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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8-11 2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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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前的.......都是軍和營
我覺得在清代看來,
軍和營分別不是人數
而是權力和榮譽
總之,就是軍比營大
軍的單位,看上去重點是他們獨立運作,獨立行事,
營其實也沒什麼定,總之就是軍之下的東西
用個例子,就是八旗「軍」,漢人的綠「營」
明明綠營也有數十萬
可是,營就是營
就是下一等的存在
至於鄉勇
叫作鄉勇
而另一個名就是叫勇營
也是營的一種
只是後來影響力大了
才變成了軍
要說人數
湘勇初建時,人數其實已經近2萬人了
倒是清末新軍,人家要學洋人,情況就分類得比較清楚了:
按《陸軍營制餉章》規定,國家常備軍的編制以兩鎮為一軍,兩協為一鎮(一鎮官兵12512人)、兩標為一協(一協官兵4038人),每標三營,每營四隊。每鎮還轄炮隊一標(官兵1756名)、馬隊一標 (官兵1117名)、1個輜重營(官兵754人)、1個工程營 (官兵667人)。步、炮、工兵每隊均為三排,每排三棚;馬隊兩排,每排二棚;輜重隊三排,每排三棚。常備軍的編制與中國傳統營制已完全不同,成為一個步、騎、炮、工、輜各兵種協同作戰的單位,這是一種適合形勢需要的現代化編制。
建軍初期,全軍由一名總統(即袁世凱)統率,有左右兩翼(相當於旅),每翼有一名翼長、一名統領和兩名分統負責;翼下面為營,有統帶官和幫統官各一名;營下面為隊(相當於連),由一名領官管理;隊下面為哨(相當於排),由一名哨官和兩名哨長負責;最下面為棚(相當於班),有正副頭目各一名。(每棚十二人)
新軍機關以總部為首,其下有參謀營務處、執法營務處、督操營務處、稽查營務處等。
清政府推行「新政」之後,新軍改為常備軍制,並因人數的增加,故以改編作鎮、協、標、營、隊、排、棚,各級軍官改稱統制﹑協統﹑標統﹑管帶﹑隊官﹑排長和正副目。每鎮額設官兵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二人,仍有步、馬、炮、工程、輜重等兵種。軍官大多由學習軍事的留學生和國內各武備學堂的畢業生擔任,士兵則採取招募制,選拔標準較以往嚴格,對年齡、體格和文化程度等都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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