術,蔡元培認為“革命只有兩途:一是暴動,一是暗殺”,而且認為“暗殺于女子更為相宜”。(周天度:《蔡元培傳》第29~35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為此,親自參加練軍操,並參加暗殺團。

1900~1911年,由於革命黨人普遍主張暗殺與革命並行,在一系列暗殺活動中,發生了幾起震動社會的資產階級革命黨人進行的暗殺事件:

1905年9月,吳樾(1878~1905年)刺殺出洋考察憲政五大臣事件。吳樾謀刺五大臣的計畫,是與五大臣出洋憲政考察團隨行譯員楊毓麟在京密謀的,並未經過同盟會組織的決定。1905年9月,清政府派載澤等五大臣出國考察憲政,吳樾身帶自製炸彈在北京站登車,準備乘機謀刺五大臣,因車內擁擠,車身震動較大,炸彈引發,吳樾當場犧牲,出洋大臣載澤、紹英受輕傷。事發之後,革命党人不清楚行刺的烈士是誰。一個月後收到吳樾的遺書、遺著,才真相大白。吳樾在遺著《暗殺時代》中闡明了自己的觀點,“排滿之道有二:一曰暗殺,一曰革命,暗殺為因,革命為果。暗殺雖個人而可為,革命非群力則不效”。(吳樾:《暗殺時代》自序,《辛亥革命》二,第375頁)

1907年7月徐錫麟、秋瑾準備發動浙皖起義,因事機不密,恩銘嚴密查拿革命党人,徐錫麟想先發制人,刺死恩銘,率領巡警學堂學生倉促起義,很快徐錫麟被捕,遭到殘害,起義失敗。

1910年3月,汪精衛等革命黨人謀刺攝政王載灃。由於各地起義一再失敗,汪精衛在失望之餘,認為革命譬如煮飯,要具有二,一曰釜,一曰薪。釜之為德,在一恒字,革命党人也應這樣百折不撓,再接再勵;薪之為德,在一烈字,革命黨人也應該這樣一往獨前,捨生取義。而他自己“素鮮恒德,故不願為釜而願為薪”。(吳玉章:《吳玉章回憶錄》,中國青年出版社1980年版)1910年3月,汪精衛、喻培倫、黃澍中到北京謀刺攝政王載灃,被清政府偵破,汪精衛、黃澍中被捕入獄,謀刺未遂。

這些暗殺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革命党人的英勇獻身精神,起到某些鼓舞人心的作用;另外,他們亳不畏死的行為,使“清廷達官,人人自危,謂革命軍不定畏,惟暗殺實可畏也”;“大官鹹惴惴自保”,(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上冊,第219~220頁,上海書店印行1982年版)造成清朝統治集團的恐慌,動搖了清政府的統治。但是,也應看到,封建專制統治不是個別統治者所獨自決定和支配的,刺殺某些親貴重臣或督撫大臣,並不能解決中國的社會問題。這些暗殺活動也反映出一部分資產階級革命黨人,不相信廣大人民群眾,不願作艱苦細緻的群眾工作,經不起失敗的考驗,一遇困難就徘徊退縮、失去信心的軟弱性。事實證明,暗殺活動是害多利少的行動,不可能使革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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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立憲運動和保路風潮

一清政府的“預備立憲”

面對日益高漲的革命形勢,清政府一面加強專制統治,增練新軍,加緊武力鎮壓;一面又以“預備立憲”為幌子進行欺騙,以達到阻止革命的目的。

1905年夏,清政府派載澤、戴鴻慈、徐世昌、端方、紹英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9月,吳樾謀刺五大臣,以制止立憲醜劇的上演。徐世昌、紹英被嚇得退了回去,清政府改派李盛鐸、尚其亨二人頂替,湊足五人啟程出洋。五大臣出洋後,清政府頒旨設立“考察政治館”,並令政務處王大臣開始籌定立憲大綱。1906年考察政治館開辦。8月,五大臣在歐美、日本考察一年回國,向清政府報告了“考察”經過,奏請立憲。載澤又向西太后呈一密折,說明“立憲”有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大利一;一曰外患漸輕,大利二;一曰內亂可弭,大利三”,同時,“今日宣佈立憲,不過明示宗旨為立憲之預備,至於實行之期,原可寬立年限”。(載澤:《奏請宣佈立憲密折》,《辛亥革命》第四冊,第28~29頁)就是說,只要清政府表面上宣佈“立憲”,而實際上拖延,可達到消弭革命、鞏固統治的目的。此密折迎合了西太后的意圖。

