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486|回覆: 0

恐怖情人囚虐女友2個月 拒分手擄作性奴 威脅「傷害妳全家

[複製鏈接]

國民

威望0
聖眷33
銀兩671

868

主題

9200

回帖

5364

積分

身份
旗籍漢族鑲白旗
配偶
發表於 2010-12-15 21:35: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更新日期:2010/12/15 06:30 蘋果日報

【侯柏青、林泊志、潘岳╱連線報導】台北市鄧姓男子不滿女友決定分手,今年6月起多次性侵、毆打女方,因此被起訴。但他不知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在8月跟蹤女方,恐嚇要對她及其家人不利,逼女方回住處,拘禁長達2個月,期間視女方為性奴,多次性侵,害她下體發炎。被害人趁到醫院掛急診時向護士求救報警,才暫時脫離「恐怖情人」魔爪。

沒想到,鄧男被逮後獲台北地檢署交保,前天竟侵入被害人宜蘭老家,雖被發現遭逮,宜蘭檢方卻沒有詳查他的前科,讓他5萬元交保;而北檢方昨雖依強制性交、強盜及妨害自由等多項罪嫌追加起訴鄧男,但這名恐怖情人因未被羈押,現在仍四處趴趴走,被害人的噩夢還沒有結束。

幾乎天天吃麥當勞

檢方查出,鄧男(32歲)因擔任送貨員結識北市一家眼鏡行女員工並交往,兩人今年6月同居後口角不斷,7月21日女方向北檢控告鄧男性侵,鄧男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被害人的噩夢才剛開始。

檢方查出,8月25日下午,鄧男尾隨被害人到西門町,恐嚇她「不配合,就給妳跟家人好看。」被害人被迫跟鄧男回家,隨即遭囚禁並多次性侵,直到10月22日才脫困。

鄧男囚禁被害人近2個月期間,為防止被害人脫逃,每天都打地舖睡在門口,並沒收被害人手機,代為回覆朋友傳來的關心簡訊,連被害人父母來電,鄧男都在旁監控,指導如何應答;被害人多次遭性侵,導致下體發炎甚至發燒,鄧男帶被害人去婦產科就醫時,也在旁監控威脅不得報警。

被害人控訴,鄧男不讓她外出,經常深夜叫麥當勞外送果腹,「幾乎天天吃麥當勞。」檢方向麥當勞調閱送餐資料,發現近2個月鄧男共叫22次外送,每次花費三、四百元點兩個套餐,鄧男花光積蓄後,還三度在深夜押被害人到郵局,用她的金融卡提領共5萬元花用。

爬牆潛入女方住家

被害人不堪虐待,曾在便條紙寫下:「我只想回到以前平靜的日子。但已經回不去了,我沒學歷,沒能力,不能幫忙家裡,只能去酒家才能解決家裡的問題。」10月22日,被害人因頭痛、胸痛被鄧男送到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趁醫師指示要照X光的獨處機會,趁機向護士求救,警方趕到現場逮捕鄧男。

不料,鄧男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辯稱:「我快死了,女友自願陪我最後幾個星期,我們一直在談復合,我們快要和好如初了。」內勤檢察官認為犯罪情節不明,讓他交保候傳。

事後檢方傳訊鄧男,他始終未到庭,檢方指揮警方到其住處也沒找到人。沒想到,前天鄧男竟大膽侵入被害人宜蘭住處。

宜蘭警方調查,鄧男前天凌晨2時許到被害人住處,從倉庫拿出木梯爬上2樓,闖進被害人房間,將熟睡中的被害人叫醒談判,並強拉被害人手臂,欲將她強行帶離。雙方僵持2小時,被害人掙脫大喊:「救命啊!」其母驚醒報警逮人。

獲交保四處趴趴走

鄧男偵訊時避重就輕,辯稱:「有事要和她談,她都不接電話,我才侵入住宅。」警方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鄧男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檢方考量侵入住宅是本刑3年以下輕罪,裁定5萬元交保。

警方指出,鄧嫌移送宜檢後約10分鐘,一名自稱北檢書記官來電詢問偵辦狀況,但宜檢表示,當天值日檢察官並未接獲北檢詢問電話。

北檢則表示,被害人母親前天下午曾打電話聯繫北檢,檢方發現鄧男已被交保,來不及要求警方轉送北檢偵辦。北檢大嘆,鄧男行為惡劣且有再犯之虞,若及時移送北檢,絕對會聲押。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被告只要檢方有分案偵辦即有前科紀錄,鄧男被移送宜檢時,宜檢未詳查被告是否涉其他案,導致錯失羈押機會,日後若被告對前女友做出更恐怖的舉動,誰該負責?這明顯是「發條鬆了」,法務部有必要查清楚。

法務部昨表示,相關單位是否有疏失,會請高檢署調查。

律師張景源表示,鄧男所涉恐嚇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私行拘禁剝奪他人的行動自由,可處5年以下徒刑,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強盜罪則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若4罪都成立,刑度至少5年以上。

恐怖情人 囚虐女友事件簿

◎2010/06

鄧姓男子和女友在台北市同居,當月兩人分手,女方搬離鄧男住家。

◎2010/07/21

女方報案遭鄧男毆打性侵,鄧被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2010/08/25

鄧男尾隨女方到西門町,恐嚇對她及家人不利,脅迫回自己住家囚禁近2個月,鄧男打地鋪睡門口防女方逃跑,並多次性侵。

◎2010/09/23

鄧男7月被控性侵案,北檢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2010/09/28~10/19

˙鄧男3度押女方至郵局,以女方金融卡提款共5萬元。

˙鄧男囚禁女方期間,以訂購麥當勞外送套餐等外食度日。

◎2010/10/22

女方頭痛、胸痛被鄧男送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趁機向護士求救,鄧男被捕移送北檢獲交保。

◎2010/10/22~12/12

北檢多次傳訊,鄧男拒不到庭。

◎2010/12/13

鄧男闖入女方住家,警獲報逮捕鄧男移送宜蘭地檢署,依侵入住宅罪5萬交保。

◎2010/12/14

北檢追加起訴鄧男強制性交罪、強盜、恐嚇及妨害自由罪,併前案一起審理。
==================================================================================

.................................

真神奇................

怎麼第一次可以交保咧...

這可是打娘們耶ˋ口ˊ

拜託ˋ口ˊ!!!

唉....

遇人不淑...OTZ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小黑屋|大清帝國-清朝 清代歷史文化論壇

GMT+8, 2024-11-29 08:55 , Processed in 0.01436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