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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四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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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2 13:36: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伶兒 於 2010-3-12 13:30 發表
我也認為,,
沒有人有權利奪去一個人的生命,,包括自己..."*
     如果說贊成與否,,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假如一個萬一,一個含冤的清白之人被判了死刑,
最後沉冤得雪的時候,,都死了...還可以做什麼?
   怎麼說呢, ...


任何情況都有可能有誤判
那不如不要法律吧

現今科學昌明的情況
我認為,經過初審,次審,終審的判決後
出錯的機會可以幾近沒有
大治已乘藍妃去,
此地空餘忠義樓。
藍妃一去不復返,
乞丐口袋空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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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2 13:38: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四葉 於 2010-3-12 13:31 發表



古代總有行俠仗義和斬奸除惡的大俠,亦有劫富濟貧的綠林大盜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可能是每個人在能力所及時,理應當仁不當之事
對壞人而言,你不可以隨意奪取他人生命
對大俠而言,你不可以隨意奪取他 ...


曾經有一本小說�電影
好像是十誡

其中一項說:不可殺人
包括法律
如果大家都遵守當然沒問題
但問題不是

我認為,有些情況下,不可以太理想化
大治已乘藍妃去,
此地空餘忠義樓。
藍妃一去不復返,
乞丐口袋空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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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2 13:39: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納蘭性德 於 2010-3-12 13:36 發表


任何情況都有可能有誤判
那不如不要法律吧

現今科學昌明的情況
我認為,經過初審,次審,終審的判決後
出錯的機會可以幾近沒有

幾乎沒有,不等於沒有。
世事往往是難料的,
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又何必執著於一詞兩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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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12 13:44: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伶兒 於 2010-3-12 13:30 發表
我也認為,,
沒有人有權利奪去一個人的生命,,包括自己..."*
     如果說贊成與否,,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假如一個萬一,一個含冤的清白之人被判了死刑,
最後沉冤得雪的時候,,都死了...還可以做什麼?
   怎麼說呢, ...



誤判也是一項考慮因素,況且也不是不可能
司法無法做到絕對的公正,只求盡量公平公正公開
不然有多少案子被壓下來、有多少人被冤枉的,恐怕不計其數

或許正因為我們考慮的範圍不能太廣,否則自己先跳入無法顧及所有的狹隘裡。
我們只能考慮大方向的死刑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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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2 13:46: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伶兒 於 2010-3-12 13:39 發表

幾乎沒有,不等於沒有。
世事往往是難料的,
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又何必執著於一詞兩句呢?


94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01.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2.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3.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4.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05.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06.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07.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08.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刼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09.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黃志賢:酒後持番刀砍死現同居之女友,50分鐘後再前往前女友家中將前女友及其同居人都砍死。
10.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刼財再殺死2人。
11.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12.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13.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一死一重傷。
14.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志賢已在獄中吞食乾電池自殺身亡)

95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15.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16.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17.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18.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19.鄭文通:因妻子久病不癒,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20.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1.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22.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23.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24.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96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25.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26.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刼財,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27.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
28.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刼財刼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29.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97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30.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經問侯法官。
31.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32.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33.劉三榮: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98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34.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一死一重傷。
35.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36.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37.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41.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42.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43.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44.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我實在看不出,這些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之下
被法官宣判死刑,是有多少誤判的機率存在
判了,就應該執行
大治已乘藍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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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12 13:49: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納蘭性德 於 2010-3-12 13:32 發表


當一個奪去了另一個人的人權時
我認為,他已經不再有資格具備人權了


或許他已不再有資格擁有
但人權確實還在
自然也會有人(團體)呼籲維護
再說時間一久,很多情況改變,就不能做出如同當年的考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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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12 13:52: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納蘭性德 於 2010-3-12 13:36 發表


任何情況都有可能有誤判
那不如不要法律吧

現今科學昌明的情況
我認為,經過初審,次審,終審的判決後
出錯的機會可以幾近沒有



不是說沒有,而是說一開始的方向即決定了一切。
所以任何一個司法體制,不能求絕對的公正,只能求在一定的限度內,盡量維護權益與保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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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2 13:53:46 | 顯示全部樓層
取其輕而已,不要因噎廢食
如證據確鑿 ,幾十位法官皆認定該死,如何就因還是有可能的些微瑕疵,就令更多數人付出更大的可能代價....
大治已乘藍妃去,
此地空餘忠義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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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12 13:55: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納蘭性德 於 2010-3-12 13:46 發表


94年度死刑判決定讞:
01.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02.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 ...


記得老師說民國100年,國家會有重大政策改變
如同現在新的總統上任,會有大赦;以前皇室產下子息,也可以赦免一些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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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12 13:56: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四葉 於 2010-3-12 13:49 發表


或許他已不再有資格擁有
但人權確實還在
自然也會有人(團體)呼籲維護
再說時間一久,很多情況改變,就不能做出如同當年的考量了。


其實大部份的人都是支持死刑
尤其台灣現在的情況比較亂
只不過是一堆少數份子的人權組織在控制全局
因為他們有財有勢有道德……

像有個被殺的家人出來要求死刑
該部落格就被他們用手段封了…
大治已乘藍妃去,
此地空餘忠義樓。
藍妃一去不復返,
乞丐口袋空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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