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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桌球(乒乓球)規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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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6 17:31: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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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球拍的規定:

(一)必須使用貼有膠皮的拍面打球。

(二)球拍分圓形、方形兩種,球拍之兩膠面必須是一面紅色、一面黑色。

二、如何選邊或選發球:

比賽開始時,由裁判擲硬幣或由其中一方做球給另一方,來決定選擇權。

勝方得以選擇:(一)先發球或接球;(二)選場地。

三、發球:

(一)發球時,持球手手掌必須水平伸開,將球靜止放在掌心上。

(二)在球桌端線及其延長線後,球檯面水平高度上將球垂直的向上拋起16公分以上,並不得使球旋轉。

(三)發球須先碰己方桌面一次,再碰對方桌面。

觸網無效,重發。

四、計分規則:

(一)桌球比賽是採勝球計分方式,不管發球或接發球,勝一球便得一分,先得11分為勝一局,10比10平手,稱做丟士(Deuce),丟士後必須較對方多得2分,才結束一局比賽。

(二)桌球比賽單打採五局三勝或七局四勝制,雙打採五局三勝制,每局換邊一次,七局四勝的第七局,五局三勝的第五局,任何一邊先得5分時,還要再換邊一次。

(三)發球者發完二分球後,必須換邊發球;如遇10比10平手時即丟士(Deuce)每發完一分球,就必須換邊發球。

雙打規則:

(一)最先發球選手由取得先發球權的一組選手自行決定之,而對方一組亦可由其自行決定適當的選手為最先接發球選手。

(二)雙打的最末一局,當任何一組先得5分時,原應輪定的接球選手,應與其同伴選手更換接還擊球順序。

(三)每局終了時,其次局雙方選手應立即互換方位。

(四)每盤最末的決勝一局,當任何一方選手或其同組選手先得5分時,雙方選手應互換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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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不需要很大的場地空間.

[ 本帖最後由 關二哥 於 2010-8-16 20: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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