9月1日,清政府頒發“預備仿行憲政”上諭。清政府在諭旨中宣佈立憲原則是,“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以立國家萬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規制未備,民智未開”,不能立即實行憲政,首要任務是改革官制,整頓法律,廣興教育,清理財政,“俟數年後規模初具,查看情形,參用各國成法,妥議立憲實行期限,再行宣佈天下,視進步之遲速,定期限之遠近”。(《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冊,第44頁)清政府一開始就企圖把“預備立憲”變成鞏固皇權的手段。

“預備立憲”諾言的兌現,首先便是改革官制,除內閣、軍機處仍舊外,各部將加擴,設外務部、度支部、禮部、陸軍部、法部、郵傳部、理藩部、民政部、農工商部、學部、吏部等11部。各部設一尚書、二侍郎,但不分滿漢。1907年清政府改“考察政治館”為“憲政編查館”,負責“辦理憲政一切編制法規統計政要各事項”。清政府又宣佈,要在中央籌建資政院,各省籌建諮議局,議員主要由清政府指定,作為政府諮詢機構,“預備”在將來改為國會和地方議會。1908年,清政府又頒佈《各省諮議局章程》及《選舉章程》,命各省設立諮議局,“預備立憲”措施逐次推行。1908年,清政府宣佈“預備立憲”以9年為期,9年後正式立憲法、開國會。8月27日,清政府頒佈了《欽定憲法大綱》,表面上承認“臣民”有一點言論、集會和組織團體的自由權利,但不許違反封建專制法律,而且特別強調皇權至高無上。正如清政府所解釋的“立憲、行政、司法則皆總攬於君上統治之大權,故一言以蔽之,憲法者,所以鞏固君權,兼以保護臣民也”。《欽定憲法大綱》頒佈後不久,光緒皇帝和西太后相繼死去,光緒皇帝沒有嗣子,西太后臨死時決定由光緒皇帝的侄子、醇親王載灃的兒子溥儀入繼為皇帝,載灃為監國攝政。載灃攝政後,排斥漢族軍閥勢力,命袁世凱回原籍養病,罷斥了他,旋即採取收緊兵權,增強滿族貴族權勢,載灃自封為代理陸海軍大元帥,統率全國軍隊,命他的弟弟載洵為籌辦海軍大臣,載濤管理軍咨府事務,集兵權于皇族之手。

載灃集中軍政大權同時,繼續上演“預備立憲”騙局。1909年各省選舉議員,成立諮議局。1910年1~10月,立憲派發動三次請願,並聯絡18省督撫一起行動。清廷被迫宣佈將“預備立憲”期限縮短為5年,決定1913年召開國會,並于1911年成立內閣。但在1911年5月,清政府成立了以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以那桐、徐世昌為協理大臣的13人內閣,其中滿族占9人(內皇族7人),漢族4人,因而此內閣被稱為“皇族內閣”。“皇族內閣”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制度,“預備立憲”完全是維護其專制統治的一場騙局。

二立憲運動的高漲與破產

清政府的“預備立憲”,首先得到資產階級改良派的歡迎。在國外,康、梁所組織的保皇會以為有機可乘,準備回國參加政治活動。在國內,一部分資產階級上層分子紛紛成立團體,準備參預政權。由於他們主張君主立憲,因此他們被統稱為立憲派。

清政府“預備立憲”措施引起立憲派人的興奮情緒,他們竭力讚美這一舉措:“偉哉此舉!洵改革政治之先務,而朝廷以實心變法之意宣佈天下者乎!”1907年2月,康有為將保皇會改為國民憲政會,綱領中提出:“尊崇皇權,擴張民權”。10月,梁啟超、蔣智由等人在日本東京組成政聞社,他們在《政聞社宣言書》中對清政府又是討好又是勸告,“今之君主……吾是以益信其急欲得良政府之心,不讓於吾輩也”;“於政治上殺減君權之一部分,而以公諸民,為君主計,實有百利而無一害”,並提出四項大綱,“主張立憲政體”,“君主國體”,要求“實行國會制度,建設責任政府”,使“君主無責任,而政府大臣代負其責任”,吾則勢必“使君主叢怨于人民,而國體將生搖動”,要求“確立地方自治”。他們表示“對於皇室,絕無干犯尊嚴之心;其對於國家,絕無擾紊治安之舉”。(《政聞社宣言書》,《辛亥革命》第4冊,第107~115頁)1908年2月,政聞社本部遷往上海,派人聯絡國內立憲團體,秘密訪問王公大臣,並向南北各省擴展組織,為立憲奔走宣傳,發表演說,要求速開國會。1908年7月,清政府以政聞社“圖謀不軌”的罪名,令各省查禁政聞社,緝捕社員。從此,政聞社不敢在國內進行活動。

