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北辰水寧

清明光:兩兄弟同用一台電腦也犯法

  [複製鏈接]

勳爵

威望308
聖眷147
銀兩1148

836

主題

8561

回帖

9259

積分

爵位一等男
榮銜
旗籍滿族正紅旗
配偶
 樓主| 發表於 2011-4-10 23:00:1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關二哥 於 2011-4-10 22:55 發表


主要來說仍是參考 IP 地址,此外也可留意有關人等言行。

那查一下ip  他既然說同一台電腦 應該是同ip
至於言行 也可以裝模作樣 不宜相信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0
聖眷183
銀兩4539

1346

主題

14129

回帖

9638

積分

爵位一等子
榮銜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2011-4-10 23:04: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寧 於 2011-4-10 23:00 發表

那查一下ip  他既然說同一台電腦 應該是同ip
至於言行 也可以裝模作樣 不宜相信


所謂「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如果有可能是真的,我們就姑且相信吧。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0
聖眷405
銀兩1197

935

主題

7850

回帖

8483

積分

爵位三等文宣伯
榮銜正一品太傅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2011-4-10 23:37: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寧 於 2011-4-10 21:16 發表

證據?

有關私隱的東西不便透露

而且若果閣下有足夠證據證明是同一人,不妨拿出來證明並去刑部提告

必有重賞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 看細水長流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0
聖眷183
銀兩4539

1346

主題

14129

回帖

9638

積分

爵位一等子
榮銜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2011-4-10 23:3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仲尼 於 2011-4-10 23:37 發表

有關私隱的東西不便透露

而且若果閣下有足夠證據證明是同一人,不妨拿出來證明並去刑部提告

必有重賞


哇,我沒說過有重賞,你自己拿錢出來~ +:完美計劃=+: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308
聖眷147
銀兩1148

836

主題

8561

回帖

9259

積分

爵位一等男
榮銜
旗籍滿族正紅旗
配偶
 樓主| 發表於 2011-4-11 00: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仲尼 於 2011-4-10 23:37 發表

有關私隱的東西不便透露

而且若果閣下有足夠證據證明是同一人,不妨拿出來證明並去刑部提告

必有重賞

不是應該叫嫌疑人拿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嗎?
叫個報案的找證據 那刑部要關門大吉了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朝廷命官

襄佐國政

威望360
聖眷763
銀兩140057

768

主題

8211

回帖

15750

積分

爵位誠郡王
榮銜從二品太子少保
官職正一品盛京將軍
兼職從二品通奉大夫
身份
旗籍蒙族正紅旗
配偶
發表於 2011-4-11 00: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寧 於 2011-4-11 00:09 發表

不是應該叫嫌疑人拿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嗎?
叫個報案的找證據 那刑部要關門大吉了


看你是那種法制。

在大陸,公安抓了你,安了罪名,然後叫你拿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在香港,警察抓了你,你仍是沒罪,然後警察拿證據證明你有罪。

很不幸,大清是後者。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0
聖眷183
銀兩4539

1346

主題

14129

回帖

9638

積分

爵位一等子
榮銜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2011-4-11 00:20: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寧 於 2011-4-11 00:09 發表

不是應該叫嫌疑人拿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嗎?
叫個報案的找證據 那刑部要關門大吉了


我現在懷疑你偷看過葉赫那拉怡蝶洗澡,請你證明自己清白 +:萬年奸臣=+: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308
聖眷147
銀兩1148

836

主題

8561

回帖

9259

積分

爵位一等男
榮銜
旗籍滿族正紅旗
配偶
 樓主| 發表於 2011-4-11 00:22: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驍小豹 於 2011-4-11 00:13 發表


看你是那種法制。

在大陸,公安抓了你,安了罪名,然後叫你拿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在香港,警察抓了你,你仍是沒罪,然後警察拿證據證明你有罪。

很不幸,大清是後者。 ...

大清不是兩者結合嗎?
我也在刑部告過 程序如下
1.提出所犯罪名
2.原告提供證據
3.被告提出證據/合理解釋
4.刑部結論
證據我就已經在標題提了出來
就是看清明光如何解釋令人信服他真的有2個人存在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0
聖眷183
銀兩4539

1346

主題

14129

回帖

9638

積分

爵位一等子
榮銜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2011-4-11 00:36: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永寧 於 2011-4-11 00:22 發表

大清不是兩者結合嗎?
我也在刑部告過 程序如下
1.提出所犯罪名
2.原告提供證據
3.被告提出證據/合理解釋
4.刑部結論
證據我就已經在標題提了出來
就是看清明光如何解釋令人信服他真的有2個人存在 ...


若在程序 2 原告提不出有力證據,被告就算在程序 3 不說一句話,程序 4 刑部結論也是無罪。

因此重點在於原告舉證。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勳爵

威望308
聖眷147
銀兩1148

836

主題

8561

回帖

9259

積分

爵位一等男
榮銜
旗籍滿族正紅旗
配偶
 樓主| 發表於 2011-4-11 00:49: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關二哥 於 2011-4-11 00:36 發表


若在程序 2 原告提不出有力證據,被告就算在程序 3 不說一句話,程序 4 刑部結論也是無罪。

因此重點在於原告舉證。

好啊 那我們全部人都說「同一部電腦給兄弟用」那大清律例恐怕要把有關條例刪去了
因為根本沒有人犯法。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小黑屋|大清帝國-清朝 清代歷史文化論壇

GMT+8, 2024-11-26 01:28 , Processed in 0.01577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