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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 談蒙特維多關於國家權利與責任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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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科爾沁右翼前旗郡王
榮銜從一品少保
旗籍蒙族正白旗
配偶納蘭靖瑤
發表於 2020-6-9 19:13: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第一條規定中列舉之國家要素如下

1.固定的人群
2.確定的疆界
3.政府
4.與他國交往能力

思考了一下,其實最近搞得口罩外交大概可以算是第四個要件了。

於是是不是可以跟垃圾邦交騙錢小國斷交了?

老實說不管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執政我都希望早點跟垃圾小國斷交。

一整個浪費金錢。

在我看來,邦交國這種東西,隨便留一兩個象徵一下就好。

本身台灣還是可以用經濟實體或是貿易實體,漁業實體這些名義到處亂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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