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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范文程

我懷疑自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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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5 22:0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候小夢 於 2009-9-5 21:31 發表


我看到的第一刻
是覺得有人得了性病XDD

正常我是應該用粗口回他的+:擦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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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5 22:03:20 | 顯示全部樓層
幹太多,得愛滋了∼

男男得到愛滋高出正常十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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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9-5 22:18: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索額圖 於 2009-9-5 22:03 發表
幹太多,得愛滋了∼

男男得到愛滋高出正常十個百分點



怎麼了..小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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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5 22:46:4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3樓 的帖子

同性戀的家伙滾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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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5 23:27: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索額圖 於 2009-9-5 22:46 發表
同性戀的家伙滾回家吧。

歧視是不對的吧 - -
=-=-=
不過我自問是基督徒,對同性戀反感

文程兄…別在大家面前說這種東西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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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5 23:50: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了病就該去看了醫生了,這裏沒有精神科醫生,幫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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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6 00:04: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5樓 的帖子

同性戀絕對不應被歧視,然而影響到他人(像范文程這樣的)
就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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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6 00:18: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索額圖 於 2009-9-6 00:04 發表
同性戀絕對不應被歧視,然而影響到他人(像范文程這樣的)
就不能接受。

絕對不能歧視啊+:XD=+: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 看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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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6 00:58: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索額圖 於 2009-9-6 00:04 發表
同性戀絕對不應被歧視,然而影響到他人(像范文程這樣的)
就不能接受。


雖然我明白,不能因某些人而歧視某些行為
但多少也會在想,這些人是令到行為受到歧視的原因之一
http://yykjason.pixnet.net/blog

平生不到景仁宮,便稱英雄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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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6 07:19:51 | 顯示全部樓層
眼不見為淨......
前世不知,今生錯愛,來日未了。用我三生煙火,換你一生迷離。為你塵埃落定,傾覆百年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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