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 68914
爵位一等子
兼職正二品資政大夫
身份那塔拉府家主
旗籍滿族鑲白旗
配偶澄川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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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清)(高佳)高斌 | 性別: | 男 | 中曆生卒: | 康熙32年-乾隆20年 | 西曆生卒: | 1693-1755 | 異名: | 異名 | 出處 | (字)右文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747號 | (諡)文定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號)東軒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5冊20卷 ,2602 | (室名)固哉草堂 |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288 | (漢語拼音)Gaobin | |
| 傳略: | 引文 | 出處 | 國史大臣列傳卷一百十八上正編
高斌列傳子高恒孫高樸附
高斌滿洲鑲…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國史大臣列傳卷一百十八上正編
高斌列傳子高恒孫高樸附
高斌滿洲鑲…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7號 | 袁勵準纂
高斌列傳
高斌滿洲鑲…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6064號 | 金兆蕃
清史列傳九十七
高斌列傳從子高晉
高斌字右文…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747號 | 清史列傳卷十六
大臣畫一傳檔正編十三
高斌子恒孫樸
高斌滿洲鑲… | 清史列傳 ,2冊16卷 ,37-44 | 高斌子恒孫樸
高斌滿洲鑲… | 清國史 ,6冊118卷 ,438-444 | 國史大臣列傳卷一百十八上正編
高斌列傳子高恒孫高樸附
高斌滿洲鑲… | 清國史 ,6冊118卷 ,446-461 | 高斌子恒孫樸
高斌滿洲鑲…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5冊20卷 ,2595-2600 | 錢陳羣撰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二十
宰輔二十
公諱斌字右…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5冊20卷 ,2602-2603 | 李祖陶撰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二十
宰輔二十
我朝河道總…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5冊20卷 ,2603-2606 | 汪胡楨吳慰祖同輯
高斌從子高晉
高斌字右文… | 清代河臣傳 ,2卷 ,73-78 | 蔡冠洛編纂
高斌
高斌滿洲鑲… | 清代七百名人傳 ,3編 ,41-45 | 朱方增輯
大學士高斌
高斌高佳氏… | 從政觀法錄 ,22卷 ,381-394 | 朱方增輯
高斌
高斌高佳氏… | 從政觀法錄 ,22卷 ,381-394 | 恒慕義主編
高斌
高斌(字右… | 清代名人傳略 ,中冊 ,24-26 | 高斌,字右文,高佳氏,滿洲鑲黃旗人,初隸內務府。雍正元年,授內務府主事。再遷郎中,管蘇州織造。六年,授廣東布政使,調浙江、江蘇、河南諸省。九年,遷河東副總河。十年,調兩淮鹽政,兼署江寧織造。十一年,署江南河道總督。十二年,回鹽政任。復署河道總督,培范公隄六萬四千餘丈。十三年,回鹽政任。旋授江南河道總督。乾隆元年,疏請河工搶修工段需用土方,令河兵挑運十之四,用民工十之六。又請葦蕩營採柴均歸廠運。又請各州縣河工外解各項悉歸河庫道。河南永城、江南蕭縣頻年被河患,上命高斌 會兩江總督趙弘恩、河南巡撫富德籌疏通之策。 高斌等奏:「黃河南岸碭山毛城鋪向有減水石壩一,蕭縣王家山有天然減水石閘一,睢寧縣峯山有減水閘四,建自康熙間,誠分黃導淮以水治水之善策。年久淤淺,水發為患。毛城鋪舊有洪溝、巴河二河,為減洩黃水故道。閘下地勢,東北偏高,水向南行,漫入祝家口。請俟水涸疏濬二河,並於二河上游開蔣溝河,築祝家口、潘家口二壩。漳水南流,使盡入蔣溝、洪溝、巴河分流下注,永城、碭山諸縣當無水患。王家山天然閘減水會入徐溪口,舊有引河,間有淤淺;峯山減水四閘,歷年既久,引河亦有淤淺:均應疏濬。」又奏:「淮揚運河自清口至瓜洲三百餘里,其源為分洪澤湖水入天妃閘,建瓴而下,經淮安、寶應、高郵、揚州以達於江,惟借東西漕隄為障。請於天妃、正越兩閘之下,相距百餘丈,各建草壩三。壩下建正石閘二,越河石閘二。又於所建二閘尾各建草壩三。重重關鎖,層層收蓄,則水平溜緩,可禦洪澤湖異漲,亦可減運河水勢。湖水三分入運,七分會黃。山盱尾閭天然南北二壩,非洪澤湖異漲不可輕開,使清水全力禦黃;而高、寶諸湖所受之水,循軌入口,不至泛溢下河。則高、寶、興、鹽諸縣民田可免洪湖洩水之患。」疏入,均議行。御史夏之芳等疏言:「毛城鋪引河一開,則高堰危,淮、揚運道民生可慮。」命高斌 會大學士嵇曾筠、副總河劉永澄等詳度。