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說家的故事有沒有讀者,全在於他說的故事動不動聽。 Yann Martel的《Life of Pi》之所以成為暢銷書,是因為他說的故事引人入勝,也因此獲得2002年Booker Price。 10年後,李安以他敏銳的角度解讀《Life of Pi》,加上萬能的電影科技,重新詮釋《Life of Pi》,把故事昇華到另一個視覺和感官刺激的境界。李安導演的故事很精彩,所以他贏得觀眾的歡喜。
《Life of Pi》不是一部歷險記。 Yann Martel與李安探討什麼是真理,最終你會發現,作者承認「God」的存在,但認為各種宗教,無論是興都教、基督教、佛教或伊斯蘭教,以不同的方式詮釋同樣的「God」,或「真理」。每個宗教都在說故事,有的人覺得這個故事比較動聽,他能信服,因此信仰它。這好比「各花入各眼」,基督教的說法未必令你動心,但卻打動他人的心。你相信佛教的教義,但他更降伏於興都教的眾神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