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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選輯] 老翁被殺 警察冤枉智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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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1 10:33: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其實都不是甚麼新聞,因為這已經是月初的事。

由於這件事在隨後數天引發不小風波,
在下會慢慢引錄事件更多經過。
在此之前,大家可以先到維基百科查看有關資訊:
2015年香港警方誤拘智障人士事件


現在先看最初的報導。

5月9日蘋果日報:警察亂告智障男誤殺

  【本報訊】沙田美林邨73歲遛狗翁吳力更被殺案,爆出警方亂告智障男誤殺醜聞。上
周六(5月2日),警方高調公佈在美田邨拘捕一名30歲智障男子,並於本周一控告他誤
殺罪。但事主家屬曾指事主無辜,案發時身在屯門院舍,不可能殺人;警方事隔兩天始翻查
院舍閉路電視,證實拉錯人,最終低調撤銷控罪。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警方於事件中多次違反指引及不當對待事主,強烈要求作出澄清
及道歉。


  無辜被警方指是殺人犯的男子姓歐,30歲,前日到警署報到時,獲無條件釋放。張超
雄今日將聯同事主家屬召開記者會向警方討回公道:「這麼高調拘捕人,認定事主殺了人,
但發現『抓錯人』卻無高調澄清、幫事主洗脫罪名,對他很不公道!」張議員透露事主獲釋
後仍飽受驚嚇,不敢返回住所;其家人更要承受沉重壓力,希望警方還他們一家人的清白。

  據悉,事主患有中度智障及自閉症,智商等於10歲小童,案發當日(4月13日)正
寄宿在屯門一間智障人士中心,中心有記錄及職員作證,顯示事主有不在場證據。


  張超雄指出,由於事主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被捕後警方一度未有安排第三者在場
錄取口供,如事主家人、社工及專業人士;拘留期間又沒安排事主服用所需藥物。他質疑警
方違反相關指引和程序,不當對待事主。他認為,警方最令人不滿的是,明知錯誤拘捕,卻
沒還事主一個公道。

  上周六晚,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陳匯能警司在美田邨向傳媒高調公佈,指警方
就案件翻查了800小時閉路電視錄像,並得到許多熱心市民街坊提供有用資料,令警方可
以收窄範圍,又解釋事主襲擊死者原因。當時陳氏宣稱:「我們初步調查所得與第一日所言
相同,相信是因為飼養寵物問題引致有推撞爭執。」


  消息稱,由於事主外形及特徵與案中通緝疑犯相似,被捕時事主「直認不諱」。做錄影
口供時,任職業治療師的事主胞兄在場,事主雖然說話困難,但有用動作回答警方問題。警
方曾詢問他需否看醫生,事主表示不需要。

  據了解,事主家人曾向警方表明「抓錯人」,因為事主周一至周五會住在屯門院舍,而
案發為周一,事主應在屯門院舍。警方消息則稱,曾於5月2、3兩日到院舍調查,但因當
時是週末關係,未能找到相關職員,直至本周一(4日)才聯絡上。院舍的閉路電視錄像證
實案發當晚事主確實在院舍內,並無外出。

  由於此案為嚴重罪案,警方需要48小時內決定是否落案,不過警方在未確實事主案發
當日是否身在院舍,便即於本周一下午落案控告事主一項誤殺罪,並打算安排翌日在沙田裁
判法院提堂。但是提堂前警方又突然得到「新證據」,匆忙撤銷起訴。


  警方發言人昨晚稱,4月13日晚上約7時46分接報,一名男子在美林邨一籃球場遇
襲,警員到場,發現一名73歲男子昏迷倒卧地上。他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救治,於同日
晚上8時46分證實死亡。警方經調查後,於5月2日拘捕一名30歲男子。初步調查時,
該名男子曾表示與案有關,其家人稍後亦知悉。他其後被落案暫控一項誤殺罪。

  然而,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已相信男子與案無關,隨即撤銷有關控罪,並讓他保釋再
作調查,再於5月7日(前日)將其釋放。相關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警方強調,就每宗案
件均會根據當時現場的情況及搜集所得的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作出調查。
冉肖良,別名派翠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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