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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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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7 01:17: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投票系統出現了分歧,所以有必要拿出來討論,而非得過且過,這並必執著,因為往後出現同類情況時,也是要面對。

投票理念一:
必須獲得整體性人員數量的過半數通過,即有12人時,7票才當選,13人時,也是7人便當選。

1.如果出現2名或以上的提名,某提名不足過半數,也要重新投票,直至出現了某位玩獲票量多過半數人。

投票理念二:
必須獲得在多個選擇下,某提名獲得總票數的最高票數即可當選,即有3人提名時,12張有效票數時,a君獲3票,b君獲4票,c君獲5票,5票是屬於最高票,即可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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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7 01:19:2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必須很坦白的說 我不想浪費時間在選水神上面

但我有個問題 這個[法則]適用於[投死]上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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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2-27 01:2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投死方面按照原本版本的投死規則,是

得到最多指控數的玩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 ... 9%81%8A%E6%88%B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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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2-27 01:25:1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過還是欠缺了對於水神投選機制的說明,的確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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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2-27 01:27:24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遊戲是玩家玩的,當然是按大家的意見訂立規則堵塞漏洞,我現在還是未公佈水寧退出遊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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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7 01:27:46 | 顯示全部樓層
算吧 我真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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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2-27 01:28:4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是說退出便退出的,因為有身份連牽,而我相信這牽連是很大的,需要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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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7 01:29:56 | 顯示全部樓層
代罪羔羊、白狼人~

支持GM的認真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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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7 01:30:1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驅牛翁 於 2012-2-27 01:28 發表
不是說退出便退出的,因為有身份連牽,而我相信這牽連是很大的,需要腰斬。

我的身份真的有這麼誇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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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27 01:31:16 | 顯示全部樓層
基本上 就算是BUG的修正吧

確實現在不修正 早晚也會有爭議 早點解決早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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