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 68914
爵位一等子
兼職正二品資政大夫
身份那塔拉府家主
旗籍滿族鑲白旗
配偶澄川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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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9-1-30 09: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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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本體論論證已感到厭倦,這個有趣的論證也許能重新吸引你的注意力。它和本體論論證有點相似,但不是通過神的「完美」特性來證明神的存在,而僅需要「全知」這個特性便能證明神的存在。
根據「神」的定義,祂一定是全知 [1],必定知道所有真理。這意味著,如果某個命題為真,祂便相信它;而且,如果祂相信某個命題,那個命題就為真 [2]。
這可以換成以下寫法:
(1). 對於任何命題 P , P 是真,當且僅當,神相信 P 。
但是, (1) 看起來有預設神存在的嫌疑,為了避免無謂爭論,我們把它修改成以下毫無疑點的寫法:
(2). 對於任何命題 P , P 是真,當且僅當,[ 如果神存在,則神相信 P ] 。
(2) 應該是所有人(包括無神論者)都會同意的命題,畢竟它沒有斷言神存在。它似乎只是描述「神」的定義:祂是全知,如果祂存在,祂就相信而且只相信所有真命題。因此,(2) 為真。
現在我們考慮命題 P1 :「神存在」。由於 P1 也是命題之一,所以它可以代入 (2) 裡的 P,變成:
(3). 「神存在」是真,當且僅當,[ 如果神存在,則神相信「神存在」]
(3) 可以寫成更簡潔的:
(4). 神存在,當且僅當,[ 如果神存在,則神相信「神存在」]
直至現時為此, (4) 是由 (2) 這個毫無疑點的真命題所推導出的。因此,(4) 也顯然為真。現在,我們考慮 (4) 裡的後部分,即:
(5) 並沒有預設神存在,它只是說如果神存在,祂就相信自己存在吧了。那麼,(5) 為真嗎?答案顯然是正面,因為根據神為「全知」的內涵定義,如果祂存在,祂當然會知道自己存在這個事實。因此,(5) 也為真。
現在論證接近尾聲了,既然 (5) 為真, (4) 也為真,便可以立即邏輯地推導出「神存在」,推論如下:
(4). 神存在,當且僅當,[ 如果神存在,則神相信「神存在」]
(5). 如果神存在,則神相信「神存在」
(6). 所以,神存在 (由於 4, 5)
(4) - (6) 的推論形式是 [(X ↔ Y) & Y] → X ,顯然是有效的。由此看來,我們只好屈服地說神存在了?
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上述論證到底在哪部分出錯了?這就是哲學令人頭痛的地方。
註腳
[1] 如果你堅持認為神的定義不包含「全知」,那只不過是言辭之爭。問題根本未解決,就是我們單憑「全知」這個性質,就能推論出全知者存在。
[2] 根據知識論的基本常識,「 S 知道 P」蘊涵「S 相信 P」
參考資料
Robert M. Martin (2011). There Are Two Errors in the the Title of This Book, Revised and Expanded (Again): A Sourcebook of Philosophical Puzzles, Problems, and Paradox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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