1906~1907年,國內立憲派也加緊活動,先後成立類似政黨的政治團體,鼓吹君主立憲。張謇、湯壽潛等組織江浙、福建為中心的“預備立憲”公會;湯化龍等組織湖北憲政會;譚延等組織湖南憲政公會;廣東有自治會等。其中“預備立憲”公會勢力最大,成為立憲運動中的執牛耳者。參加這些團體的大都是官僚地主兼資本家,有的是鐵路股東,有的是工廠主及資產階級化的地主士紳。

立憲派在建立起各種立憲團體並加強互相聯繫後,便組織請願,要求速開國會,把立憲運動逐步推向高潮。1908年6月張謇以“預備立憲”公會的名義,致函湖南憲政公會、湖北憲政籌備會、廣東自治會及河南、直隸、山西、山東、安徽、四川、貴州等省的立憲派頭面人物,相約集中於北京,組織聯合大請願,懇求清政府速開國會。康有為也把海外華僑中的立憲分子聯合起來,上書朝廷,請速開國會。8月,各省請願代表到京,向都察院呈遞有4萬人簽名的請願書,推動了立憲運動的發展。立憲派之舉引起清政府的恐慌。清政府為緩和矛盾拋出《欽定憲法大綱》,宣佈以9年為限,9年後正式召開國會,並以“陰謀煽惑,擾害治安”,“糾結黨類”罪名,下令查拿康、梁黨徒。為此,許多立憲分子對清政府的立憲表示失望,“憲政之能成立與否,則數千年國家之存亡,數萬萬國民之生死系之”。而9年預備期,只是“塗飾耳目,敷衍門面”。(《立憲九年籌備案恭跋》,《辛亥革命》第4冊,第155頁)

1909年,清政府令各省成立諮議局,立憲派對成立地方議會性質的機構諮議局極感興趣。各省諮議局幾乎清一色地由立憲派分子擔任了議長,他們以“國民代表”自居,利用諮議局這個合法地盤,進一步宣揚立憲,並準備發起全國性的大請願,促進清政府的立憲步伐。1909年12月,經江蘇諮議局議長張謇呼籲,在上海成立由16省諮議局代表組成的“國會請願同志會”,請求“速開國會,組織責任內閣”。1910年1月,“國會請願同志會”在北京向清政府第二次請願,分別上了10封奏摺,又遭拒絕。

1910年9月,資政院成立,“欽選議員”和“民選議員”各占一半,更為立憲派人擴大了活動園地。在資政院內,立憲派人開始形成黨派,主要有“憲友會”、“憲政實進會”、“辛亥俱樂部”等,其中由“國會請願同志會”發展而成的“憲友會”較為活躍。

由於資政院的成立,各省諮議局代表又舉行第三次請願,托資政院代奏。清政府被迫宣佈1911年成立內閣,1913年召開國會。並且清政府頒令禁止與取締各種請願活動,宣佈“設立責任內閣事宜,朝廷自有權衡”,資政院等不得干預。1911年5月,清政府成立了以滿族皇族為中心的“皇族內閣”。至此,立憲派對清政府徹底絕望。由於“預備立憲”破產,立憲運動失敗,使更多的人丟掉了對清朝的幻想,這也是武昌起義成功和各省迅速回應的因素之一。

三保路風潮及其影響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在“預備立憲”騙局下宣佈成立“皇族內閣”後,第二天就頒佈“鐵路國有”政策,下令將已准交商辦的鐵路幹線“均歸國有,定為政策。所有宣統三年以前,各省分設公司,集股商辦之乾路”,“應即由國家收回”。(《辛亥遜清政變發源記》,《辛亥革命》第4冊,第340頁)18日,又命端方為督辦川漢、粵漢鐵路大臣,強行接收廣東、四川、湖南、湖北四省鐵路公司。20日清政府和四國銀行團簽訂《湖北湖南兩省境內粵漢鐵路、湖北境內川漢鐵路借款合同》,借款600萬英鎊,以兩湖厘金鹽稅作擔保,並規定由英、德、美各派一人作為修路的總工程師,將兩大幹線的鐵路修築權拱手送給外國列強。清政府這種“鐵路國有”政策完全是一種“奪路轉送外人”的賣國政策。

