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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0-6-7 15: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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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上官
我也知道不收租是不可能的
但是收了租不幹事情就不可以
你說收租是收你租借費用的
那麼我反問那麼給大清宣傳曝光費用,
官府有沒誠意要返回給民人?!
這是相對的
當然怎麼可能收了租又要退還給民人?!
但是我要說的是
收租為什麼不能等同活動舉辦費用?!
既然國庫收這筆錢是雞肋之舉
多了這筆錢也不能做啥
少了這筆錢也是無關痛癢
為什麼不是用來聯誼活動交流之用?!
講難聽一點
一個月一百兩
十個住戶就有一千兩
辦個活動咩~
取個前三名
也不過三家歡樂七家愁
起碼我繳納這筆錢我也覺得有意義多了
不是這種不繳錢就要拿掃把趕人
又讓小冰我感受不到大清留人的誠意
只有咄咄逼人的意味
這繳了不就等於白繳
為了繳錢而繳錢
上官我沒有要謾罵,我只是指出這樣的不合理
當然法令是法令
法令是死的
真要為了法令來去拆屋趕人
這樣確實很奇特
畢竟損失的是大清帝國在關鍵字上的搜索
畢竟是損失的老人家回國的意願
僅是如此
你說錢兩他心疼嗎?!
胡同內的帖物她心疼嗎?!
捫心自問
胡同真的是需要為了繳錢才能維持的東西
還是為了連絡大家,常駐在大清的網友們聯絡情感之用
得失之間,上官你思考一下
我沒說繳錢不好
繳錢只是種形式
但是為了形式上去趕人
等於沒有意義
僅是如此-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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