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900|回覆: 0

[轉貼] 古埃及女性為何“特別開放”?

[複製鏈接]

百姓

威望0
聖眷3
銀兩4

66

主題

68

回帖

97

積分

身份
旗籍
配偶
發表於 2009-4-12 02:42: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古埃及女性為何“特別開放”?


古埃及女性,要比古羅馬、古希臘、古印度的女性幸運得多,她們被社會普遍尊重,而且還有非常實惠的物質待遇。從公共事務上說,古埃及女性可以擔任職位,儘管這些職位不他一重要,而且權利也不算大,但能公開抛頭露面,管一攤小事兒,已是上天垂憐了,這些職位一般是祭司和書吏。(下圖:古埃及貴婦的濃豔裝束)

在世界範圍內,為什麼古埃及女性這麼牛呢?還得說一方水土一方人。如果沒有尼羅河,沒有一年一度的澇季,就不可能產生尼羅河的農業文明。古埃及每年都有長達4個月的洪水氾濫期,每到這個時候,肥沃的淤泥就鋪開了寬闊的平原。據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記載,古埃及很多地區根本就用不著耕地,只有淤泥見天,撒把種子就能收穫。正應了中國俗話:“插根筷子都發芽。”這麼肥沃的土地,每年都會刷新面積,所以,每過兩年,當地的“法老會”就派人重新測量、再分土地。換句話說,地利之便,叫這片土地上的日子好過,也可以說,尼羅河水沖出了古埃及女性的經濟獨立和人格尊嚴。
    此外,古埃及“三面沙漠一面海”,敵人想穿越沙漠侵襲——不容易;想橫跨地中海進攻,也很難。內部,日子富裕;外部,刀槍入庫,如此太平的日子,跟誰打仗?去哪兒用兵?軍隊不是第一需求了,婦女便無須戰戰兢兢,東躲西藏了。
    最重要的並非女人如何避免怯懦心理,而是古埃及為女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古代中國截然不同,古埃及沒有“傳子不傳女”的性別偏見,大多數父母會立下遺囑,將大部分財產、甚至全部積蓄,一股腦兒推給女兒。這種做法,保障古埃及女性經濟獨立,結果,反倒出現了有趣的現象:“許多男人娶自己的姐妹為妻子,並不是出於愛情,而是為了得到他們的姐妹從母親那裏繼承來的財產。”

雖說女人成了香餑餑,古埃及家庭“一夫一妻”的制度,卻不能叫天下姐妹,絕對平等。據說,古埃及每位男性,包括地位至尊的“法老”在內,只能娶一名合法妻子。法老身邊,成群的女寵,則沒有中國“妾”的名分,充其量,只能算卑賤的“性奴隸”。一個老婆不夠使,社會道德卻對同居和嫖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古埃及許多村莊,都有公開的妓院。儘管家長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尋花問柳,但是,一失足,也未必能成千古恨。比起“通姦”來說,這些小動作簡直不值一提。古埃及人視“通姦”為罪惡,相關處罰嚴厲得嚇人。很多古代文學作品都有記載,通姦者,無一例外,全部處死。這樣一來,古埃及女性就沒什麼道德負擔和精神壓力了,只要不鑽“通姦”這只大口袋,剩下那些事兒,沒人深究。綠燈一開,女性貞操便應聲掉價,有也可,沒有也可。誰還死死守護什麼“處子之身”?大約西元前1000年左右,古埃及竟然掌握了“避孕秘方”:蘸有蜂蜜的布團兒,足令雲雨之後的女性安全。有效的避孕,卸除了少男少女的負罪感和功利心。所以,古埃及少女活得更陽光、更開放。
    古埃及法律允許離婚,男女雙方都有權提出申請。離婚的理由明文規定了:一,男女通姦;二,妻子不孕;三,彼此反感。離婚固然允許,男方的代價非常慘痛:丈夫必須支付前妻相當大一筆財產,財產的數目不是象徵性的,而是傷筋動骨。這筆錢要補償前妻失去的少女之貞。如果丈夫因通姦離婚的話,他必須繳納三成財產,作為補償前妻的罰金。有人給撐腰,古埃及女子還不牛氣十足嗎!
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小黑屋|大清帝國-清朝 清代歷史文化論壇

GMT+8, 2024-11-21 22:59 , Processed in 0.01274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