安徽布政使晏斯盛、廣東學政王安國復請濬海口,又命 高斌 與宏恩及江蘇巡撫邵基會勘。二年三月, 高斌 請入覲。趙弘恩內擢戶部尚書,亦詣京師。上命王大臣集議,並召之芳等皆與。 高斌 言:「毛城鋪減水壩康熙十七年靳輔所建,減水歸洪澤湖,助清刷黃。六十年來,河道民生,均受其益。現濬毛城鋪,乃因壩下舊河量加挑濬,使水有所歸,並非開壩。況減下之水,紆迴曲折六百餘里,經徐、蕭、睢、宿、靈、虹諸州縣,有楊疃等五湖為之渟蓄。入湖時即已澄清,無挾沙入湖之患,亦無湖不能容之慮。」之芳等仍執所見,議未決,御史甄之璜奏:「毛城鋪開河,淮、揚百萬之眾,憂慮惶恐。」鍾衡條奏亦及之。上卒用 高斌議,斥之璜、衡、之芳等。高斌 復請別開新運口,堵塞舊運口,以避黃河倒灌。三年正月,淮、揚運河工竟,有旨嘉獎。四年,上聞時論議 高斌 所改新運口離黃稍遠,而上游水勢遇黃河異漲,仍不見倒灌,命大學士鄂爾泰乘驛往勘。鄂爾泰仍主開新運口,如 高斌 議。八月, 高斌入覲,命便道與直隸總督孫嘉淦、總河顧琮會勘直隸河道。六年,奏言:「黃河自宿遷下至清河,河流湍急,內逼運河,唇齒相依。請培運河南岸縷隄,作為黃河北岸遙隄。」又言:「江都瓜河地勢卑下,請量改口門,別濬越河,以減淮水入瓜河分數。」又言鎮江南岸埽工宜改磚工。均下部議行。調直隸總督,兼管總河。奏言:「永定河惟在尾閭通暢,請於三角淀旁開引河,下接大清河老河頭,上接鄭家樓水口。挑去積土,即於北岸圈築坡埝,以防北軼。南岸亦量為接築,以遏南溜。下口河脣,隨時疏通。至上游應籌分洩,請於南岸雙營,北岸胡林店、小惠家莊各增建三合土滾壩一;並減隄高,使卑於壩。南岸郭家隄舊草壩應一律修築如式。」七年,淮、揚水災,上命高斌及侍郎周學健會總督德沛等治賑。事畢,還直隸,復奏言:「永定河上游為桑乾河,自山西大同至直隸西寧,兩岸可各開渠灌田。自西寧石閘村入山,經宣化黑龍灣、懷來和合堡、宛平沿河口,兩山夾峙,一線中趨。若於山口取巨石錯落堆疊,仿竹絡壩之意,為玲瓏水壩,以殺其洶湧,則下游河患可減。」疏上,均議行。十年三月,加太子太保。五月,授吏部尚書,仍管直隸水利、河道工程。十二月,命協辦大學士、軍機處行走。十一年,御史楊開鼎劾南河河道總督白鍾山河決匿災不報,命高斌 往江南會總督尹繼善按治,白鍾山坐奪官。疏言:「淮、黃二瀆,每年伏秋水漲,以老壩口水誌為準則。乾隆七年最大,水誌連底水一丈四尺七寸,當以此較量每年水勢。各處閘壩開閉,應以就近石工水漲尺寸為度。」運河水漲,又命 高斌 往勘。疏陳培六塘河謝家莊、龍溝口諸處隄堰,濬中墩河、項家衝東門河;又疏請豁免海州、沭陽、贛榆諸縣逋賦,及板浦、徐瀆、中正、莞瀆、臨洪、興莊諸場折價帶徵銀:並從之。 高斌嘗謂黃水宜合不宜分,清水宜蓄不宜洩,惟規度湖河水勢,視其縮盈以定蓄洩,方不至泛溢阻礙為民害。諸所籌畫,皆可循守。十二年三月,授文淵閣大學士。四月,命往江南同河道總督周學健督理防汛。五月,直隸水利工竟。十三年,命偕左都御史劉統勳如山東治賑。又命偕總督顧琮如浙江按巡撫常安婪賄狀,高斌 等頗不欲窮治。上又遣大學士訥親往按,責 高斌 模棱,下吏議,奪官,命留任。閏七月,周學健得罪,命兼管江南河道總督。尋以籍學健家產徇私瞻顧,奪大學士,仍留河道總督。十六年三月,上南巡,命仍以大學士銜管河道總督事。閏五月,暫管兩江總督。八月,盱南陽武漫工未合龍,詔往相度修築,命未下, 高斌奏請馳赴協辦。上獎其急公任事,得大臣體。十一月,工竟,命同侍郎汪由敦勘天津諸處河工。十七年,年七十,賜詩。十八年,洪澤湖溢,邵伯運河二閘衝決,高郵、寶應諸縣被水,下部嚴議。學習河務布政使富勒赫奏劾南河虧帑,命署尚書策楞、尚書劉統勳往按。策楞等疏發外河同知陳克濟、海防同知王德宣虧帑狀;並及洪澤湖水溢,通判周冕未為備,水至不能禦,不即奏劾狀。上責高斌 徇縱,與協辦河務張師載並奪官,留工效力贖罪。九月,黃河決銅山張家路,南注靈、虹諸縣,歸洪澤湖,奪淮而下。上以秋汛已過,何至衝漫河隄,責 高斌 命往銅山勒限堵塞。策楞尋奏同知李燉、守備張賓侵帑誤工狀,上命斬燉、賓,縶 高斌、張師載使視行刑,仍傳旨釋之。二十年三月,卒於工次。予內大臣銜,發內庫銀一千治喪。二十二年,上南巡,諭曰:「原任大學士、內大臣高斌 ,任河道總督時頗著勞績。即如毛城鋪所以分洩黃流, 高斌 設立徐州水誌,至七尺方開。後人不用其法,遂致黃弱沙淤,隱貽河患。其於黃河兩岸汕刷支河,每歲冬季必率廳汛填築。近年工員疏忽,因有孫家集奪溜之事。至三滾壩洩洪湖盛漲, 高斌堅持堵閉,下游州縣屢獲豐收。功在民生,自不可沒。癸酉張家路及運河河閘之決,則其果於自信,抑且年邁自滿之失。在本朝河臣中,即不能如靳輔,較齊蘇勒、嵇曾筠有過無不及。可與靳輔、齊蘇勒、嵇曾筠同祀,使後之司河務者知所激勸。」二十三年,賜諡文定。御製懷舊詩,列五督臣中。命祀賢良祠。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列傳 ,310卷 ,10629-10634 | 高斌列傳子恒孫樸附
高斌滿洲廂… | 滿名臣傳 ,6冊47卷 ,594-636 |
| 履歷: | 職銜 | 任期 | 出處 | 內務府主事 | 康熙?年-雍正1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內務府員外郎] | 雍正1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佐領(員外郎兼) | 雍正1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內務府郎中] | 雍正1年-雍正4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管理蘇州織造 | 雍正4年-雍正6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蘇州織造兼理滸墅關稅務 | 雍正?年-雍正?