粵漢、川漢鐵路的修築權,是20世紀初湘、鄂、川、粵四省人民在收回利權運動中,經過艱苦鬥爭才從外國列強手中收回的。清政府“鐵路國有”政策一公佈,立即引起四省各個階層的激烈反對,很快就出現了一個有廣泛群眾基礎的保路運動。湘、鄂、粵、川四省的民族資產階級上層、一些地方官紳以及立憲派頭面人物,因與四省鐵路公司有切身利害關係,也積極參加運動,並出頭掌握保路運動的領導權。湖南的保路運動發起早、行動快。5月14日,長沙各界群眾1萬多人集會,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如果不得請,將來或外人督辦到湘強事修築,立即集全力抵抗,無論釀成如何巨案,在所不顧”。隨後,長沙至株洲段1萬多名鐵路工人罷工,各級學堂罷課,商人罷市,並成立保路團體。

湖北的保路運動雖較晚,但其參加階層的廣泛性、鬥爭的激烈性都超過湖南。7月26日,《大江報》發表了《大亂者,救中國之妙藥也》的著名文章,指出“嗚呼!愛國之志士呼!救國之健兒呼!和平已無望矣!國危如是,男兒死耳!”要求人們不要和平保路,而要武裝反清,要把保路和救國結合起來,把保路和反清結合起來。這就將保路運動引向反清革命的軌道,得到廣大民眾的積極回應,使清政府極為震恐。清政府漢口地方官吏下令查封《大江報》,逮捕詹大悲、何海鳴。消息傳出,全國輿論大嘩,紛紛抗議清政府的暴行。漢口各團體和報界也集會抗議。《大江報》社門口的聲援信、慰問電、抗議書、哭吊信貼滿了整個牆壁。武漢保路運動為武昌起義的爆發,奠定了重要基礎。

在廣東,儘管兩廣總督張鳴岐採取高壓政策,但保路運動不斷高漲。6月10日,廣東粵漢鐵路股東召開萬人大會,提出“萬眾一心,保持商辦之局”,並致電湖南、湖北、四川各省,“鐵路國有,失信天下。粵路於十日議決,一致反對”,“唇齒相依,希予支持”。(《中國近代鐵路史資料》第3冊,第1262頁)海外華僑連續致電廣東,“粵路股銀,皆民血汗”,“有劫奪商路者,格殺勿論”;“路亡國亡,政府雖欲賣國,我粵人斷不能賣國”。9月3日,廣東保路會成立。

保路運動規模最大、鬥爭最激烈的是四川。6月17日,四川鐵路公司股東會議決定成立保路同志會,宣佈以保路、廢約為宗旨,聲明“川人之極端反對者,不在借款,而在借此喪失國權之款;不在路歸國有,而在名則國有,實則為外國所有”。“不建鐵路固死,建鐵路亦死;鐵路成固死,鐵路不成亦死”。“何以得不死?則革命之策是也。吾果革命,則川漢鐵路,吾自集股,吾自建築,何畏他人制我死命,何用他人越俎代庖”。(《四川革命書》,《辛亥革命》第2冊,第315頁)從而使運動帶有鮮明的愛國主義色彩,全省人民紛紛響應。8月下旬,成都全市罷市、罷課,9月1日,川漢鐵路股東大會號召全省抗糧抗捐。此時,全省已有60多個縣成立保路公會,數千萬人捲入運動。9月7日,四川總督趙爾豐下令逮捕保路同志會負責人,鎮壓示威請願群眾,打死打傷數百人,製造了成都慘案。此後,革命黨人把保路同志會改為保路同志軍,在四川各地發動武裝起義,並圍攻成都。9月25日,在四川主持同盟會工作的吳玉章,與同盟會員王天傑率領部分保路同志軍在榮縣宣佈獨立,建立了最早的革命政權。四川革命黨人掌握了保路運動領導權,把保路運動發展成武裝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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