年 |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 ,69卷 ,1042-2 | 廣東布政使 | 雍正6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浙江布政使 | 雍正6年-雍正7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江蘇布政使 | 雍正7年-雍正9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河南布政使 | 雍正9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河東副總河 | 雍正9年-雍正1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兩淮鹽政 | 雍正10年-雍正13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江寧織造(兩淮鹽政兼署) | 雍正10年-雍正?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江南河道總督(兩淮鹽政兼署) | 雍正11年-雍正12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辦理江南副總河事務 | 雍正11年-雍正?年 |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 ,128卷 ,673-1 | 江南河道總督 | 雍正13年-乾隆6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直隸總督 | 乾隆6年-乾隆1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總河(直隸總督兼管) | 乾隆6年-乾隆1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太子太保 | 乾隆1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吏部尚書 | 乾隆10年-乾隆12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直隸河道總督(吏部尚書兼管) | 乾隆10年-乾隆12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議政處行走 | 乾隆10年-乾隆?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內務府大臣(吏部尚書兼管) | 乾隆10年-乾隆?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經筵講官 | 乾隆10年-乾隆?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協辦大學士 | 乾隆10年-乾隆12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軍機處行走 | 乾隆10年-乾隆?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直隸河道總督(協辦大學士兼管) | 乾隆10年-乾隆?年 | 高宗純皇帝實錄 ,276卷 | 玉牒館副總裁 | 乾隆11年-乾隆12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文淵閣大學士 | 乾隆12年-乾隆13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直隸河道總督(大學士兼管) | 乾隆?年-乾隆?年 |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292卷 | 江南河道總督事務(文淵閣大學士兼管) | 乾隆13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江南河道總督 | 乾隆13年-乾隆16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大學士銜 | 乾隆16年-乾隆2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河道總督事(大學士銜兼管) | 乾隆16年-乾隆18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兩江總督(大學士兼管) | 乾隆16年-乾隆18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內大臣(銜) | 乾隆20年-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46號 |
| 著述: | 固哉草堂集 | 關連: | 高登庸(祖父); 高衍中(父); 高述明(堂兄弟); 高佳高恒(子) ; 慧賢皇貴妃(女) ; 高晉(姪)﹔高佳高樸(孫) ; 高佳高杞(孫) ; 高佳高書麟(姪孫) ; 高佳高廣興(姪孫) | 八旗: | 說明:漢軍鑲黃旗雍正13年改隸 隸屬:滿洲鑲黃旗 | 朝代: |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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